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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獸醫凌晨聚會後消失 找不到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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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Wapi。


上一篇我介紹了本案子的基本情況,請先點擊韓國獸醫學生人間蒸發,焚燒爐卻多了70公斤?

李允熙自2006年凌晨參加完酒會後再無音訊,她的家人依然沒有放棄尋找她。本篇我會結合更多細節來說說自己的看法,討論下李允熙身上可能發生了什麼。




自殺說

這世界上有很多離奇的失蹤都是失蹤者自主的行為,因為當一個人主動想要消失、不被人找到時,更可能做到毫無痕跡,警方也自然找不到犯罪線索。對於這個案子,自然也要先考慮這種可能性。

送她回家的男同學金某在早年接受過媒體采訪,描述了一個失蹤當晚心事重重、情緒反常的李允熙。

他說,在期末聚會結束時,允熙沒有向教授和同學們打招呼,就一個人跑出了啤酒吧。金某拿起包,追了上去。當時教授已經結賬了,其他同學還沒散場。

“我在旁邊一起跑的時候問過她:你做手術也累了,我也很累,為什麼還跑這麼快?她沒有說話。跑著跑著,直到拐彎才放慢步子。我問她,是否發生了什麼事,她還是沒有說話。”



(從聚餐地點回家的線路)

穿過人行道後,允熙說要一個人回去,從金某手裡接過了包。而金某跟上去,目送她回到306。

因為媒體采訪的另兩個同學都說李允熙那天晚上和大家聊得很高興,那如果金某的說法成立,只能是在聚會接近尾聲時突然發生了什麼讓李允熙不快的事,或者李允熙酒後突然想到什麼心事,才情緒大變。

我們朝這個方向做一個假設:李允熙的年紀比同學大一些,重讀本科顯示她是個理想主義者。她在最後一次實習手術後落淚,可能因為自己技不如人,而換到獸醫學院重新讀本科,她付出了巨大代價,無法承受失敗。如今臨近畢業,她也面臨找工作的壓力。再加上最近這段時間接連遭到挫折,先遭到搶劫,又遭到性騷擾,心情郁悶。同學說她壓力大時會抽煙,而姐姐也發現了煙頭。





此時的李允熙表面依然開朗,實則不堪重負,她在學期結束後的凌晨喝了酒後,傷心難抑,回到家後又自行出走,想找個沒人發現的地方自殺。離開前,她因為覺得自己不會回來了,便把電腦關機,把狗從多功能房裡放出來,並且連包都沒帶上,只穿上鞋子就走了。因為是自己離開的,鄰居也沒聽到任何動靜。

有這種可能性嗎?

在綜合其他證據後,我認為李允熙自殺的可能性很低。

首先,看性格。在許多自殺案中,家人朋友都並不真的了解自殺者,會泛泛地描述為“性格開朗”,但李允熙的性格得到了周邊人更可信、更精確的描述。同學說她積極、大膽、幹脆、豪爽,而她也一直和姐姐密切聯系,有很多朋友、同學會給她心理支持。假設她那陣子突然情緒惡化,想要輕生,會沒有人發現任何跡象嗎?會不和家人朋友道別,沒有給任何人留下只字片語,哪怕是傷感的模糊的暗示都沒有嗎?(確實有不留任何遺言的自殺,通常是偏內向、孤僻之人。)

其次,李允熙不太可能因為找工作壓力自殺,因為她都還沒開始嘗試找工作。和李允熙一起做最後一台手術的女同學接受采訪時稱,李允熙做手術“很厲害”、“進步很快”。她手術後落淚更可能是她對自己的要求比較高。她此時的求職計劃也很明確,是想考獸醫官(公務員),但這時她都還沒考呢。



再者,如果是因抑郁等問題自殺,這種失蹤者到了最後一刻通常思維狹窄、悲觀,聚焦在自己的痛苦上不可自拔。但李允熙聚會一回到家立刻打開電腦搜索“性騷擾”和“112”,這是意志力頑強,抗爭意識強的表現,也符合李允熙過往果敢的性格。以她當時的性格和心理狀態,不太可能當晚就默默自殺了。

四,有兩個女同學分別接受采訪時都稱,李允熙性格大膽果敢,當她的包被搶時,她會立刻去追;假設遇到騷擾,她也不會善白幹休。以她的性格,她不可能因為性騷擾受辱就自殺,並連什麼控訴書都不留,誰都沒告訴。(就連極度膽小的女孩也不至於如此。)

五,她是獸醫,非常愛自己的寵物,6月6日凌晨她一回到家就把狗狗從多功能房放出來,也證明她在被性騷擾困擾的時候依然關心狗狗們是否舒適。她出走時不太可能沒有留下足夠食物,也沒有提示任何人來照顧它們。萬一它們再晚兩天被發現,豈不餓死了?

