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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這兩名唐山打人者的累累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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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唐山打人的新聞,現在已經有非常多性別視角的討論了。




我們昨天已經從性別視角寫過一篇文章:唐山打人事件,不要用來規訓女性。


很多留言罵我說這事和性別無關,只從性別視角去談是在搞性別對立。

我覺得留言有個人說得很好:

真誠地呼吁一下:如果戀童癖的童元素不能被淡化

如果對亞裔的歧視中亞裔元素不能被淡化

如果日本入侵中國受害者的國籍不能被淡化?

那唐山達打人事件中的性別元素也不應被淡化

這件事跟性別有關,非常有關,

確實不是所有男性都是罪犯,但這也確實是只有某一性別才會經歷的犯罪。

但我也同意這事不能只從性別視角去說。

因為現在更多的信息顯示,打人的那群狂徒,絕不僅僅是一群“喝醉了的底層暴力男”,而是一群很可能涉黑的慣犯。

有理由懷疑這不是他們第一次欺負人,也絕不是什麼“喝多了沒意識”,只是以前都沒鬧大,或者都被他們用錢擺平了,所以這幾個人沒被抓住。

這件事有性別視角,但也是一起公共安全事件。在進行性別話題討論時,也別忘了問出那個核心問題:

這幫惡霸,到底憑什麼敢這麼肆無忌憚?

也許這個唐山的案子交給廊坊的公安來辦的決定,可以說明一些什麼。



轉載一篇起底文章,作者任易。



唐山6.10燒烤店騷擾並毆打女性事件,有種90年代下崗地區的混亂感覺,萬萬沒想到會發生在掃黑除惡剛剛結束的2022年。



唐山6.10燒烤店騷擾並毆打女性事件的主犯陳某志,劣跡斑斑,渾身案底。涉及2015年12月非法拘禁案(刑拘在逃)、2017年交通肇事逃逸案、2018年被列為失信執行人、2019年涉及不當得利、2020年再次被列為失信執行人。

而主犯劉濤,更是能在2015年犯下非法拘禁案後逍遙法外,期間無證駕駛超速肇事導致八車連撞,2018年3月才被拘留,並因為當庭認罪輕判兩年。

陳某志,男,1980年11月29日生,漢族,住唐山市路南區。唐山某弘水產品養殖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經理、執行董事,唐山市某某風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監事。



為什麼我會調研陳某志、劉濤的案底?因為他們這群人在打架的時候,實在是過於訓練有素了。

作為一個有一點群架經驗的東北人,我判斷這批打人者平日裡絕對不是良民,因為他們的經驗過於豐富,心理素質極好,打架的時候一擁而上,折疊凳、餐具信手拈來,顯然是老手。

這幾個打人者手法嫻熟、囂張無比,必然不是初犯,所以,我才起心查了查他們的案底,一看還真是掃黑除惡的漏網之魚。

美篇上有一個「路北巡控」的賬號,幾年來發布的都是唐山市路北分局的巡控日常,裡面有一起2015年12月13日的案情:110那些事——光明裡派出所抓獲一名涉嫌非法拘禁的網上逃犯[1](原文已修改,但是百度快照裡面還有)



是不是有熟悉的名字?陳某志、劉濤(就是這次唐山燒烤店打人案的主犯)、高傑、候程亮。

我們看一下刑事裁定書。劉濤以追討索要抵押車輛的債務為由把被害人商某打到額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腦組織挫裂傷、尺骨粉碎性骨折,並且非法拘禁。

就這樣,商某驗傷只算是輕傷一級。這是吊詭之一;然後2015年底劉濤就已經被派出所抓了,可是直到2018年3月21日才被路北分局刑拘,這中間2年多的時候,劉濤難道還是自由身?請問路北分局是怎麼處理罪犯的?





還有,劉濤以要債為由,非法拘禁他人,把人打的額骨凹陷、粉碎性骨折,還在兩年多的時間裡逍遙法外,為什麼當庭自願認罪,就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兩年零一個月?

請問唐山市路北區人民法院審判長劉法官,這個酌情是怎麼得來的?

