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女大學生感冒打點滴竟癱瘓(圖)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台灣澎湖汪姓女大學生,2008年間因為感冒不適,到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求診,但主治的周姓醫生與鮑姓護士,卻發生疏失,以致女大生打點滴後變成肢體癱瘓。 家屬求償,案件纏訟13年,最高法院9日判決三總澎湖分院與醫生、護士,須連帶賠償1551萬余元確定,加上多年來的利息,總計應賠償2636萬余元。


判決指出,澎湖科大汪女因感冒症狀持續不退,於2008年5月21日前往三總澎湖分院就醫。 三總由周姓醫生診療,認為右側急性腎盂腎炎而住院,給予第三代頭孢子菌類抗生素,並指示鮑姓護士注射葡萄糖酸鈣。 但因為點滴速度較慢,經過調快後,汪女隨即出現血壓降低、癲癇發作及休克,急救並轉至奇美醫院治療,仍因缺氧性腦病變而兩側肢體癱瘓。

家屬認為醫生、護士與醫院均有疏失,因此提出民事訴訟,請求連帶給付1551萬余元。


一審判決醫院等三人須連帶賠償1312萬余元,二審則1551萬余元全數判准,更一審、更二審又改判回1312萬余元。


案經廢棄發回後,到了2022年的更三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又改認定確實具有疏失,三者必須連帶賠償1551萬余元,全數判准。 全案再上訴,台灣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除了判准1551萬余元外,還要加計自2010年每年百分之五的周年利息77萬5千余元、共計14年的利息,總計汪女家屬可以獲償2636萬余元。




▲女大生感冒打點滴,卻因醫療疏失變成癱瘓。 此為示意圖。 (圖/CFP)
不錯的新聞,我要點贊     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329 秒 and 10 DB Queries in 0.0034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