六,她在那個凌晨若滿心只有自殺的念頭,不太可能顧得上外出丟棄茶幾,以及洗毛巾和內褲。

綜上,我認為這個案子並沒有什麼證據支撐她是離家出走或者自殺。

那麼,李允熙是被人殺害了嗎?這和性騷擾有關嗎?



性騷擾



性騷擾發生在何時,又是誰做的?

警方一直沒有確定性騷擾的嫌疑人。

據李允熙姐姐說,妹妹對煙味和汗味很介意,通常回到家會先把衣服脫下,卸妝,換上居家服。案發時是夏季,她參加了那麼多人的聚會,回到家是凌晨也不會出門了,更應當那麼做。但她是和聚會時穿的衣服鞋子一起失蹤的。

根據KBS節目測試,2:30左右離開酒吧的李允熙,應當於2:50多回到公寓

而搜索記錄發生在2:59(還要算上老式電腦開機時間)。

這意味著,她回到家、把狗狗放出來後,都沒有顧得上換衣服和卸妝,第一件事就是坐下來、打開電腦,進行搜索。而且她第一個詞“性騷擾”拼錯了,可能是情緒激動所致。

從李允熙搜索的急切看,性騷擾較更可能剛剛才發生,她正處於恐慌和氣憤之中。

有人猜測性騷擾會不會發生在更早的時候,譬如前陣子在獸醫學院,某個權高位重的教授騷擾了李允熙。這種可能性當然不能排除,但綜合所有證據看,可能性不如剛發生高。

如果性騷擾已經發生了幾天,或者6月5日白天發生的,她會不聲不響,一直獨自忍到6月6日凌晨回家,才默默搜索報警方式嗎?如果說她是顧忌教授的地位而不敢告訴任何人,那她現在不和任何人商量直接報警豈不是把事情鬧得更大?而且如果這事已經發生一陣子了,她還會有一到家連衣服都不換就搜索的迫切和沖動嗎?

因此,性騷擾更有可能發生在派對上,或者回家路上。

同學們都表示聚會上沒有發現任何異常,那會不會發生在廁所之類看不見的角落呢?在KBS節目中,一個女同學回憶,6月5日那個酒吧的洗手間格局是:外面是男式便池,裡面是一個男女都可用的蹲坑,中間只隔了一扇不是很牢固、下方有較大縫隙的門。(在韓國這樣的男女共用洗手間很常見)。



(示意圖)

而金某在早年的采訪中說,聚會時李允熙大約去了三次洗手間,有一次從洗手間回來,她開玩笑似地問金某:“是不是你跟著我去洗手間了?”金某對李允熙說:“我為什麼要跟你到洗手間?”

金某這麼說似乎想暗示有其他人去洗手間偷窺李允熙,但這不是剛好證明,李允熙在那一刻的第一懷疑對象就是他嗎?這也符合李允熙的性格,她懷疑誰就會當面質問。

當晚李允熙坐在金某和一位教授中間。金某說李允熙沒和任何人打招呼就跑出酒吧,還在路上一言不發地奔跑,似乎想說明她在派對上遇到了什麼委屈,還想把矛頭指向教授。



但一個女同學在接受采訪時說,如果李允熙在聚會上遭到性騷擾,以她的性格很可能當場翻臉,理直氣壯地問:“你在幹什麼?”



我的看法是,李允熙搜索了112,說明這種騷擾行為已經嚴重到了可以報警的程度,讓她回到家還處於非常憤慨的心情。如果這是發生在派對上的,她為何沒給任何同學暗示?按金某的說法,兩人在回家20分鍾的路上還“手牽手“,李允熙也沒向他求助,沒向他借手機報警?