另外,從裁定書上來看,陳某志(刑拘在逃)開了個廠房,這個陳某志既然有名有姓有公司,還能在2018年向唐山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他是怎麼做到的同時刑拘在逃和提起訴訟的?

在逃犯人2018年還能向法院提起訴訟,《陳某志與孫仕永、劉濤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2]》,唐山人民法院幹的漂亮!不得不服!

我們把目光再聚焦到陳某志的小伙伴候程亮身上,大家自己看看這是不是黑社會團伙?信源是「劉青林、李某甲聚眾斗毆一審刑事判決書[3]」(2015年)







看這幾個名字熟悉不?候程亮、高傑不正是在2015年12月那個非法囚禁案裡面的犯罪嫌疑人麼?拉一大片人去工地打架,這算不算是有組織的涉黑行為?

當時,候程亮因為沒有下車打架,所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這哥們半年之後就直接搞了個非法拘禁,可見爛仔就是爛仔,抓了又放,完全起不到懲前毖後的作用。

目光回到陳某志身上,陳某志在落網之後,很快又放出來了!證據來自於裁判文書網《陳一霖與陳某志不當得利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4]》,大家請欣賞。





好麼,陳某志剛剛在2015年12月因為非法拘禁被抓了進去,竟然能在2016年又開始坐飛機到處飛了?MD他也是個牛人啊,我還以為至少得關個一年半載的,結果啥也沒耽誤。

嚇得我重溫了一下《刑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2017年,陳某志過得還不錯,從朱博手裡買了一輛車,但是不知道是頂賬來的,還是正常的市場交易;然後陳某志把這輛車給沒有駕駛證、逍遙法外的劉濤開,然後在晚上22點左右出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7年2月4日,劉濤燒烤店行凶者之一、2015年非法囚禁案犯事後太平無事,2019年因非法囚禁案被判刑2年1個月)無證駕駛陳某志的車輛,並且超速行駛,在唐山市路北區翔雲道上制造了一起交通事故,而且肇事後,劉濤逃離現場。


給大家看一下這起事故唐山發生嚴重交通事故!8車相撞[5]



這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就是孫仕永、宋喜民(均對陳某志申請了強制執行)以及於江濤、張鐵柱、王繼孝、王寶軍、李建飛一共七個人八輛車。

證據來自裁判文書網《陳某志與孫仕永、劉濤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6]》,



所以劉濤為什麼要棄車逃離呢?是因為酒駕還是因為有案底在逃人員?不知道是否造成人員重傷,如果有人重傷+肇事人逃逸,那就是交通肇事罪沒跑了。

但無論如何,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視為特別惡劣的交通肇事,加上逃逸行為和過往的案底,劉濤妥妥要進去的;

路北區交警都能麻溜找到肇事者劉濤,為什麼路北區的刑警就能一直把劉濤放在眼皮子底下不抓,要一直等到2018年3月開始掃黑除惡才抓起來呢?



另外,劉濤無證駕駛超速肇事逃逸,保險公司為什麼還要幫劉濤賠付呢?這中間又有什麼故事?

然而債務由陳某志承擔了,劉濤在這件事上脫罪了;那陳某志還錢了麼?當然沒有,陳某志「聰明的」是選擇了賴賬,背上了失信被執行人的認證。

反正虱子多了不癢,債多了不愁,這種長期涉黑的混混,當然不在乎變成老賴了。

2018年4月二審終審,陳某志需要賠償孫仕永28215元,但是陳某志沒錢賠償孫仕永和宋喜民,於是孫、宋申請了強制執行,陳某志上了限制高消費人員清單,這是他第一次上清單。

可見,陳某志在2018年初就已經沒錢了。而2018年發生了什麼呢?2018年年初,唐山警方一舉鏟除了一個以楊國全[7]、高榮光、高榮傑等人為首的特大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警方查明該團伙長期圈占當地海域,依托碼頭成立所謂公司,驅趕威脅外來漁船,控制船隊長期從事非法捕撈、強迫交易等,涉案金額3億余元。

被告人楊國全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聚眾斗毆罪、詐騙罪、誣告陷害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4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注意,楊國全、高榮光、高榮傑他們的罪名,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那麼水產品總要銷售出去的,陳某志開的恰好是水產品養殖公司;

漁霸楊國全2018年初被抓,而陳某志在2018年初就沒錢了,兩個人都是在唐山道上混的,有沒有可能在生意上有合作,一損俱損,一榮俱榮?

