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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庭審引渡 媒體要求法官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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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庭審將於下周一(1月20日)舉行,BC最高法院此案的主審法官Heather Holmes否決多間媒體提出的以視頻和網絡直播聆訊過程的要求。




包括加通社、CBC的13間本地及國際傳媒早前聯合向法院提出,指孟晚舟涉及欺詐,在加拿大及美國都屬於犯罪,符合引渡所需的「雙重犯罪」原則,希望可以在法庭現場架設兩部攝像機,並准許記者及攝影師通過視頻、錄音等方式,播出孟晚舟案的聆訊過程和聆訊內容,認為並不構成對孟晚舟一方的審訊不公。


代表多間傳媒的律師Daniel Coles早前曾表示,該案件涉及重要的公眾利益,民眾有權得知全面的聆訊內容。

孟晚舟及其代表律師David Martin就提出反對,指容許在法庭拍攝,可能會扭曲公眾對法律程序的認知以及破壞法庭的肅穆。

代表聯邦政府的檢控官John Gibb-Carsley也對該要求。

David Martin認為從法律的角度,即使是在法庭拍攝的錄音和錄像,根據加拿大法律規定,若無法庭允許,任何人都不能錄制、復制以及傳播這些法庭資料。


但若進行網上直播,這個後果將很難控制。此外,庭上證人所提供的證詞或證物,可能會未加證實就被流傳出去,而一些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也難以得到保護。

David Martin還警告要小心媒體“精句文化”(sound-bite culture),他質疑美國的媒體能否在不引起轟動的情況下,充分傳達法律論點,或可能錯誤地為孟晚舟貼上有罪的標簽。

法官Heather Holmes在裁決書中表示,她同意孟晚舟律師團隊及本國司法部的看法,若容許傳媒拍攝,而孟晚舟最終被引渡,將損害她本人在美國的公正審判權。而拍攝聆訊內容會讓該權利受到潛在威脅,影響證人及陪審團。


因此,BC省最高法院最終否決了這些媒體入法庭內拍攝的要求。



(你看過的街拍沒有一萬也有一千,但是一定沒有人能比孟晚舟的出庭街拍更硬核。但從時尚角度來講,孟女士每次露面件件都是國際大牌,沒有絲毫狼狽的痕跡,每一次出庭都淡定自若,沉著無懼,腳步沒有一絲猶疑,眼角眉梢還帶著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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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2 游客 [仁.何.周.七] 2020-01-14 13:12
    就一垃圾早點淸除到美國就完結了
    評論1 游客 [之.此.稱.御] 2020-01-14 12:26
    帶著腳鐐還覺得很風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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