李允熙父親後來多次拜訪那個酒吧,認為這不是一個會發生性騷擾的地方。如果有人在廁所裡偷窺,女兒大喊一聲,外面人都聽到了。他覺得沒有人膽子那麼大,會在那麼多同學和老師在場時做這種事。

【這裡我要強調下,會不會當眾性騷擾完全看性騷擾者的個性以及他對被害者的評估,有些色魔感覺到女方氣場弱、膽小,完全可能為了刺激而這麼做,但相信一個了解李允熙的人是不敢的。】

李允熙的家人這麼多年來堅持認為,金某長時間暗戀女兒,性騷擾就發生在金某尾隨女兒回家的途中。

綜合已經確認的證據來看,李允熙家人推斷的這種可能性比較高。



出門報警遇害?

李允熙家不遠處有個公用電話亭,有一些網友猜測,她可能凌晨想出去報警或者給朋友打電話時,遭遇不測。這麼猜測有一定理由:她當天身上穿的衣服和鞋子都不見了,像是自己外出,但是又沒帶包,可能是短暫外出。

但考慮到其他細節,其實這種推斷的可能性也很低。

首先,據姐姐說,李允熙如果想報警,並不需要凌晨跑出去找公用電話。在她的包被搶走的那個凌晨,她都沒有用沿途的公用電話報警(打112不需要投幣),而是回到家後用NateOn(相當於QQ)通知姐姐和好朋友們,第二天由姐姐代為報警。而性騷擾和搶劫比,並沒有緊迫到需要她凌晨跑出去找公用電話。

其次,姐姐說,李允熙如果覺得有危險的性侵犯在外面的話,恐怕更不會凌晨一個人跑出去,而是會在網絡上向姐姐和朋友求救,讓她們代為報案。

再者,有女同學接受SBS采訪表示,當年他們同學去查過附近的公用電話亭的通話記錄,沒有人撥打過報警電話。

綜上,我認為李允熙最後出事的地點就是在306內,她只搜索了三分鍾,是因為有人上門、打斷了她。



陌生歹徒論

電視節目采訪了獸醫系另一位女生閔昭熙。她住在李允熙家旁邊一棟公寓樓,她所住的單間挨著樓梯。那個公寓樓晚上燈光很暗,也沒什麼人出沒。有天晚上她獨自回家,走到家門口時,一個年輕男子突然躥出來,她嚇得尖叫起來,那人便跑掉了。她趕緊進屋撥打了112。



幾天後發生了一件更可怕的事。那個深夜她想做宵夜吃,卻發現煤氣灶怎麼都點不著。因為她很膽小,所以直到第二天白天才敢出門檢查,卻發現只有她家的閥門是關著的。她懷疑罪犯故意關掉她家閥門,想趁她晚上開門檢查閥門時,闖入她家。

李允熙住的那棟樓和閔同學的樓共享同一個地下停車場,而她的房間也緊挨著三樓樓梯。有人因此猜測,李允熙會不會遇到作案手法相似的歹徒呢?



(樓梯邊的那間是李允熙的房間)

還有人認為,她的失蹤可能和那次搶劫有關。劫犯或許並不是街頭隨機尋找目標,而是針對她的。也或者,搶劫犯在得到她的手機、證件、筆記本後,知道了她是誰,做什麼工作,日程安排等等,對她二次作案。

如果是這種情況,李允熙搜索的“性騷擾”可能和她的失蹤無關,只是剛好那陣子她都撞上了。

據媒體報道,李允熙的住所附近居住著33個有盜竊前科者和25個有強奸前科者。2009年,也就是李允熙失蹤三年後,一個住在全州市的連環性侵犯被捕。

這個30多歲的男子在長達八年時間中,持續持凶器闖入民宅,將女性捆綁起來性侵,然後逼迫女子洗澡洗去罪證後,自己離開。他被確認作案26起,實際可能多達50起。當警方還在調查其他案子(包括李允熙案)和他的關聯時,他在獄中自殺。

有人懷疑,李允熙案也是他做的。不過從報道看,該罪犯此前的案子似乎只是性侵,沒有被證實有殺人的先例。

無論罪犯是誰,都涉及到一個問題,陌生人是如何在凌晨進入306室的?