反正陳某志在2018年就沒錢了,證據來自裁判文書網《陳一霖與陳某志不當得利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8]》,

判決書顯示,2015年到2016年期間,陳某志一共欠陳一霖機票款43640元,而2017年,陳某志只還上了1萬塊,剩下的錢,陳某志表示自己無力一次性償還,於是打了個欠條。到了2019年,陳一霖起訴了陳某志,陳某志未出庭,陳一霖勝訴,法院裁定陳某志還款並支付利息



而且陳某志還在2018年離開了唐山,會不會為了避掃黑除惡的風頭?

在這個判決書裡我們知道,陳某志在2018年左右是真沒錢了,連3萬多的機票款和2萬多的肇事賠款都還不上,梗著脖子當老賴。

於是在2020年,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對陳某志發出了限制消費令[9],也就是「(2020)冀02執11990號」。



陳某志在2018年的兩次限制消費令,申請人分別是孫仕永和宋喜民,也就是前面劉濤搞出的無證超速駕駛導致八車連撞後逃逸案件的受害人。



孫仕永也是個挺好的人啊,是個自己辛苦掙錢又拾金不昧的好司機,結果陳某志也賴著賠償款不給。



楊國全黑社會組織裡面有高榮光、高榮傑,2018年被抓了;陳某志的小團隊裡面有候程亮、高傑,高傑和高榮傑有沒有什麼關系?

陳某志是開水產養殖公司的,楊國全是漁霸,他們之間有沒有往來?



2021年初,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豐碩成果,基本收官;京畿重地河北的工作也大有成效,特別是唐山紀委因為「漁霸楊國全」案工作扎實,中查處了62名領導幹部,其中3名黨員幹部被移送司法,而獲得全國先進集體的表彰。

轉頭在2022年6月10日,陳某志、劉濤再次搞出了一起極其惡劣的聚眾故意傷害案件,這不是給唐山的掃黑除惡添堵麼?

更讓人擔心的,陳某志打傷了無辜女生,就算是坐牢,可是這個可憐的女生能從陳某志這個老賴手裡拿到賠償麼?

最後請問一下有關部門,陳某志、劉濤、高傑、候程亮等人,無固定職業,聚眾、挑釁、綁架、非法拘禁、毆打他人,算不算是有黑社會性質的團伙?該不該查?

就算2018-2020年這幫人僥幸漏網,為什麼到2022年,他們的膽子還這麼大?誰給他們把人往死裡打的膽子???就因為他們犯了事都能刑拘在逃,還能去法院起訴,等掃黑時候抓了也是輕判?這顯然是唐山市路北區一霸啊!誰在罩著他們?



希望可以徹查!

參考資料[1]

110那些事——光明裡派出所抓獲一名涉嫌非法拘禁的網上逃犯: https://www.meipian.cn/28c9ou8h[2、6]



陳某志與孫仕永、劉濤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232c27b1e5244a63a9eba92b007afefe[3]

劉青林、李某甲聚眾斗毆一審刑事判決書: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eb039095c0c9412bb7cbdc798185d42c[4、8]

陳一霖與陳某志不當得利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61377f71664648e28a2cac5e0013fdc5[5]

唐山發生嚴重交通事故!8車相撞: https://www.sohu.com/a/125522054_526282

[7]

唐山警方一舉鏟除了一個以楊國全: http://news.cctv.com/2018/11/27/ARTI6eYrVCKFkeE5a09gHmxg181127.shtml

[9]

限制消費令: http://zxgk.court.gov.cn/xgl/showPDF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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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2 游客 [當.西.禹.禮] 2022-06-11 20:21
    評論 1 寫道:
    不把公安系統中層上層換一批,估計還是哪個鳥樣。

    你這sb懂個錘子
    評論1 lcheung123 2022-06-11 20:05
    不把公安系統中層上層換一批,估計還是哪個鳥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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