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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妻子婚後拒喊“爸媽” 丈夫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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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後拒喊公婆“爸媽”!丈夫起訴離婚!法官怎麼判?

江蘇省揚州市一名女子結婚兩年一直拒絕改口喊公婆“爸媽”,被丈夫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近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廣陵區人民法院發布這一案例後,引發廣泛討論。那麼,法院是否會因為這一原因而判決准予離婚呢?


記者了解到,該案最終通過調解解開了雙方心結,原告撤訴結案。打官司能夠化解紛爭,但對於家事糾紛而言往往並非“最優解”,律師表示,該案調解時法官的一個特殊做法,體現了司法的溫度。

沒有一判了之,

調解後主持“改口”儀式

前不久,廣陵法院新城法庭接到一起特殊的離婚訴訟請求。開庭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情緒十分激動,男方突然喊道,“你們要是不判決我離婚,我就對不起我的爸爸媽媽!”案件承辦法官聽進了心裡,但“對不起爸爸媽媽”這一說,又從何說起呢?

原來,雙方當事人結婚已經兩年,但女方卻始終沒有改口叫公婆“爸爸”“媽媽”,公婆對兒媳頗有意見,對兒子兒媳的婚姻也很不滿,更不讓兒子叫岳父岳母“爸爸”“媽媽”,久而久之,一家人的關系越鬧越僵,這才導致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揚州中院近日公布這一案例後,在網絡上引發多人對此討論。有網友認為婚後改口叫對方父母“爸媽”只是一個民間習俗,是否遵從應該自願,不應苛求改口。而有人則認為雖然行為更勝於稱呼,但叫一聲“爸媽”是婚後對對方父母最起碼的禮儀和尊重。還有人稱,背後的原因或為女方因“改口費”數額與公婆發生矛盾。


對於這一家事矛盾引發的訴訟,法官沒有一判了之。考慮到雙方的感情還沒有完全破裂,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她從自身作為妻子、兒媳角度對女方進行了勸說,讓女方逐漸認識到自己行為中的不妥。

見到女方的心結被解開,法官在調解現場“客串”起了司儀,將雙方當事人及雙方父母叫到一起,主持了一個簡短的、遲到的“改口”儀式。一家人重歸於好,原告當庭撤訴,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是否改口,


並非判決離婚考慮的主要因素

那麼,如果嚴格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婚後拒絕改口叫對方父母“爸媽”,是否會被法院作為判決離婚時考慮的因素呢?

對此,江蘇億誠律師事務所的徐旭東律師告訴記者,男女雙方結婚後,按照傳統改稱對方父母為爸媽,這是互相認同為一家人,增強家庭凝聚力的習俗。但從法律上說,夫妻一方婚後是否改口,並非婚姻法界定的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從而可以判決離婚的情形。

徐旭東介紹,人民法院在適用法律時,會從風俗習慣對當事人的影響,考慮夫妻一方不改口造成另外一方感情上的傷害,從而作為判斷感情是否破裂的因素之一,結合其他情形綜合認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

“由於很多離婚糾紛源於生活瑣事,當事人互相之間不能夠理解、寬容和冷靜,但並無不可調和的矛盾。”徐旭東表示,正是因為這樣的特點,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糾紛時,注重通過調解減少糾紛,這對家庭完整、社會穩定、未成年人保護等等有著現實意義。本案中承辦法官化解了雙方的矛盾,還“客串”司儀,主持簡單的改口儀式,最終使得一家人重歸於好,體現了司法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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