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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生效後首例,民主人士馬俊文減刑被拒(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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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擔憂不減刑會成為常態,將影響47人案、立場新聞案、黎智英案和支聯會案。“後果是令人心痛的,他們被囚的日子料會更長……或許這就是政權的目的,加重現有案件的懲罰。”


此外,國安案件的減刑與否,單憑懲教署署長決定,遭許智峯批評為“打壓人權”。“在人治社會裡,他只會媚共、揣摩李家超和政權的心意,會以不減刑為基礎。”

矯枉過正?



綜合有線新聞、香港01等港媒報道,香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從23條正式實施至今僅4日,馬俊文沒有足夠時間應對減刑被拒,“或許他認為懲教署署長決定違反程序公義,完全不合理,有機會可以申請司法覆核”,並建議懲教署給他機會重新申請。


湯家驊主張,不相信23條快速立法是為了針對在囚者,因為這些人已在服刑,國安威脅可能減弱。但他也說,23條上路後隨即援引使用,“公眾觀感上相當短時間”,建議政府盡快明訂國安案件申請假釋的規范,並讓在囚者有充分時間做准備,較為公平。

新思維主席、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也指出,馬俊文不獲減刑的做法“不利社會復和”,讓民眾感覺23條通過之後,就會加大刑期。狄志遠認為,在不危害國安的前提下,政府應可稍微放寬,“勿矯枉過正”,損害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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