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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軌2人贈Yu千萬妻子起訴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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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丈夫出軌2人贈與千萬妻子起訴要回”引發熱議。


近日,上海閔行法院公布了一則案件。




據了解,2000年,張某(妻子)與盧某登記結婚。

婚後,盧某分別與小章、小陳交往密切。交往期間,盧某表現得十分闊綽,多次給女友小章、小陳發放生活費,而且還多次在5月20日、除夕等特別日子裡給小章、小陳發送帶有“我愛你”、“一生一世”等特殊含義的紅包。

2016年,在盧某的關照下,小陳到盧某擔任實際控制人的公司上班,並擔任管理崗位工作,月基本工資2,500元。

2020年,盧某與女友們的事被妻子張某發現。盧某當即出具《承諾書》,承認自己有眾多女友,違背了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存在重大過錯。

盧某還坦言自己背著妻子,通過銀行轉賬、微信、支付寶、朋友代付等形式,多次無償贈與小章、小陳多筆錢款且數額巨大。

於是,張某向法院提起訴訟,分別請求判令確認盧某與小章關於760萬元的贈與合同、與小陳關於520萬元的贈與合同無效,並請求判令小章、小陳向原告返還上述錢款。

法院審理過程中,盧某承認這些錢款都是自己對小章、小陳的贈與,同意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小章辯稱,2014年至2017年期間,自己不清楚盧某的家庭情況,以為盧某已經離婚。2016年,她與盧某有一個兒子小盧。


對於760萬元的款項,她向盧某轉回幾十萬元,還有200余萬元是盧某給小盧過生日的費用,剩余款項中亦有部分是投資款、撫養費而非贈與。

小陳辯稱,她入職盧某的公司,是盧某的工作及生活助理。對於520萬元款項,200萬元是借款,她已經向盧某歸還,6萬元是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和補發工資,57萬元是她為盧某墊付的工作、生活開銷,包括陪同盧某、張某一家外出旅游時實際發生的費用。

最終,法院認定兩個贈與合同均屬無效,並結合發票、收據等證據逐筆核對盧某與小章、小陳之間的錢款往來,最終確定二人的返還金額。

此前也有類似報道,據澎湃新聞消息,陽江市陽東法院晨審結一起贈與合同糾紛,認定丈夫對情人的贈與行為無效,支持妻子要求返還贈與財產的訴訟請求。


據悉,原告王某與第三人葉某系夫妻關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丈夫葉某隱瞞自身已婚情況,與被告冬某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

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期間,葉某通過微信多次向冬某轉賬合計4萬多元(其中包含多筆不等金額),王某得知後要求返還未果。

王某認為,葉某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損害了其財產權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冬某將贈與所得全部返還給王某。

法院審理後認為,葉某在與王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基於與冬某之間的不正當關系向冬某轉賬4萬多元,屬於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

該行為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又未經王某同意,損害了王某的財產利益,且有悖公序良俗及社會公德,故該贈與行為無效,因無效民事行為所取得的財產依法應予返還。

最終,法院判決冬某全部返還4萬多元,各方當事人均未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對此,法官提醒,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所有權,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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