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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市港婦殺夫: 老太被家暴50年後首次反擊 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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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50多年來,黑龍江的韓月長期遭丈夫毆打、辱罵、恐嚇、嚴重時手被打骨折,甚至口吐白沫。最終韓月不堪忍受,深夜反殺了熟睡中的丈夫。這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反擊。


  湖北黃石的陳晨婚內多次被丈夫猜忌、家暴、監聽跟蹤,不堪忍受的她4年內曾7次起訴離婚;福建邵武的楊芳被丈夫打到頭骨開裂,昏迷兩個多月。4月30日,5年5次起訴離婚的寧順花被法院判決離婚。在此之前,寧順花曾多次被丈夫陳定華家暴。

  韓月的經歷與許多遭遇家暴的女性近似,在她50余年的婚姻生活裡,充斥著爭吵與拳腳。因為顧及孩子與旁人的眼光,韓月一度選擇了忍讓。但即使逆來順受如她,也並未換得小家庭的片刻安寧,丈夫的毆打與恐嚇仍然無休無止。


  在蒙受家暴的50多年婚姻生活中,韓月也曾做過自我救贖的努力,她的大兒子曾報警求助當地的派出所,希望公安機關來“解決”暴戾的父親。她還曾在大兒子朋友家裡躲了20多天,祈求永遠不要被找到。

  但遺憾的是,這些努力最終都沒有起到效果。最後,忍無可忍的韓月拿起了擀面杖,深夜反殺了丈夫。

  “我沒想打死他”

  這天是12月20日,晚上9點,張雀德再次毆打謾罵韓月,讓韓月出去借錢供他賭博,並揚言“如果借不到錢,就把你、你兒子、兒媳、孫子都殺死。”一頓拳打腳踢之後,張雀德開始磨刀嚇唬韓月,似乎在佐證自己話語的真實性。說完“你等我睡覺醒來,醒來我就整死你”後,張雀德進入了夢鄉。

  直到凌晨4點,韓月都沒有入睡。她太害怕了。在這間生活了一輩子的小磚房內,韓月惴惴不安,她預感到自己隨時會有危險。

  天亮之前借不到錢怎麼辦?是不是還要像之前一樣被虐待?或許會變本加厲?看著家裡滿地的鐵鏈、斧頭和長刀,她不由得回憶起來。50多年了,結婚50多年來,她一直遭到丈夫張雀德的毒打。或許是多年的忍耐已經到了臨界點,或許是逆來順受的信仰已然崩塌,韓月決定反擊。

  趁張雀德熟睡,韓月拿起大擀面杖擊打了幾下他的頭部,隨後將張雀德的衣服脫下,用毛巾和衣服擦拭他的血跡,並把大擀面杖、小擀面杖連同擦拭血跡的毛巾、衣服一同扔進炕洞內燒毀。

  這是韓月人生中唯一一次回擊。

  早上7點多鍾,韓月發現張雀德沒有了呼吸。她給二兒子張國棟打了個語音電話,“讓他回家一趟”。8點多鍾張國棟到現場時,發現父親張雀德已經死了。隨後大兒子張國志也來了。張國志回憶道,“母親反反復復跟我說,‘我沒想打死他,我就想讓他不能動彈了,沒法跟我動手,我照顧他一輩子。’”

  在等待大兒子趕過來的期間,韓月不斷在前後屋之間走動。“她是怕他再醒過來”,張國志這樣說。自首前,她收拾了院裡的東西,拿出冰櫃裡處理好的小雞、魚肉、青菜、蘑菇——這都是過年的年貨,裝了兩個大袋子,一個給大兒子,一個給二兒子。

  “這回沒事了,你們好好過吧。”二媳婦記得,韓月一邊大哭,一邊抱著她的肩膀說。

  12月21日,韓月主動到嫩江市公安機關投案。當天村裡來了警車,韓月家裡出了命案的事很快傳開——但所有人的第一反應都是,張雀德把他家媳婦給打死了。

  “不跟我走就殺你全家”

  去警局的路上,韓月覺得自己一定要償命了。她回想起這段生活的起點,跟兒子講,最初她是被張雀德脅迫著私奔的,說不跟他走,就殺光她全家人。這話她之前沒和什麼人說過。

  這段諱莫如深的往事,伴隨著張雀德的離世逐漸拉開帷幕,很多事情張國志也是後來才知道的。

  韓月是嫩江市聯興村人,50年前離開家跟了張雀德,當時她只有十五六歲。丈夫好賭,韓月只得學著賣冰棍、掄粉皮,靠做小生意維持家庭生計。

  在妹妹韓娟的印象裡,姐姐是個愛美愛漂亮的人,性格大大咧咧的,很外向,喜歡唱二人轉、扭秧歌,“聽到音樂就坐不住了”。在城裡看到廣場舞的隊伍,她也跟著人跳,認識不認識的都能嘮兩句。韓月還當過聯興村夕陽紅文藝隊的隊長,逢年過節排個節目去鄉裡表演。

