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羅永浩退網:不再創業百分之百後悔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2. 有些合作伙伴在之前的那幾年為我們提供了超出 “公事公辦”、超出 “在商言商” 的厚道幫助,這種情義上的虧欠,很難用法律上的 “破產清算後就兩清了” 來說服自己;


  3. 我想著遲早還要回來做智能硬件,還要跟這其中的很多供應商朋友做生意,我實在不知道如果讓他們遭受了這些損失,未來如何再面對他們談合作;

  4. 當然,說不清到底算幼稚還是算古典情懷的個人英雄主義,或多或少也是個原因,但一定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晚點》:也有人認為欠債還錢本就天經地義,不必這麼高調。

  羅永浩:當時債主公司很多朋友們需要我有個公開的說法,以便他們跟上層交代,所以我們決定不破產清算而是還債之後,就把這事公布了。加上錄脫口秀大會,我也沒說過幾次,倒是有大量的媒體說了幾十輪、上百輪,甚至不跟我們確認,就好幾次急急忙忙替我宣布 “債務已經還完了”,導致我們不得不多次辟謠。在傳播中客觀上導致了 “太高調” 的印象,但確實不是我們的公關團隊運作的。

  其實基於現代公司法,無論在哪個現代國家,還這個債都肯定不是天經地義的。這些債務裡,我自己簽過個人無限擔保責任的不到 15%,剩下的都是公司債務,公司破產清算就不用還了,這就是 “有限責任公司” 的意思。所以 “真還傳” 不是一個遵守契約精神的正面案例,而是一個遠遠超出契約精神的正面案例。

  但從另一個角度看,作為一個企業家,這是不是最優選擇、是不是值得推廣,我其實沒有確定的答案,我也不覺得有唯一正確的答案。很多因欠債維持不下去的創業者,選擇了合法破產清算,再次創業時,基於情感和道義,給債主和投資人發了些股份,新公司做成了,同樣皆大歡喜。所以有時候我也會想,是不是當初應該直接再創業去做科技公司,然後給債主朋友們發一些新公司的股票會更好?但這個問題的答案已經不重要了,畢竟這事兒都快結束了。

  也想順便提醒一下,所有正常依法破產清算的失敗企業和企業家都不應該被批評譴責、嘲弄挖苦。企業家是推動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的中堅力量,即使是失敗的企業家,只要遵守了規則,沒做主觀惡意的事,也應當得到基本的尊重,這是文明社會的基本價值觀。就像我們不該嘲笑失敗的運動員一樣。


  《晚點》:一直以來,很多人都認為老羅是一個非常理想主義的人,和商業世界有天然的沖突性。你現在在商業上還有道德潔癖嗎 ?

  羅永浩:談不上道德潔癖,但是我的道德水准、自律性、知行合一這些,肯定是遠遠超過絕大多數普通人的。對我要從事的事業和我的長期目標來說,這些特質說不上是好是壞。一些放在知識分子身上顯而易見高貴的品質,放到企業家身上很可能就是毫無必要的思想包袱,會給公司運營帶來很多不必要的負擔。再比如做品牌和口碑建設的時候,這些特質又很容易產生巨大的力量和優勢。但不管好壞,帶著這些特質創業,應該就是我的宿命吧。

  《晚點》:很多網友批評你們投資的 “重新加載” 復刻鞋違背你從前強調的原創精神,認為你變了。如果是 10 年前的羅永浩,會做一個復刻鞋品牌嗎 ?


  羅永浩:如果只是投資的話,當然有可能。但無論是十年前,還是十年後,我都不會自己去做。我說過很多次,我只能從創造性的工作中獲得長期的激勵。

  系統性地合法復刻外觀專利過期的經典名鞋,並將其做成一個品牌,這不是一件牛*的事,但也不是什麼有錯誤或缺德的事。它只是一門很有想法、很有前途的好生意。從法律、商業倫理上都沒有任何問題,而且還能創造社會價值。它讓那些買不起名牌鞋的人,用三分之一的價格買到品質、用料跟原款一樣,甚至超越原款的好產品,和最經典的好設計。

  鍵盤鍵軸是德國櫻桃發明的,這些好東西到今天已經都過了專利保護期,所以全世界的廠商都在抄。沒有人覺得這有什麼不妥,為什麼外觀設計專利過期的球鞋就不能抄呢?“重新加載” 也沒有像違法的盜版鞋一樣侵權使用別人的品牌商標。無論是球鞋上,還是包裝盒上,也都有 “重新加載” 跟原款鞋完全不一樣的品牌商標,這有什麼問題呢?

  他們說,這不一樣。我說對,是不一樣,因為外觀專利的價值,在所有的發明專利當中最弱,所以保護期也最短。但那些技術含量高、保護期漫長的專利發明,過期後都可以隨便抄並且沒有爭議,為什麼專利保護價值最弱的外觀專利,反倒是過期了也不能抄,抄了會挨你們罵呢?這是什麼邏輯?他們答不上來,然後一個勁兒重復說,“你這是歪理,你這是狡辯”。

  “重新加載” 沒有侵權使用別人的品牌商標。無論是球鞋上,還是包裝盒上,也都有 “重新加載” 跟原款鞋完全不一樣的品牌商標,有什麼問題呢?甚至有些規模較大的運動產品企業,都抄過外觀專利過期的經典球鞋,也在到處賣,為什麼好像只有 “重新加載” 才挨罵?想來想去不得要領,最後他們團隊的人偷懶說,估計還是羅老師一貫的招黑體質吧。我說,好吧,以後我不幫你們賣鞋了。我是冤大頭,他們是精神病,你們是白眼狼,愛誰誰吧。
點個贊吧!您的鼓勵讓我們進步     這條新聞還沒有人評論喔,等著您的高見呢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在此頁閱讀全文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325 秒 and 4 DB Queries in 0.0014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