首先,陌生人不會知道李允熙那天參加聚會幾點回家,只能長時間在她家門口埋伏(被鄰居撞見的風險很高)。但埋伏者通常都是為了趁她開鎖時,捂住她嘴一起擠進去(像對閔某一樣),而不可能等她已經進屋關門、放狗、開機、在電腦上搜索三分鍾後,才去按門鈴。

凌晨三點有陌生人按門鈴,大部分人都不敢開門,李允熙也沒有理由給陌生人開門。而警方到達時,發現門鎖完好無損,也證明沒有人撬鎖、硬闖過。因此,陌生人從門闖入的可能性極低。

那麼還剩下一種情況,即歹徒是從三樓窗戶爬進去的。SBS節目提到,6月8日警方到達時,306的一扇小窗戶是開著的,窗外有管道和空調外機,理論上可以攀爬。

那罪犯是什麼時候爬進去的呢?有人猜測,她正坐在電腦前搜索“性騷擾”時,突然有歹徒從窗戶爬進去,打斷了她的搜索。

但如果看到房間的布局就會知道這種情況不太可能了。因為她的寫字桌就對著窗口,窗外任何動靜,她第一時間就會看到、聽到。她如果發現窗口有人想進來,可以關窗、可以喊叫、可以從大門跑出去,總之不會坐以待斃。





另一種情況是,歹徒在她回家前就已經從窗戶爬進去,藏在了床底之類地方等她回家。但李允熙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把兩條狗狗放出來,而狗的嗅覺特別靈敏,自然會發現狹小的單間裡藏有陌生人。正常情況下狗會對著歹徒的藏身之處吠叫,提醒主人,即便有些溫順不吠的,也應當圍著歹徒的藏身之處嗅個不停,表現得焦躁不安。學獸醫、了解動物習性的李允熙應當會注意到狗狗的異常反應,發現罪犯。在這種情況下,她沒有機會坐下來打開電腦,還搜索了三分鍾。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一點是,隨機入室作案的陌生人完全沒有理由在6月8日警方已經介入調查後,回到306室刪瀏覽記錄和聊天記錄,TA也不可能知道李允熙的同學何時離開,家人何時到達,巧妙地把握住這個時間點。

再者,警方後來在李允熙家裡找到了她做家教收到的40萬韓元(2139元人民幣(专题)),可見財產犯罪不是動機。而我以前說過盜奸不分家,那些入室性侵犯作案,順手牽羊盜取錢財是常有的事。

綜上,李允熙住的街區可能確實不夠安全,但並沒有證據顯示她當天遇到了陌生罪犯。如果這個罪犯隨機挑選受害人,提前踩點,知道她家裡有兩條狗,也很可能不會選她作為目標。

從證據看,當晚的來訪者是一個李允熙認識、會主動開門的人。那人可能以前來過,兩條狗見過他,或者他身上有其他犬類的氣味,所以兩條狗反應平靜。

正因為這個人和李允熙在網上交談過,並且性騷擾過李允熙,害怕聊天記錄和瀏覽記錄暴露自己,才必須冒著很大的風險回到306操作電腦。



金先生論

金某和李允熙到底是什麼關系呢?

金某當年27歲,比李允熙小兩歲。在他的陳述中,他和李允熙接過四次吻,但沒有發生過性關系。他倆一起看過電影,也去過其他地方玩,李允熙穿過他送給她的衣服。但李允熙不喜歡被其他同學知道,兩人沒有確認情侶關系。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都是他單方面的說法,沒有合影、短信、聊天記錄、同學證詞,能證明兩人之間存在曖昧關系,班級合影中他倆也不站在一塊。就連他自己說的,當晚李允熙讓他在100米外的巷子口止步,以及在酒吧問他是否尾隨她去廁所,也間接說明李允熙對他並沒有那麼信任和親密。

