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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業須知: 買家跑路 BC賣家竟還需付經紀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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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在 BC 省火熱繁忙的房地產市場交易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奇葩的案例,不守規矩的買家、或是賣家。例如一些房產交易過程中,買家已經支付定金、並簽訂了購買協議,卻在房屋需要交割那天憑空消失,使得交易無法完成。


這種情況下,賣家還需要支付代理經紀傭金嗎?

大溫最近的這起案例,值得所有賣家警惕。




大溫的房主 Mike Armstrong 和妻子 Jessica Armstrong 在大溫的密遜東部 Errock 湖邊有兩座小度假木屋。

2017 年,也就是上一次房地產市場的熱潮中,夫妻倆聘請白石的一家房產經紀公司通過 MLS 系統,將這兩座度假小木屋掛牌上市。

之後,Armstrong 夫婦甚至還和這家經紀公司簽署了雙重代理協議,也就是說,允許這家經紀公司在這個交易中同時代理買家和賣家。



3 個月後,這兩座房產同時被由 Michael Tran 為代表的大溫本地投資公司 Vans Intrust Investments 買下,按照購買協議,這兩套房產總價 135 萬加元,交割時間為 2018 年的 7 月。

然而,到了交割時間,買家卻憑空消失。按照規定,最初簽約時買家所支付的 7 萬加元定金將被付給 Armstrong 夫婦。

Armstrong 夫婦原本以為這只是一起失敗的交易,一切到此為止。然而,到了 2020 年,他們當初所簽約的代理經紀公司卻將夫婦倆告上法庭,要求索賠這筆交易中所應當支付的傭金和利息,總金額 $70,875

被告上法庭後,Armstrong 夫婦又反訴了當時的代理經紀 Fabian Saul,稱其沒有完成應盡的帶看等工作。


此案在提交 BC 省最高法院後近日公布了宣判結果,最高法院法官 Sheila Tucker 在判決書中寫道:傭金附屬條例與房屋的交割和是否完成交易無關。根據傭金附屬條例,傭金在房屋簽署 MLS 合同、完成 MLS 標准掛售後生效,無需等到房屋交割完成後。

換句話說,只要這個掛牌銷售在 MLS 按照標准方式上市,那麼賣家就應當支付代理經紀傭金。

對於 Armstrong 夫婦對代理經紀 Fabian Saul 的起訴,稱該交易未能如期完成是由於代理經紀在交割日期前未能如約帶買家實地參觀房屋,但由於 Fabian Saul 已經帶 Michael Tran 實地看房至少兩次,因此,法官駁回了賣家的起訴。

不過對於經紀公司要求索賠的拖欠的傭金和產生的利息共計 $70,875,法官根據這家經紀公司提供的薪酬文件指出,該公司的代理傭金上限為 $52,500,因此最終判決 Armstrong 夫婦需支付這家經紀公司 $52,500


對於 Armstrong 夫婦針對 Fabian Saul 的其他起訴,包括誤導簽約、以及未能履行信托協議等,法官都予以駁回。

判決書中法官稱 Armstrong 先生本人是一名專業會計,夫婦倆此前也有多次買房賣房的經驗,因此不存在無法正確理解合約、沒有時間閱讀協議等。此外,兩人還與代理經紀在代理協議之後又簽署“雙重代理協議”,說明賣家對於代理經紀的認可。

Armstrong 夫婦提醒其他要賣房的賣家注意,即使房屋交易無法如期完成,遇上買家消失跑路等等狀況,但代理掛售的傭金仍然是要付的!

曾在菲沙地產局擔任行業規范方面的專業顧問多年、資深地產經紀 Paul Cowhig 表示,自己在大溫地產行業從業40多年的經歷中,從來沒有聽說過房產經紀起訴賣家的案例。

然而,從行業規定來說,即使買家違約致使交易失敗,賣方代理經紀追討傭金仍然屬於合法的。只是按照慣例,沒有經紀會這麼做。這種起訴賣家的行為十分罕見。

根據房產登記記錄顯示,Armstrong 夫婦仍然是這兩處房產的所有者,而且在 2022 年的最新評估中,這些房產的價值現在超過 223 萬加元房產在幾年的時間中價值近乎翻倍,或許是對賣家的一種慰藉吧!

ref:https://www.cbc.ca/news/canada/british-columbia/bc-comm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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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3 游客 [曰.昔.篡.仁] 2022-05-24 15:00
    這絕對是錯判的案例!! 並不是在 MLS 按照標准方式上市,賣家就應當支付代理經紀傭金, 而是要取得了一個可執行的買賣合同, 而如果這個買賣合同因為賣方的原因而沒有最終成交, 賣家仍有責任支付賣家經紀傭金。 但如果是因為買方的原因合同最終沒有成交, 則沒有規定賣家仍需支付傭金。 而且賣家除了可以沒收定金, 還可以起訴買家要求進一步的賠償
    評論2 游客 [曾.癸.為.至] 2022-04-28 17:13
    以前買家賣家還有機會可以面對面講話. 現在多數全靠地產公司的經紀. 中間只要有一個人蠻騙, 根本無從去追. 一般人那會對自己密密麻麻的協定了解的特別清楚? 多數是信賴自己託付的專業人事會把事情給辦好. 不然請問委託人何必請這些人來幫忙? 自己賣就好了. 現在很多道德敗壞, 自己工作沒做好但還要心安理得的去拿別人的錢. 真可悲! 我自家的經歷是驗房時就發現其中一區暖氣有問題. 在交割前要求賣方要修理好, 交屋時我們來也開了機器, 但現在的這種所謂環保型用水發電的暖氣本來升溫就慢, 加上疫情期間對方經紀聲稱不想太多人留在屋內...  [更多...]
    評論1 游客 [容.不.荀.亡] 2022-04-28 12:13
    對賣家太不公平! 經紀真是唯利是圖,社會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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