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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爹為兒結婚買法拍房10年不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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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當初簽合同後,我去找中介公司,又往委托書裡加了一句話,關於拿到房產證之後,保證在規定日期內交房。2014年我起訴這兩家公司,就是憑這一條手寫的話勝訴的。但是法院不認為他們是欺詐,判他們違約,賠償不了多少錢的,而購買法拍房的後果,只能我和家人承擔。


(據裁判文書網顯示,2014年6月,朱申華起訴中介公司、代理拍賣公司,訴稱中介公司未如實報告系爭房屋是否有案外人居住以及是否有戶口存在,代理拍賣公司未盡到合同中約定的“自該房產證拿到後三個月內交房”的義務,請求判令兩家公司共同賠償原告人民幣(专题)10萬元,各5萬元。法院一審判決代理拍賣公司違約,賠償一萬元,駁回其余訴訟請求。)

誰也沒想到,這房子背後還有更復雜的糾葛,而且之後十年,裡面住的那個人都不願意搬走。


3

中介當時帶我老婆看房的時候,跟她說的是房子被法院封了,門上貼了封條,所以只實地看了小區裡同戶型的另一套房子。我不相信,想親自看一看,三番五次地去了,沒看到封條,以為被別人家給撕掉了,這種情況很多。

我去了很多次,起初都沒碰到過住在裡面的人。也敲門問了鄰居,但都沒人開門。後來才聽說,這人叫孫大成,是個出租車司機,有時候白班,有時候夜班,那時55歲,單身一個人。他也是個賭徒,債主以前雇人來鬧過幾次,把門都砸了,鄰居也害怕。

我每周都會跑去兩三次,拿著房產證的復印件,想跟孫大成直接溝通。我不敢拿原件,怕爭執起來,他搶走撕了,補辦很麻煩。孫大成總是拿著舊的房產證,跟我說,法院判錯了,這房子是他的。莫名其妙。


拿到房產證的第二年,他跟另一個賭徒打過官司,法院來我家調查他這案子,才告訴了我更多情況。房子被法院拍賣的5年以前,孫大成把自己的房子過戶到下家楊光華名下,他們兩人都喜歡賭博,是中介介紹他們認識的,他們想用這種虛假房屋買賣的方式,套取23萬公積金,先各自使用。

兩人當時約定,過戶後房屋產權仍屬於孫大成,貸款實際也還是孫大成還,但楊光華在這裡面有自己的算盤,他很快用房產證向第三人抵押借款48萬塊錢,在規定時間之內根本沒法還清。

(據裁判文書網顯示,2009年9月,這間涉案房屋因楊光華欠債被查封,2011年9月被裁定拍賣,2013年9月,房屋產權已登記至競買人朱申華的兒子名下。2014年孫大成起訴楊光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判決中,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判原告孫大成與被告楊光華簽訂的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資料圖。圖源東方IC

拿到房產證後,我反復跟中介公司和代理公司提要求,讓孫大成搬走,他們總說“下個月我們叫幾個人把他趕走”,但沒有實際行動。我也試過跟孫大成溝通,有時和老婆一起去,有時帶上親戚朋友。別人都說不到點子上,我拿著房產證跟他講《物權法》,他偶爾啞口無言,但還是不搬走。

很多人一起去的時候,他有時也讓我們進屋,坐下談。我一個人去的話,跟他吵急了,他還打過我,把臉打腫了,沒流血。我老婆知道了讓我繼續去,叫我像孫悟空那樣跟他斗。多數時候,他都舉著自己已經失效了的舊房產證,跟我說是“法院判錯了”。直到2018年,他還在起訴下家楊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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