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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之窗: 房產經紀小心思 這些房無人問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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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最近加拿大主流媒體的一項調查報道發現,很多相當不錯的房屋卻很難賣掉、甚至連被帶看的機會都沒有,背後的真相還是“錢”的問題。


家住安省旺市的 Joanne Petit 打算出售自己的房子,今年春季,市場環境意外的好,讓 Petit 和丈夫決定加入賣房大軍。

根據安省房產經紀的費用來計算,如果 Petit 聘請房產經紀出售自己的房產,則需要支付大約 5% 的傭金,這使得她家的房子就需要繳納大約 7.3 萬加元的傭金外加 13%的 HST 稅費


與此同時,如果房主自己賣房,只需要在 MLS 系統掛牌,繳納 200 加元的掛牌服務費就可以了,能節省下一大筆錢。



於是 Petit 決定自己賣房。同時,她還決定向買方的房產經紀支付 1% 的傭金,大約 1.5 萬加元

然而在市場爆火的春季,掛牌 6 周之後,她的房子卻無人問津

很多房產經紀雖然給她打了電話,但話題無非是希望獲得她房產的代理掛售權,賺取傭金。

Petit 在和其中一些房產經紀深聊之後,才得知她的房子被冷落是因為,如果按照 5% 的傭金支付,按照慣例買家和賣家的代理經紀將平分這筆傭金,那麼買方的代理經紀將可以得到 2.5%的傭金,而如果帶了客戶來看 Petit 自己掛牌賣的房子,買方經紀能夠拿到的傭金只有 1%。

因此,Petit 的掛牌已經被房產經紀們掛上“黑名單”都繞道而行。

為此,媒體特別暗藏了微型攝像頭,然後假扮購房者聯系了三位當地的房產經紀、就在 Petit 家附近尋找房屋



而這三名房產經紀的表現是:只有一名房產經紀如實告知了買家這套房屋屬於低傭金的掛售,但他會想辦法帶著買家前去看房、並進行預約。


而另外兩名房產經紀則千方百計阻撓買家看這套房子。所找的理由也看似合理,卻滿滿的心機。

其中一位買家經紀告訴買家:這座房屋開價過高、比估價高出 20萬加元,並且表示業主不會在價格上讓步。

另一位外買家經紀表示:無法與房主預約看房,而且暗示房子還有租戶,因此買家就算買了房子也住不進去。

但事實上,這兩位房產經紀都從來沒有與 Petit 進行任何聯絡。這就是徹徹底底的“瞎掰”!




對於這種行為,安省的房地產從業律師 Lisa Laredo 表示,房產經紀這種帶有個人色彩的指導買家行為不僅違背了房產經紀的從業道德規范,而且屬於違法。

根據加拿大房地產經紀人的道德守則(National Realtor Code of Ethics)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房產經紀必須如實報告給客戶、並代表客戶的個人利益,然而現實中這種房產經紀的誤導行為,卻與之相悖。

安省房產經紀人法規(The Real Estate Brokers Act)中也有類似規定,要求代理買家的房產經紀在簽訂代理協議時,應當按照買方的標准來找房、並將所有信息如實報告給買家,而不應以能獲得多少報酬為參考

事實上,所有代理經紀的傭金都是可以協商的,經歷了這件事後 Petit 表示希望讓更多的人知道代理經紀人的這些“小心思”,同時她也決定繼續自己掛牌賣房,她相信總會在合適的時間遇到合適的買家。

最終,上市掛牌 5 個月後, Petit 的房子以全價賣給了另一個私人買家,同樣是沒有雇傭房產經紀的人。

ref:

https://www.cbc.ca/news/canada/marketplace-real-estate-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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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 16 人參與評論    (其它新聞評論)
    評論4 游客 [五.昔.自.篇] 2021-10-16 00:17
    無良JJ多的是,不小心就會碰到。華人騙華人比比皆是。可惡
    評論3 游客 [黃.者.平.禮] 2021-10-15 23:37
    這個安省的房地產從業律師 Lisa Laredo應該首先把自己律師費降下來先。她們也是社會的多餘之人。在社會主義國家,不需要律師這吃了被告再吃告的人。
    評論2 游客 [黃.者.平.禮] 2021-10-15 23:25
    經記帶自己的買家去買連傭金都不願意出的賣家,除非價格比別人低才行。這種賣家往往要價不便宜,還不願意降價,買方經記給自己的買家推薦這種房屋是對自己買家的不負責任。買方經記無法從賣家那裡拿到傭金,理論上可以要買家補上。假如真的這樣,這是個肯買家的賣家。 現在社會左得厲害,將來大家一起吃苦頭。到北朝鮮,不需要經記行業。
    評論1 游客 [此.融.歷.命] 2021-10-15 16:41
    自己這麼賣,碰不上壞人還好,碰上有壞心思的買主就慘了。 賠的5%估計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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