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新闻资讯

论坛

温哥华地产

大温餐馆点评

温哥华汽车

温哥华教育

黄页/二手

旅游

婚姻: 夫瞒患癌史妻起诉撤销婚姻!法院判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可以选择离婚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撤销之后,婚姻状况与离婚是不一样的。


  在之前的《婚姻法》中,只规定了一种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因胁迫而结婚;而在《民法典》中,又增加了一种情况: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婚前不如实告知,另一方就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图自最高人民法院

  早前,江苏南通海门法院包场法庭审理了这样的一起案件,这也是民法典施行后,南通首例因对方隐瞒患癌史而诉请撤销婚姻的案件。


  小林和小张恋爱一年后结婚,两人感情甚好。可在婚宴当天晚上,妻子小张发现小林偷偷服药,于是怀疑小林患有疾病,便问他为何吃药。

  小林说只是吃点保健品。后来,小张一直追问。小林这才吐露了真相。

  


  小林表示,多年前曾患甲状腺癌,现在已经治愈,只需要长期服药,不会影响生活和工作,也不影响生育。而小张却认为,男方婚前故意隐瞒重大疾病,剥夺了自己的婚姻自主选择权,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林婚前隐瞒自己“曾患甲状腺癌”的事实是存在的。但这是否属于可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是本案焦点。民法典对“重大疾病”没有明确界定,法院通常参考《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对这类“重大疾病”作出认定。

  
您的点赞是对我们的鼓励     还没人说话啊,我想来说几句
上一页12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377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0015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