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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倆孩子扔進江裡 別再為魔鬼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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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萬步來講,就算孩子媽媽做錯了什麼。


難道林某殺人就應該嗎?

死去的孩子就活該成為他婚姻的犧牲品嗎?


稚子何辜啊!

惡就是惡,無論用什麼理由來粉飾,都不值得被原諒。

面對惡魔,我們應該有且只有一個態度。

就是讓他下地獄。

3

林奕含說過一句話:

“什麼人都有理由,連奸污別人的人都有心理學、社會學上的理由,只有被奸污的人不需要理由。”

這句話,不僅僅是她的遭遇。

我們更惋惜地看到,它開始適用於這世界上的很多罪惡。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總有人習慣給施暴者找理由,找借口。

企圖讓所有惡行,都有合理正當的由頭。

還記得曾經的吳謝宇案嗎?




弑母、藏屍、詐騙、逃亡……

種種惡行,罄竹難書。

但有人卻說:錯的不是他,是他的母親啊。

如果不是他母親嚴苛的教育方式,他會痛下殺手嗎?

甚至共情吳謝宇,說:他心裡肯定也不好受。

的確,吳謝宇的母親或許有錯。


但難道這足以掩蓋他心狠手辣的本質嗎?



從殺人到善後再到逃亡,他的心思縝密、冷血無情。

回憶起都讓人覺得頭皮發麻。

這也是他母親的錯?

用受害者的不完美來給罪犯開脫。

甚至要求受害者為他們的罪行負責,是我見過最流氓的邏輯。

江歌案裡,他們說:是人都會害怕啊,劉鑫只是出於本能。

勞榮枝案裡,他們說:她是被男人帶壞的,說到根是父母沒教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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