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江歌媽媽收到劉鑫被執行首筆款項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劉鑫(現更名劉暖曦)在江歌媽媽江秋蓮與她生命權糾紛案一審二審敗訴後,未在指定期限履行給付近72萬元的義務,成為被執行人並被限制消費。1月20日,江秋蓮發布消息稱,農歷臘月二十九,她已收到法院轉來的執行款50500元。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這是此案劉鑫被執行的首筆款項。




1月20日晚,江秋蓮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是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後,得知銀行卡收到的款項是執行款,這也是她在該案收到的首筆賠償款。剩余賠償款法院未談及,需要再等一下。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媽媽江秋蓮與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二審判決結果為:維持原判。按照判決結果,劉鑫需在2023年1月9日之前賠償江母近70萬元,另需支付江秋蓮一審已墊付的訴訟費2萬余元。二審宣判後,劉鑫曾在微博上公開募捐,不久後她的微博賬號被封禁並限制提現。

1月10日,江秋蓮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已向法院提交了強制執行的申請。1月11日,劉鑫被立案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71.94萬元,執行法院為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1月16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向劉暖曦(即江歌案被告劉鑫)發布限制消費令,對其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您的點贊是對我們的鼓勵     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333 秒 and 4 DB Queries in 0.0032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