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私搭浮橋一家獲刑案,冒名審判長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大家好,我是老丁。


關於吉林省白城洮南市“村民私搭浮橋一家18口被判刑”一案,近幾日可謂是引發了輿論的強烈關注與熱議。中國政法大學知名刑法學教授羅翔老師7月8日晚間發表的一篇題為《私造浮橋,有罪嗎?》的文章,更是把公眾對此事的討論掀起了一個小高潮。




結合目前媒體對此事的報道,有網友用“幾個關鍵數字”對此事件的脈絡進行了極簡版的梳理,具體見下圖。在香港(专题)電影《無間(电视剧)道》中,有一句經典的台詞叫“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結合此案,不少網友不禁感慨,莫非這就是現實版的“修橋補路無屍骸”?





但目前網絡間也有一種聲音,他們以“橋附近村民”的口吻,稱涉案黃德義一家人是所謂“惡意修橋”,“修橋後把那些容易過車的地方都用鏟車給挖開了,逼著所有人都只能選擇走他的橋,當地罵聲不斷”,“官方強拆的時候好像還打起來了”等,表示給予尋釁滋事罪的判罰“一點都不冤枉”。







究竟是“惡意修橋”還是“好人好事沒好報”,這亟需相關部門進一步進行調查與厘清。但圍繞該案一個頗有意思的細節,日前被細心的網友發現:在一份2019年12月31日由洮南市法院對該案做出的一審判決中,其審判長竟是已被處分的冒名法官“孫利”。



究竟是怎麼回事呢?這得從洮南市另一起刑事案件判決說起。2019年3月25日,洮南法院一審以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判處時年25歲的失聰女子丁茜有期徒刑7年,同年4月29日白城市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後,丁茜的父親丁永恒不斷申訴,先後被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和白城市檢察院駁回申訴。



在申訴的同時,一個驚天的秘密也浮出了水面。丁永恒實名舉報洮南法院丁茜案一審法官孫利冒用他人姓名考大學、參加工作。丁永恒舉報稱,孫利原名曹國軍,1966年出生於白城市洮北區德順蒙古族鄉慶豐村協領朝屯,1986年在洮南市一中高考落榜。


落榜後的曹國軍選擇了復讀,由此於1987年認識了孫德,即真正孫利的哥哥,真正的孫利當時並沒有讀高中。從孫德口中,曹國軍得知內蒙古突泉縣高考分數低。據丁永恒講述,後來孫德提出讓曹國軍以孫利的名字報名參加高考,最終曹國軍以孫利的名義,被呼倫貝爾蒙人民警察學校錄取。

1989年7月,已“改頭換面”成為“孫利”的曹國軍,被分配到洮南市東方紅造紙廠保衛科。1992年6月,“孫利”的人生實現了一次躍進,到了法院工作,並在1994年3月成為一名法官。

在經丁永恒舉報後,2022年6月14日,“孫利”被免去洮南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同年7月11日,洮南市紀委回復了丁永恒表示,“孫利”真實姓名曹國軍,冒用“孫利”的姓名參加高考上大學的問題查證屬實,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媒體此前曾對此事采訪過“孫利”,也就是曹國軍,後者表示,“因為丁茜的案子我是審判長,所以丁永恒一直舉報我,但是這個案子是掃黑除惡的案子,需要層層把關層層匯報的,不是一個人兩個人能定的,我只能說這些。”對於冒名參加高考的問題,“孫利”稱,“我高考確實改名了,但是那是我自己考的。因為他的舉報,紀委還給了我處分,目前我沒有職務了,就是在法院上班的普通工作人員。”

從“孫利”的回復來看,他似乎對自己被處分有滿腹的委屈與不服。但對“孫利”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丁永恒也表示很不滿意,稱應當對其開除黨籍公職。在丁永恒看來,即使是真孫利同意被冒名頂替,但也改變不了“孫利”(曹國軍)嚴重違法及涉嫌犯罪的事實。



在老丁看來,其實“孫利”真沒什麼好委屈的,甚至有些得便宜賣乖了。畢竟倘若沒有當年“成功”冒名進行“移民(专题)”,從而享受到他地高考的“優惠”,他是否還能通過高考改變自己的一生,並走上法官這樣體面的崗位,真的就很難說了。沒有一個較好平台的賦能,即便再有一身本事,又將如何施展呢?且即便在冒名這項罪名被查實後,他仍可以在法院以“普通工作人員”的身份繼續工作,這已然夠幸運的了。

再簡單說幾句丁永恒孜孜以求希望被改判無罪的丁茜一案。丁茜的辯護律師曾在法庭辯護中表示,丁茜患有嚴重聽力障礙(醫生診斷丁茜的一只耳朵已經完全失聰,另一只耳朵的聽力也近乎失聰),語言表達也不清晰流利,其能否組織領導一個幫派(“倩家幫”,丁茜自稱實際上就是QQ群的群名而已)值得商榷。律師稱,發生的5起犯罪事實中,丁茜根本就不是組織參與者,有的事件中是拉架的角色,有的事件中則是受害者。“因此指控丁茜涉嫌聚眾斗毆和尋釁滋事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更不應該認定其為主犯。”



不過,丁茜和律師的意見未被法院采納。時至今日,丁永恒堅持通過各種渠道,為女兒發聲“鳴冤”。

老丁注意到,今年5月19日,極目新聞曾發布題為《90後失聰女被認定“惡勢力頭目”,對司法判決要理性看待》的評論文章,稱法律的意義在於,劃清“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界限,人性中所有“不自知”的憐憫、軟弱、武斷和審判,都應該被關進法律的籠子。文中表示,單從作案可能性來說,雖然丁茜的確雙耳接近失聰,但是她並非因此就不具備作案可能。“如果單純因為她殘疾,而且是女性,就認定她一定是被冤枉的,肯定也違背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司法原則。”



對此您是怎麼看的呢?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
您的點贊是對我們的鼓勵     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304 秒 and 4 DB Queries in 0.0015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