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闹哥 _BBCODE_WROTE: |
黄猪设置门槛太高.要逐级到你法院,说句粗话,要你屁用.注意你设置了永久陪审员职位的中国式法院,又希望先机关党委,再去法院,这也太狠了.是男人,亮出一点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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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你,也回楼上孙二娘。
法官们不是来打架的,每个法官出了法院群组就是普通网民,没有任何特殊的权利。他们不过是代表民意,对一些无法决断的事情进行表决形成一个相对公允的意见罢了。
请注意“无法决断”,俺一再说了,请不要单纯地喊“法院”,这个法院是上诉法院而不是一审法院,认为行政处罚不当,再投诉到法院。
你的逻辑,反过来说都是一样:事情法院都处理了,还要管理员版主干什么?
理想状态是,没有事情要处理,大家都很开心——本来上网就是来玩耍的,你们鸡动得梗着小脖儿满脸通红,很不值当;次一等,有争议,能和平解决;再往后,管理层秉公断案;因为到目前为止,管理员不公的说法时有所闻同志们动辄投诉到艾老大那里,所以俺才有了设立这个上诉法院之初衷。
小将们肯定要问,上诉法院还不公,怎么办?目前的条例是,上诉法院的意见是终身意见。这里俺要再次指出,10为法官都是民选,甚至里头还有你们流协的成员,他们统统被管理层收买之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如果三级意见都认为不公,俺觉得应该审视一哈自己的决定。
如果还是不服,俺最早的提议里头还有一条全民公投,被加西宪法专家小乔无情地驳斥鸟。所以在第二稿里头没敢拿出来。
如果同志们有这个顾虑,拿出来讨论,如果要全民公投,俺是很乐于见到其实施地。
人黄猪老 _BBCODE_WROTE: |
回你,也回楼上孙二娘。
法官们不是来打架的,每个法官出了法院群组就是普通网民,没有任何特殊的权利。他们不过是代表民意,对一些无法决断的事情进行表决形成一个相对公允的意见罢了。
请注意“无法决断”,俺一再说了,请不要单纯地喊“法院”,这个法院是上诉法院而不是一审法院,认为行政处罚不当,再投诉到法院。
你的逻辑,反过来说都是一样:事情法院都处理了,还要管理员版主干什么?
理想状态是,没有事情要处理,大家都很开心——本来上网就是来玩耍的,你们鸡动得梗着小脖儿满脸通红,很不值当;次一等,有争议,能和平解决;再往后,管理层秉公断案;因为到目前为止,管理员不公的说法时有所闻同志们动辄投诉到艾老大那里,所以俺才有了设立这个上诉法院之初衷。
小将们肯定要问,上诉法院还不公,怎么办?目前的条例是,上诉法院的意见是终身意见。这里俺要再次指出,10为法官都是民选,甚至里头还有你们流协的成员,他们统统被管理层收买之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如果三级意见都认为不公,俺觉得应该审视一哈自己的决定。
如果还是不服,俺最早的提议里头还有一条全民公投,被加西宪法专家小乔无情地驳斥鸟。所以在第二稿里头没敢拿出来。
如果同志们有这个顾虑,拿出来讨论,如果要全民公投,俺是很乐于见到其实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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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所谓上诉程序太繁琐,既然你的解决意见是基于斑竹管理员处理意见之上,那你这个法院的独立性就要打折扣. 法院不是911只处理紧急案件.法院应该接受所有人的诉讼.比如说,有人先诉讼到你这儿,你就应该召集当事人,比如群众办竹两方一起说明情况.
而且你既然不想代表群众,那人民法院的称呼也要打折扣.因为你们是除了斑竹,管理员另外一个管理机构.
你这个文章是讨论人选,不是法院定位吧。
我想不明白的是,参与投票那么多人,难道大都只是在法院挂牌后才了解到这个法院的定位是终审法院,而不掺和日常事务?
当然,如果上述推想成立,这至少说明一点,黄院长的沟通水平,跟金宝尔之于HST有一拼。
闻笛起舞 _BBCODE_WROTE: |
你这个文章是讨论人选,不是法院定位吧。
我想不明白的是,参与投票那么多人,难道大都只是在法院挂牌后才了解到这个法院的定位是终审法院,而不掺和日常事务?
当然,如果上述推想成立,这至少说明一点,黄院长的沟通水平,跟金宝尔之于HST有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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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俺一再说明了的,总不能这会儿俺去把旧帖找出来再糊一遍吧?俺甚至有个FAQ在选举前贴过。
同志们都没有时间读长贴。
而法理这个东西,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到了具体实施的时候,再开始提意见,俺觉得总不能为每个案子临时立法吧?
闻笛起舞 _BBCODE_WROTE: |
你这个文章是讨论人选,不是法院定位吧。
我想不明白的是,参与投票那么多人,难道大都只是在法院挂牌后才了解到这个法院的定位是终审法院,而不掺和日常事务?
当然,如果上述推想成立,这至少说明一点,黄院长的沟通水平,跟金宝尔之于HST有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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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是supereme court,只接受省联邦上诉法院得上诉. 这定位让流协更合理了吧. 和管理员冲突的人群注定是斑竹为主体, 这样一般的群众是没有机会了.
人黄猪老 _BBCODE_WROTE: |
很遗憾,俺一再说明了的,总不能这会儿俺去把旧帖找出来再糊一遍吧?俺甚至有个FAQ在选举前贴过。
同志们都没有时间读长贴。
而法理这个东西,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到了具体实施的时候,再开始提意见,俺觉得总不能为每个案子临时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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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结果,结果。过程如何,是你的事。同学们不耐读长贴,你可以做白居易啊,或者唱道情。选择多多。
法院不设宣传部长,你一人独兼多角,砖头当然也该你一人独吞。活该。
一天到晚光想着美女秘书,报应。
闹闹哥 _BBCODE_WROTE: |
你的所谓上诉程序太繁琐,既然你的解决意见是基于斑竹管理员处理意见之上,那你这个法院的独立性就要打折扣. 法院不是911只处理紧急案件.法院应该接受所有人的诉讼.比如说,有人先诉讼到你这儿,你就应该召集当事人,比如群众办竹两方一起说明情况.
而且你既然不想代表群众,那人民法院的称呼也要打折扣.因为你们是除了斑竹,管理员另外一个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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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ain,侬又浆糊鸟。
1)在管理员的处理结果出来后,和基于管理员的处理意见决定,是一样的?侬是来讨论还是来搅局的啊?如果二者皆非,what are you smoking man?
2)法官的人选,是民选,尽可能代表民意。但是即便真的全民公决都未必能代表每一个人的意见,遑论论坛之上?代表尽可能多的意见,就很不错了。这里必须指出,如果法院的最终判决都必须是判管理员错才是代表了民意,again, what are you smok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