  最初是愛好,後來竟成了韓月苦楚生活下杯水車薪的慰藉。張雀德好賭,跟人聊天的內容也僅限於賭桌上的那點事——吹噓哪次贏了錢,跟人講出老千的招數。心情也隨著贏錢或輸錢而明朗或陰郁,贏錢心情好的時候,他也會參與村裡的文藝活動,跟旁人插科打諢。然而輸錢的情況是絕大多數,張雀德便找茬跟韓月吵架。



  從張國志有印象起,父母之間的戰爭就已經開始。在這間隱秘的房門之內,封鎖著這個家庭所有難以啟齒的秘密。“他罵人,罵的都是最狠的,死爹死媽的話。還要跳起來,指著人的鼻子罵,成宿成宿地不帶停。”由於常年好賭,張雀德欠下了一身賭債,還不上錢或是賭錢輸了的時候,韓月就成了出氣筒。被罵已經算是“很好的”情況,在兩個兒子的記憶裡,小時候,母親的身上總有很多傷,胳膊被打折過,頭發被拽得一綹一綹地掉。眼睛打青,鼻子打出血更是常有的事。

  好幾次,張國志都看到母親被打得口吐白沫,倒在地上。他和弟弟過去拉架,會被一腳踢開。幼年的張國志不明白,為什麼別人家父母都和和氣氣的,從來不吵架,別說打了,怎麼就自己家這樣?然而即使在長大成人後的很多年,他依舊沒有得到答案。

  耍錢耍輸了就“出去”一宿

  2017年,張雀德開始疑神疑鬼,覺得韓月在外面有了別的男人。打罵也因此更加嚴重和頻繁,幾乎每兩三天就要鬧一次。家裡的電視、電腦、家具、醃酸菜的缸子,都被砸過一輪。他在家裡准備了斧頭、菜刀和長刀,沒事就磨刀比劃嚇唬韓月,“信不信我捅死你。”

  張雀德不允許韓月和其他男人說話,他把門反鎖上,窗戶焊死,拿鐵鏈把韓月的雙腳拴住,並威脅她“要是敢跑就殺死你兒子、孫子。”秧歌、二人轉等娛樂活動也被迫中止,韓月生活中僅有的慰藉被摧毀。家裡的小擀面杖也成了張雀德虐待的工具——他用這個捅韓月下體。賭錢輸了的時候,韓月就成了張雀德的籌碼,沒錢抵債就讓韓月跟贏家“出去”一宿。

  這些事情張國志是出了事才知道的,50多年來,很多村民都是這起持續性家暴的目擊者。之前村裡人不好意思說,覺得年輕一代沒必要知道,出事之後都替韓月打抱不平,“年輕時候磕磣事兒老多了,聯興人都知道”。

  但即便是這樣,兄弟兩人也從未反抗過父親,只能是在張雀德打韓月的時候抱著他。但越是抱他,張雀德打的越凶,最後連同兄弟倆一起打。傳統的倫理綱常觀念束縛著他們,抱著“做兒女的打父親是不孝”的觀念,兄弟二人從未對張雀德動過手。

  自尊是一點一點被剝奪的。起初只在家裡打,後來張雀德把韓月拉到地裡打,弄得眾人皆知。打的沒辦法了,韓月只能逃走。早些年,她一被打就回娘家,但待上十天半個月,家裡人也會勸她回去。“孩子都有了,湊合著過吧。”——這是娘家人勸她的一貫說辭。

  韓月也想過離婚。張國志記得,他13歲的時候,父母提過離婚的事情,還問他打算跟誰。父親讓他跟著自己,說如果跟了你媽,以後討不著媳婦。那時候,張國志對離婚沒有概念,只是覺得,分開了,母親就能不挨打了,還挺好。


  有鄰居幫韓月報過警。警察只是批評教育了幾句,“下回別打你媳婦了”。鄉村熟人社會下,帶走拘留反而顯得“不太合適”。張國志也曾打電話報警,對方聽完,反問,那你要求我們怎麼做?“我要求你們采取措施,該拘留拘留。”

  “哪有兒子打電話叫把爹抓起來的,你這不是不孝嗎?”——他之後再也沒有報過警。

  出逃20多天

  2019年,韓月實在不堪忍受家暴逃跑了。張國志把她藏在自己朋友的房子裡,待了20多天。

  房間裡,韓月嚇得要命,她沒下過樓,甚至沒出過家門——她害怕再次被抓回去。朋友的房子裡沒有洗澡的設備,20多天,韓月都沒有進行梳洗。房間外,張雀德天天來張國志的店裡逼問,眼睛通紅,從中午一直到晚上11點——村裡人都說他瘋了。

  起初張國志不承認藏匿的事情,問就說不知道,張雀德就每天蹲守。村子裡藏不住秘密,聽鄰村人說是張國志接走了韓月,張雀德開始不依不饒,放狠話說要殺人砸店。

  張雀德有一個“殺人名單”,上面有韓月,大兒子一家,二兒子一家,韓月的妹妹,韓月的大嬸等人。他威脅張國志,如果不交出韓月,就把名單上的人都殺光。張國志最後還是妥協了。被帶回家之前,韓月說了好幾次,“兒子,我不想走”。

