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新闻资讯

论坛

温哥华地产

大温餐馆点评

温哥华汽车

温哥华教育

黄页/二手

旅游

女性办公室舔冰棒 算职场性骚扰?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最近,韩娱又出了事儿。着名经纪公司UAA的创始人郑哲胜被举报性骚扰,韩国警方已对此展开调查。据报案人称,郑哲胜上个月27日在酒吧对一名被害人实施了触摸身体等性骚扰行为,被害人要求郑哲胜道歉,但遭到拒绝,随后向警方报案。对于报案人的主张,郑哲胜表示自己没有性骚扰对方,摸对方的手也只是因为对方刚好提到了手。


提到了手你就要摸手,要是提到别的地方,你老小子想干啥,我都不敢想了。




关于性骚扰,尤其是职场性骚扰,确实是个全球性的难题,几十年来不少国家都对这个问题重视了起来,无数新的法律法规出台。

就在上个月,我国人社部、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对性骚扰定义及其主要行为表现、用人单位如何防治性骚扰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可消息出来一个多月,坊间舆论却不甚热络,不少人想当然认为这是鼓励小作文搞陷害。



咋回事儿呢?有个细节是这样的。此次《参考文本》明确性骚扰以受害人的主观感受作为判断标准,而非加害者的主观意愿,并且强调避免对性骚扰受害人的二次伤害,有效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

也许正是这一点让不少人误会,以为从此以后诬告有理,人人自危,每个男人可能都会被搞成性骚扰嫌疑犯……


不过,如果仔细读读《参考文本》内容,就会发现,这里面也没分男女啊,换句话说,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出台法规,保护被职场性骚扰的男性。

目前为止,现行法律关于“性骚扰”的规定主要分布在《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与各地实施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上海市实施办法》第32条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将强制猥亵、侮辱罪定性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这些反性骚扰的法律,无论名字还是内容,都讲明是要保护妇女,那如果男性遭遇性骚扰?岂不成了无法可依?

而在今次的《参考文本》中写明的六项性骚扰行为,没有指明男女,定义是中性的,这就让男性遭遇职场性骚扰时,有了保护自己的武器。这真的十分重要。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不论国内外,针对男性的职场性骚扰,实在是太多太猖獗了,再没有法规保护,可真是不行了。

1
您的点赞是对我们的鼓励     无评论不新闻,发表一下您的意见吧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335 秒 and 4 DB Queries in 0.0016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