李允熙最好的朋友在早年的節目采訪中說,金某和李允熙並非情侶,李允熙(如果聽到這種說法)也會否認他倆是情侶。

早年電視節目報道了另一件事。李允熙姐姐有次去金某家中找他,趁他去廚房做晚飯時,偷偷搜查他家裡。她發現一本寫有和妹妹相關內容的手冊,被嚇到了,沒有跟金某打招呼,直接把手冊拿走交給了警察。手冊內容顯示,金某曾收集李允熙掉落的頭發,並偷偷記錄她每天的習慣、日程、心情和裝扮,譬如他會寫李允熙今天穿了什麼裙子,看起來開不開心。




金某在采訪中承認他記錄過幾個月,又稱“學生都會記日記嘛”,他單純是因為喜歡李允熙才記錄的。他覺得很委屈,聲稱他也收集了他倆一起去看的電影票,以及李允熙送給他的東西,只因為他收集了頭發,讓許多人覺得他“變態“,但他說自己並不是跟蹤狂。

金某自然是警方的重點懷疑對象。

金某自稱在6月6日凌晨送李允熙回家後,他就回自己在附近的公寓睡覺,早上10點多才起床。但因為他一個人居住,沒有人可以提供不在場證明。

警方後來問他是否願意接受測謊,他立刻同意,並通過了前後四次測謊。

他也同意讓警方去他家做血液測試反應。警方對他穿去聚會的衣服、褲子、鞋子,以及家裡的廚房和房間,都搜集證據拿去測試。在他那天穿的T恤上有血液反應,但檢測不出人類DNA。由於金某家的寵物狗患有尿道炎(容易出血),檢測人員判斷這些是動物血。

警方考慮到,如果李允熙在306室內遇害,凶手需要把屍體搬運出去處理,很可能會用到車,但金某本人並沒有車,於是他們懷疑金某的父親或叔叔曾協助過他,但對他們的車輛鑒定後,也沒有什麼發現。

李允熙家人始終堅信金某就是凶手,而金某一直喊冤,在早年的節目中甚至嗚嗚地哭訴自己的委屈(節目給他的面部打碼,只能聽到哭聲)。最後因為沒有證據,警方排除了他的嫌疑。



(李允熙和媽媽合影)

如今,金某結婚生子,經營著一家寵物醫院。

案發13年後(2019年),SBS節目曾想采訪金某。金某稱,由於警方的調查和媒體采訪、以及李允熙的家人和網民的示威活動等,他當年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如今不想再對此事件發表任何話,堅決拒絕了采訪。

那麼,金某到底和李允熙的失蹤有沒有關系呢?

在深入了解這個案子前,我認為這多半又是網友的瞎懷疑。因為在很多懸案裡,網友最喜歡猜測的,就是受害人身邊的人,逮到一個是一個,譬如南大碎屍案,竟然有許多人懷疑刁愛青的室友在宿舍裡作案。其實很多時候凶手可能是一個從來沒有進入過警方視野,更沒有被報道過的人。

但當我仔細看完這個案子的信息後,我卻認為這次受害人家屬很可能是對的,金某的嫌疑確實非常大。

我是這麼思考的:

一,6月8日下午2:18-5:30之間,有人在306操作李允熙的電腦。誰冒著那麼高的風險,也要刪除有關“性騷擾”的瀏覽記錄和聊天記錄?

自然就是那個“性騷擾”李允熙的人。

前面已分析過,以李允熙的性格,一回到家,立刻激動地坐下來搜索“性騷擾”和報112,很可能剛剛遭到性騷擾,咽不下這口氣。而如果是回家路上發生的,有機會性騷擾她的只有金某。

二,誰能夠准確知道6月8日報警的四個同學幾點離開、李允熙的家人幾點趕來,而這麼巧妙地把握這3個多小時呢?

