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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骨灰被盯上 配冥婚地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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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名知情人稱,報道中的“張某”系張濤,在位於汶上縣人民醫院西南側約30米的德惠路上,開了一家中都壽衣店。因靠近縣醫院,所以生意做得比較大。


  《中國新聞周刊》近日走訪時發現,在德惠路上,與該壽衣店相鄰的,還有藥房、餐飲、超市等多家門店。目前,該壽衣店已關閉,門口停靠的一輛靈車也早已布滿灰塵,留在該壽衣店門面上的多個電話號碼均無法打通。附近多家門店負責人稱,張濤夫婦比較霸道蠻橫,跟附近一些門店相處得不太融洽。他被刑拘後,該壽衣店就關閉了。除了這家門店,張濤在汶上縣殯儀館附近開的一家殯儀服務公司也已經關閉。

  汶上縣委一位官員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涉案的火化工邵某今年 40多歲,至今未婚,精神狀態不是很好。“這起案件中的買家,並不是外界傳說的汶上當地人。”


  盜墓者與“鬼媒婆”

  相關案件顯示,在冥婚產業鏈上,存在專門的中間人(“鬼媒婆”)、跨省交易、甚至養父母收錢後欲殺掉養女的惡性案件。

  《中國新聞周刊》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發現,2014年8月4日,陝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有一份《丁小站等九人故意殺人裁定書》((2014)渭中刑一終字第00053號)。

  這份裁定書顯示:1996年,陝西省渭南華縣(現“華州區”)農民陳同安與其妻子賈情肖,在火車站上撿到一個1歲女嬰,便帶回家撫養。不久,這對夫婦發現,該女嬰患有先天性腦癱,一直無法說話,後來又癱瘓。

  2013年,這名女嬰長大成為18歲的姑娘。同年,這對夫婦收受了陰婚中介人位玉柱的兩萬元錢,答應把這名養女賣到山西洪洞縣為一個因車禍去世的21歲男子配陰婚。為了完成這筆陰婚交易,陝西省華陰市農民丁小站等人,買來一份假的死亡證明,並用毛巾捂住該女孩嘴部及鼻部,欲致其死亡。他們將其送至華陰市人民醫院的太平間時,太平間管理員陳滿堂發現該女孩未死亡,所以,拒絕將其放至太平間。隨後,丁小站等人又想將該女孩直接運到山西,途中被山西省芮城縣警方查獲。最終,9名涉案人員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3~7年有期徒刑。

  還有一個更讓人觸目驚心的案例是:2010年前後,河北省衡水曾發生過團伙盜取女屍為人配冥婚的犯罪行為,在整個過程中,他們分工明確。“有人打探消息(了解誰家有女性去世)、有人挖墓、有人聯系買家、有人運輸,有比較完整的分工協作。”


  黃景春稱,衡水這個案例中,犯罪團伙也非常狡猾,在盜墓後為了遮人耳目,會將墳地恢復原貌。他們落網後,供述了幾個案件,相關死者的家人去挖開墓地後,才知道其中的屍體早已被盜。

  在這個地下市場中,多地的陰婚價格差距很大。2010年,黃景春在山東西部調查時,發現有的女性去世後,其家人為其配冥婚時不要錢,或者只要幾百元。而在山西、陝北墓地挖出的女性朽骨,都能賣到每具幾千元,比較“新鮮”的女屍則能賣到每具上萬元。

  在研究冥婚課題時,黃景春還發現有人將無主女屍高價賣給他人做冥婚的現象。甚至修路建房挖開古墳,用其中的男性骨殖冒充女性骨殖,賣給別人配冥婚。2008年,他去山西陽泉調查時,發現在某開發區施工過程中,當地農民工將挖出的無名屍骨賣給他人配冥婚,在此過程中,就有人將男骨冒充女骨,以圖賣出手。


  打擊產業鏈難度猶存

  黃景春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中國大多數省份甚至香港(专题)、台灣(专题)地區、新加坡等地都有冥婚現象,其中又以山西、陝北、河北、山東、豫北為代表,組成了一個以華北為中心的陰婚文化區域。

  配冥婚長期在民間盛行的背景下,如何打擊冥婚產業鏈也受到關注。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屍體出入境和屍體處理的管理規定》也明確規定,嚴禁進行屍體買賣,嚴禁利用屍體來進行商業性的活動,如果違反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發文評論稱,在這次“羅小貓貓子”事件中,通過掉包的方式盜竊骨灰並轉賣的相關嫌疑人,已構成盜竊骨灰罪。無論是殯儀館的工作人員,還是運輸人員等,都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本案的嫌疑人可能不只實施了這一起盜竊骨灰的行為,如果在調查中有其他犯罪行為被依法查實的話,最終法院的量刑也會相應增加。

  文章分析,對於被害人家屬而言,由於其親屬骨灰被盜而遭受精神上的損害,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很難通過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獲得賠償。但可以考慮通過民事侵權之訴保護自身權益。如果殯儀館在保管骨灰的過程中存在過錯,需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賠償相關的精神損失。“遺憾的是,對於搶奪、買賣他人屍體、屍骨、骨灰的行為,目前法律並沒有在法條中明確規定。所以,陰婚交易中的買方其實並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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