  韓月回去後,兄弟倆想了很多辦法,甚至是把張雀德綁起來,但最終都實施不了。兄弟倆都有自己的家庭,沒辦法24小時看守。處理完父母的事情,終歸是要回到自己的小家庭。他們擔心如果真的對父親采取一些極端行為,他會幾十倍幾百倍地發在母親身上。

  之後韓月再也沒跑過。她像一個孤島上的“人質”,為了保護丈夫“殺人名單”中的親人們,她想逃逃不出,想跑不敢跑。

  張國志回憶,事發前最後幾天,母親給他打過電話,“兒子,咋整啊?我娘家沒有個人來給我接走,給我解救出去。”




  “現在想起來,那應該是求救信號了。”張國志說。

  每5天就有3名婦女因家暴致死

  如果不是張雀德的再三恐嚇,韓月可能不會意識到這個家的危險。在一個環境裡待久了,人是有慣性的。她大概率會像往常一樣,熬到暴怒的丈夫發泄完,忍著眼淚與屈辱,把傷口擦拭幹淨,等待黎明以及丈夫下一次的爆發。

  “有一個完整的家比什麼都重要”,她很多次這樣想。她本以為忍受痛苦可以保護家人,於是自願身陷囹圄。不幸的是,有相當一部分的家暴受害者,也是這麼想的。

  據全國婦聯的調查數據顯示:在中國,受害人們平均要在遭受35次家暴後,才會去報警。每隔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遇家暴。每5天就有3名婦女因家暴致死。據湖北反家暴公益組織提供的數據顯示:第一次被打就報警的女性不到1 %。

  對於很多人來說,不離開似乎是一個難以解開的疑問。關於家暴,知乎上討論度最高的問題是:“家暴的受害者為什麼不選擇離開所在的家庭?”

  由於家庭關系的隱私性,家暴並沒有那麼容易認定。2014到2016年,全國法院公布的一審涉及家暴內容的離婚判決文書94571份,其中只有3741件被認定存在家暴行為,認定率僅為3.96%。由於顧忌孩子、感情、周圍人的看法等因素,能夠真正迅速果斷地從家暴關系中全身而退的人少之又少。

  2016年3月,《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開始實施,不僅制止身體暴力,還特意強調了精神暴力的部分。法規應對的,是復雜的現實世界。在中國,家庭暴力廣泛存在於各個隱秘的房門之內,報警得到的回復基本是類似的:清官難斷家務事。所有人都提醒女性要保住那個家,卻很少有人注意到,她們在那個家裡正在忍受暴力。

  發生在黑龍江的這起家暴反殺案,主人公都是廣闊鄉村土地上再普通不過的農民。不同於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城市新中產,有限的社會資源幾乎決定了,卷入家暴漩渦中的她們,更多時候只能是個失語者。

  有期徒刑五年

  “就算我死在監獄裡頭了,也比擱家裡強。以後我死了,也別給我跟你爹葬到一塊兒。”去自首的路上,她對兩個兒子說。

  張雀德過世後,兄弟倆照例給他舉辦了喪事。在靈堂裡,張國棟一滴眼淚也沒掉。事發後,張國志要求對母親進行精神鑒定。判決書上顯示,韓月呈現“災難性經歷後的持久性人格改變”,作案時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韓月自首後一個月,張國志聽人建議,擬了一封聯名信,在村裡挨家挨戶征集了三天簽名,希望法院能從輕判決。張國志找的都是一些知根知底的老鄰居,為張雀德常年家暴的事情作證。聯名信中寫道:韓月與村民相處非常融洽,對家庭任勞任怨。韓月長期忍受家暴,精神不是很好,同時也失去了生活的勇氣,導致了本案的嚴重後果。由於韓月年事已高,患多種疾病,希望法院予以從輕、減輕處罰。

  2020年10月26日,嫩江市人民法院對韓月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兩兄弟害怕,韓月等不到出獄的那一天。常年的積勞和家暴給她留下一身病痛,高血壓、心臓病、腦梗、肝硬化、肝腹水……他們在積極爭取保外就醫,想早點出來帶母親看病。

  韓月被關進去後,他們總忍不住去想過去的事兒,最大的感觸就是後悔。後悔應該在母親遭遇家暴的時候重拳出擊,後悔不應該容忍暴戾的父親,後悔應該早點把韓月接走……張國志已經記不得父親笑起來是什麼樣子,但他打人的樣子卻記得清清楚楚。

  韓月中秋節的時候給家裡寫信,她告訴兄弟倆,她那邊挺好的,身體也挺好,然後又叮囑兒子,“她不在,過年哥倆要在一起(电视剧)過”。

  張國志已經想好了,等母親出獄,讓母親跟著自己一同生活。兄弟倆把韓月扭秧歌的衣服、扇子、鼓都收好放起來,“等她出來,想怎麼玩就怎麼玩。江邊有跳廣場舞的,我每天晚上都可以領她去。”

  (為尊重采訪對象,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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