答案:金某和其他三個同學都有可能,因為也是他們通知李允熙家人,讓他們趕來的。

6月8日下午2:18,電腦已經被開機,而根據一篇文章,那天下午3點多,另兩個同學才結束做報案筆錄。

如果屬實,2點18分時,只有金某和女同學A兩人還在306室內打掃或者等待,那麼當時開機的只能是他倆之一。



三,李允熙6月6日凌晨2:50多回到家,2:59-3:02分,搜索三分鍾後被打斷,這說明凶手在她剛到家3-10分鍾就上門了。

什麼人會如此精確地知道李允熙回家的時間?送她回家的金某有這個條件。

一、二、三要同時滿足,只剩下金某。

四,大家想想,凶手為什麼在殺人後要費這麼大勁、冒著被人目擊的風險移走屍體?如果只是搶劫殺人,凶手只要把自己留在現場的指紋腳印抹去,逃離現場就行了。必須要移走屍體,很大可能是因為死者屍體上留有凶手的痕跡,且無法抹幹淨。

以2006年的技術【當時的“觸碰DNA”還沒那麼多應用】,最有可能定罪凶手的,是性侵時留在受害人體內的精液。再加上現場財物沒有損失,凶手的動機應當就是性。

金某宣稱他和李允熙有曖昧關系,沒有看到證據,但他迷戀李允熙是有確鑿證據的。節目中李允熙姐姐講述了那個日記本,金某偷偷搜集妹妹頭發、記錄妹妹每天的衣著發型心情,和跟蹤狂行為無異。一般來說,都是某個人單方面迷戀、暗戀時才會這麼做。

他對李允熙的迷戀使他具有性騷擾甚至性侵、殺人的動機。

五,金某作為李允熙失蹤前最後的目擊證人,掌握李允熙最後的行蹤和狀態,且自稱是十分“擔憂”李允熙安危的“曖昧男友”,竟然沒有跟去警局提供信息,而是留在306和一個女同學一起打掃衛生,這很不合理。此行為有心虛、回避做筆錄,以及破壞現場和銷毀證據的嫌疑。


六,6月6日凌晨李允熙到家後,金某究竟幾點離開的?他因為獨居,沒有不在場證明。根據李父寫的控訴書,在警方調查過的同學老師中,金某是那個凌晨唯一沒有不在場證明的。

以上每一條都會篩掉一些人的嫌疑,只有金某一直留在這裡,越來越顯眼。

性騷擾的人=刪除記錄的人=知道6月8日下午306室何時無人的人

知道李允熙6月6日凌晨到家時間的人

性侵殺人動機的人

回避去警局做筆錄的人

沒有不在場證明的人

能說服李允熙凌晨開門的人



對本案的完整推測

本案沒有結論,以下是我基於事實的推測,僅代表我個人想法:

金某和李允熙是同學也是朋友,但金某單方面對李允熙有性幻想,可能案發前在NateOn上表白過,李允熙拒絕了他,也刻意疏遠。而金某依然緊貼著她,年終聚會時也挨著她坐。從采訪時痛哭流涕喊冤的表現看,他有可能會是那種會死纏爛打,犯錯後痛哭下跪的類型。





聚會當天,李允熙進入裡面女廁所蹲坑後,發現外間有男士使用。她第一懷疑對象就是金某,出來後當面問他,金某否認(或許確實不是他,只是其他客人),李允熙也沒有證據,只能作罷。

聚會快結束、教授去買單時,李允熙為了避免待會和金某同路回去(兩人的住所應該離得很近,且順路),才不和同學打招呼、偷偷先走一步。沒想到金某發現後很快追了出去。李允熙在路上不想搭理他,一直快步走在前面,金某跟在後面(符合金某某次所說的,李允熙一言不發跑很快)。

接近凌晨3點,路人極少,金某酒後精蟲上腦,又知道李允熙沒有手機,聯系不上任何人,更加大膽。到了黑漆漆的巷子口,李允熙叫金某不要再跟著自己。但當她走在100米的巷子裡時,金某卻沖過去抱住她,對其進行性質嚴重的性騷擾。



(節目組實驗重走當年李允熙回家的巷子)

李允熙怒斥並掙脫他後,沖進了公寓樓。

金某怕驚擾鄰居,不敢追進樓道。李允熙進屋後怒氣難消,把狗順手放了出來後,就坐到電腦前搜索性騷擾、報警。而金某並沒有離開,他在樓下看著她亮燈的窗口,欲望依舊強烈。

2006年時中國已有手機QQ,不知道韓國的手機上是否可以使用NateOn。金某可能嘗試著在NateOn上給李允熙發消息,稱自己只是太喜歡她,沒忍住,希望能當面解釋(所以後面需要潛回來刪除聊天記錄)。

