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山東女背賣淫記錄13年申請國賠被駁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2020年,張偉華在背負違法犯罪記錄13年後,公安機關才將她的“盜竊”“賣淫”違法犯罪記錄從公安內網中刪除。為此,張偉華向鄒城市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168萬元。她認為,辦案法官在當年辦案過程中未對徐某蓮的身份信息進行嚴格審核等,最終張冠李戴,導致她背負“罪名”長達十余年。


  2021年12月30日,鄒城法院認為,該案中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侵權致害行為,駁回了張偉華的賠償申請。張偉華表示還會繼續申訴下去。

  


  ▲張偉華向鄒城市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

  2019年,山東省鄒城市女子張偉華偶然發現,自己的戶籍信息裡出現了犯罪記錄:

  她於2007年4月被法院認定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她還曾在2006年因“賣淫”被行政拘留5天。

  實際上,張偉華對她名下的這些違法犯罪情況一無所知。鄒城市公安局經重新調查,確認系另一名女子徐某蓮實施上述違法犯罪行為,其被警方抓獲後,冒用了“張偉華”的身份信息。

  張偉華說,獲知自己無辜背負“盜竊”“賣淫”違法犯罪記錄後,她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周圍的人對她指指點點,甚至連自己的丈夫都懷疑她“是不是真幹了那些事”。

  莫名背負罪名

  背負違法犯罪記錄13年


  “盜竊賣淫”的原來是弟弟前女友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案件資料顯示,2019年6月,張偉華偶然發現,自己的戶籍信息裡出現了犯罪記錄:她於2007年4月被法院認定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她還曾在2006年因“賣淫”被行政拘留5天。

  一份由鄒城市人民法院於2007年4月16日作出的《刑事判決書》內容顯示,被告人系張偉華,化名張文娜、徐姍。


  

  ▲張偉華被他人冒名背負“盜竊”罪名原審判決書內容

  但實際上,2006年初至2007年,張偉華一直在外地打工,根本沒有到過判決書中所認定的盜竊案案發地點。

  這份判決書還顯示,鄒城市人民法院對該案公開開庭審理,“張偉華”到庭參加訴訟,且自願認罪認罰。

  張偉華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她對判決書中所指的犯罪事實一無所知,更不明白自己是如何成為“被告人”。

  為此,她通過法律途徑獲取了當年的卷宗,發現卷宗中被告人“張偉華”的姓名、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均與她自己的身份信息吻合,但卷宗中的“張偉華”簽名,並不是她所簽寫。
覺得新聞不錯,請點個贊吧     無評論不新聞,發表一下您的意見吧
上一頁123下一頁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在此頁閱讀全文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331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0017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