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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計劃明年徵收「房屋轉賣稅」或稱「炒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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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府為打擊炒樓活動,計劃明年起徵收「房屋轉賣稅」或稱「炒房稅」,購買物業後兩年內出售的業主,可能要繳付最多兩成稅。若法案獲得通過,將由明年1月1日起生效。


省財政廳長康洛綺上周發表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增加「炒房稅」措施,旨在打擊投機者推高房地產市場價格。

BC省長尹大衛表示,當家庭試圖購買住房時,不應與炒房的投資者競爭。新措施將阻止投機者,同時令尋找居住地的家庭,在本省房地產市場上獲得優勢。尹大衛又警告,當局不希望見到炒樓活動出現,如果您現時擁有一套房屋並打算炒買,新稅項將到來。


省財政廳長康洛綺表示,知道民眾正努力尋找靠近工作地點及家人的地區出租或購買房屋,新一份預算案將采取進一步措施,更快地為民眾提供更多住房,並確保有人居住。

康洛綺又說,「炒房稅」是BC省打擊炒樓活動其他措施的補充,自當局2018年推出投機稅及空置稅以來,單單在大溫地區已有至少2萬套住房流入市場,為BC省庫房增加超過3億收入,為中產階級建造更多家園。


當局計劃,明年1月1日生效的「炒房稅」,若果在BC省購置住宅物業,無論業主是否本地居民,而在一年內出售,所得利潤將被徵收兩成稅率;到第366天至730天,相關稅率會逐漸下降。


舉例來說,當業主在置業18個月後、即第548日賣樓,當局會徵收一成稅率。若業主在置業滿兩年後才賣樓,就不用繳交「炒房稅」

省府預計,開徵「炒房稅」的首年,當局可獲1100萬收入,次年將增至4300萬稅款。當局強調,稅收會用作興建房屋,就算業主在「炒房稅」生效前置業,徵稅措施同樣適用,若業主因工作遷居、離婚、殘疾或死亡,可獲豁免徵收「炒房稅」。

(姚振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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