列治文公寓業主鄰居是他們獲賠2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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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近日,BC省民事調解法庭(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 簡稱CRT)判決,一位家住列治文公寓的業主獲得鄰居的噪音賠償款$2000元。讓這起耗時3年多的鄰裡糾紛落下帷幕。
據介紹,P先生是2017年買下的這套公寓房屋,這套公寓房屋鄰居是一所音樂學校。雖然P先生是後搬來的房主,但被音樂學校的噪音幹擾的生活仍然讓他很苦惱。
按照音樂學校的說法,他們是這座公寓混合建築中第一批住戶,已經在這裡很多年。
2017年,P先生購買房屋時,就已經知道鄰居是一所音樂學校,他將和這所音樂學校共用一堵牆,因此,音樂學校認為P先生對於可能出現的噪音應當是知情的。
然而,根據CRT法官Kate Campbell的裁決書,P先生每周至少有6天、每天幾乎從早到晚都要忍受鄰居的噪音,因此P先生要求索賠$2000元是合理的。
根據P先生的描述,每天他都要聽到隔壁傳來的唱歌、鋼琴以及其他樂器聲音,這些聲音大到P先生在自己家看電視都聽不到電視裡的聲音。
更糟糕的是,即使是周末的早上,隔壁的音樂學校也從9點就開始上課,讓P先生幾乎無法休息。
除了索賠賠償款之外,P先生還指出物業在整個糾紛中的不作為是問題的原因之一。
此前當P向物業投訴時,物業對此處理十分草率。
盡管物業公司同意P先生的觀點,認同音樂學校給P一家帶來噪音幹擾,並曾經向音樂學校發出警告信,同時開出過一張噪音方面的$200元罰款單,但這張罰單是有爭議的,也從未真正支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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