NateOn彈跳出消息,打斷了李允熙的搜索,她開始回復消息。以她的性格不會接受道歉,甚至可能嚇唬金某,自己會去報警。金某有些慌,眼看著就要畢業,一旦報警,他的前程就被毀了。

當然也可能他當晚沒有在NateOn上聯系李允熙,而是等待片刻後,又上樓按門鈴。他可能隔著門,小聲地用某個理由騙她開門,譬如他只是想要道歉、解釋,見一下就走,或者要還給她某個東西之類。

由於是老同學,李允熙自以為了解他沒這個膽子做其他事,便給他開了門。兩條狗因為見過他幾次或者在他身上聞到熟悉的獸醫系的氣味,沒有什麼反應。

金某等門一關上,立刻暴露本性,突然捂住李允熙的嘴,把她推倒在床上或地板上侵犯她。剛好放在那的茶幾被兩個人的重量壓彎了腿。



為了不讓李允熙呼救,(內心也有殺人滅口,制止她事後報警),他將李允熙掐死或者用毯子悶死。





性侵結束後,他發現李允熙已經窒息而亡。他慌忙找來四塊毛巾擦拭自己和李允熙身上的體液,李允熙內褲上也沾有精液,他不得不把用過的毛巾和她當天穿的內褲都扔進了洗衣機,按下了啟動鍵。(10公斤洗衣機還是挺大的,正常而言只洗這麼少東西並不合理。因為他不可能留在306等洗衣機洗完,所以最後那些洗好的毛巾一直沒拿出來。)

由於李允熙的屍體上還留有他的痕跡(指甲裡的皮屑或者精液),他只能把屍體轉移走。

這讓我想起21年上海一個案子。一男子進入獨居女子的家後將她殺害,幾個小時後把她裝入大行李箱,帶到無錫後拋屍(記者了解到沒有碎屍)。為什麼他不丟下屍體溜走,而要冒這麼大風險把屍體轉移出去,最後被小區監控逮個正著?合理推測,男子性侵過受害人,受害人身上有他的精液等,無法徹底清理,只能這麼做。



那麼,金某沒有車是怎麼做到轉移屍體的呢?或許正如警方懷疑的那樣,他打電話給他父親、叔叔或其他親人求助、哭訴自己失手殺了人,希望對方能幫他一把,帶個箱子,把車開到李允熙家的地下停車庫等著。

(如果是窒息死亡,屍體又裝在包或者箱子裡帶走,警方在306沒發現血跡,在他家人的車上沒檢測出痕跡,也很正常。)

金某想要偽造李允熙自己回到家後又外出了的假象,便順手帶上了她當晚穿的那雙鞋子。

他看到茶幾腿被壓彎,無法掰直,十分心虛,便帶它一起出門。他看到電腦屏幕亮著,就順手把它關機。

關機時是6月6日凌晨4:21,也就是李允熙回家近一個半小時後。

由於6月6日是國假,凌晨4、5點時這棟樓裡的年輕居民基本都在睡覺,金某和同伙離開時沒有撞見其他居民也不奇怪。

車子離開時,路過兩個垃圾桶,金某看到那裡堆了許多舊家具,便停車,把茶幾藏在裡面,以為很快會被垃圾車收走。但後來茶幾被撿垃圾的人發現,卸走了腿。

最後他們把屍體帶去了哪兒?

一種可能是帶到獸醫學院,因為6月6日是國假,系裡沒有人,他可能像許多人猜測的那樣,在手術室肢解了屍體,把她和那些動物屍體混在一起(电视剧),並打包密封。但我個人認為這麼做風險其實很高,畢竟是公共場所,萬一這期間剛好其他師生來學校撞見呢。

有了車以後其實完全可以帶到更遠的地方拋屍,大江大海或者荒山上掩埋,除非罪犯自己交代,否則如同大海撈針。

金某回去後細想,才想到自己還有許多疏漏,譬如和李允熙的聊天記錄沒刪,以及毯子上可能蹭了自己的體液,家裡可能有指紋、腳印,惶惶不可終日,但他因為不知道李允熙家門的密碼,無法回去補救。





