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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送礼、8万班费…家委会到底该做些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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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教师节对于老师的意义,在于“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如果逢教师节就给老师送礼,显然有悖于“师德”二字的要求。根据《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要“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如果教师违反规定收受礼物,既影响自身形象,也可能会损害教育公平。


家长群筹备5000元给老师买礼物,校方工作人员称,学校明令禁止老师收礼。校方表态是对的,这是执行相关规定,本该如此。

“家长群筹备5000元给老师买礼物”冲上热搜,就是这事明显是违反了相关规定,显得刺眼。而且,由个别家长倡议,然后以家委会的名义发起,看上去是家长自发的行为,与学校无关,但这类行为也难免令人反感。家委会原本是家长与学校的沟通渠道,是双方联系的桥梁,旨在为孩子的学习服务。可现实中的一些家委会总是干些“越俎代庖”的事,诸如组织家长捐款,组织家长为学校服务,尤其是喜欢在教师节、元旦这类节日期间,发动家长给老师众筹送礼。


家委会的“自发组织送礼”之举让人感到不适,就是这种倡议对家长会形成道德绑架,给家长造成压力。因为不是所有家长都会把过节给庸俗化,如果家委会发出了倡议,其他家长在群中如果不附和倡议,就可能被孤立,从而影响自家孩子在班级中的地位,如果附和倡议,有可能又是违心的。

家委会的“自发组织捐款”之类,常给人以慷其他家长之慨去送自己的礼之嫌,虽然钱是家长们一起凑的,给老师、学校的好印象却是几个发起人给沾光了。

家长群筹备5000元给老师买礼物,可以说又是在“挟节日以令家长”,除了对这种行为说不,也该查查是哪些人喜欢在幕后发起这样的事情,别把家委会的功能给玩坏了。

家委会到底该扮演啥角色?


一直以来,家委会因为法律地位不明,权限不清,无法正确行使职能而备受争议。

成立家委会,是教育部早在2012年提出的要求。《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因此,各中小学、幼儿园都纷纷成立家委会,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建设任务。

“某些家委会虽然名为家委会,却成为摆设、工具或联谊会。所谓摆设,即在成立之后,该发挥的积极作用没发挥出来;所谓工具,是帮校方处理了一些校方不便出面的事儿,如组织学生募捐,向学生家长收费。”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对界面教育称。


熊丙奇认为,家委会的重要职责,应是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以维护学生的权利,构建平等的家校关系。

比如,某个学生在学校中遭到教师的歧视性对待,家长可向家委会反映,家委会在核实后,向学校教师委员会反映,学校教师委员会启动对教师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按师德规范做出处理。

在熊丙奇看来,家委会首先应由全体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选举能代表家长的家委会委员,而不是由校方委派,或者幕后遴选出来。更重要的是,全体家委会成员要定期向家长们述职。

其次,家委会应独立运行,而不是按校方指令、配合校方开展工作。虽然家委会还有组织家长当义工、为学校拓宽办学资源的职责,但这是在完成对学校办学管理、监督职责后的次要职责。而且,这必须基于家长“自愿、自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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