6月8日中午,當他聽說有同學要去找李允熙時,急忙加入了他們。當另外兩人去警局做筆錄時,他必須留在306,尋找機會補救。他可能以某種不明顯的方式引導A,譬如:“唉,被狗搞這麼亂,待會他們來了怎麼住?”A自然會說,“是啊,那我們要不要幫忙整理呢?”借著這個機會,他清理掉了自己可能留下的痕跡,甚至可能是他先提示A:“這毯子被狗拖地上了,太臓了。”於是A把它扔進洗衣機。

金某可能趁A在廚房、衛生間打掃或者出門扔東西時,打開電腦,因而2點18分電腦就被開機。但因為A很快回來,他不敢繼續操作。

當他們四人離開後,他又獨自折返。他可能走的時候故意沒鎖死門,或者門鎖被警方破門而入時損壞,鎖不上了。

他算准了李允熙家人從其他市坐車到達的時間,趁這兩三個小時下載軟件,清理電腦。他主要目的是清理自己之前向李允熙表白並被拒絕(或許也有案發凌晨)的聊天記錄,以及瀏覽歷史裡關於性騷擾的頁面。但為了不引起懷疑,他還故意多刪了前後幾天的瀏覽記錄,並刪了除他以外其他幾個人的聊天窗口。可惜,搜索引擎的搜索記錄刪不掉。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6月6日、6月7日,某人沒有進去操作電腦刪東西,反而要等到6月8日警察來過後、家人來之前那間隙才做這件事。如果此前凶手就是通過爬三樓窗戶進入306的話,他隨時爬進去刪電腦、打掃衛生就行了(這窗一直沒關)。但正因為他不敢或沒想到爬三樓,之前就是走正門進去作案的,所以只能等到警察來破門而入後,才能找機會再次進入。

最後他是怎麼通過測謊儀的呢?測謊儀是通過人的心率和呼吸來判斷說謊與否,知道這個原理後,其實是有辦法糊弄的,以前的案子裡也寫過被確認的罪犯此前通過了測謊。獸醫系或者其他學醫的人可能更有辦法,我就不詳細寫了。

我認為以上是最順暢的,和所有確認的證據之間都不會產生矛盾的一種推論。

警方既然懷疑金某,應該定位他那幾天的手機信號以及調取通話記錄,了解他在那個凌晨移動的方位,以及是否和誰通過話,或許還能憑此找到拋屍的地方。但節目中多個警察接受采訪,講述了查他衣服上和家裡的血跡、查他家人的車、四次測謊……沒有提及調查手機記錄,不清楚是不是2006年韓國的這個技術還不成熟,但至少其他一些國家已經在用了。



後續

2006年6月10日晚,也就是失蹤的第四天,有人試圖用李某的賬戶訪問音樂網站(應當是輸入了李允熙的郵箱手機號之類接收驗證碼,那些設備可能掌握在警方手裡),警方調查IP,發現是在首爾的一家酒店。他們調取監控後找到了一對情侶,認為是誤接。

2007年初,李允熙的姐姐接到一個陌生電話,打電話的人聲稱“允熙沒錢打電話,所以讓我代為轉達,她好想你。”警方追蹤來電號碼,發現是光州市中心的一個公用電話亭,最後通過分析附近的監控錄像,找到了一名27歲男子。他和李允熙案無關,只是一個在車禍中腦部受損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還有一個40多歲的通靈者到警察局,聲稱李很可能被藏在地下供水和污水處理設施中。警察和她一起搜查了公寓附近的排水系統,沒有任何發現。

李允熙失蹤後,她的父母從京畿道安山市來到全州尋找女兒。他們在全城張貼海報,並拜訪她過去的朋友了解女兒的下落。他們像偵探一樣,拆下大門的密碼鎖研究,繪制了酒吧當晚座位的平面圖,重新走女兒當晚走的線路。他們還用全家所有的資產,懸賞一億韓元(約52萬人民幣),征集女兒的下落。





每年,警方都會在李允熙失蹤的六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進展。

李允熙的家人慢慢老去,他們始終相信金某是凶手。這個案子錯失良機,凶手也不太可能主動招認,或許將永遠成為懸案。但李允熙的家人和社會不會忘記李允熙,人們一遍遍的追問和媒體反復重提,但願也會讓凶手的內心不得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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