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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血债 杀了夏俊峰北京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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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俊峰,还有后来人,改自中共烈士夏明翰的《就义诗》这几句话,昨日在中国大陆互联网广为传播。还有线民发起倡议,要大家共同抚养夏俊峰的遗孤。这让人想起中国古代的侠义江湖,意味着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夏俊峰原本是渖阳一个普通的地摊小贩,和所有小贩一样,他本应习惯于遭受城管的打骂和驱赶。但是,2009年5月的一天,在遭受殴打和凌辱之后,他忍无可忍,举刀刺杀了两名城管。几个月后,他被渖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上诉后,又被辽宁高院驳回。在法院的判决书中,他罪大恶极,无可赦免。然而,最高法院的死刑覆核却拖延下来。


  城管没有合法的执法身份,也没有受过执行教育,很多直接来自地痞流氓,是中共统治流氓化一面的典型代表。他们对于艰难谋生的底层民众的蛮横粗暴,早已经天怒人怨。因此,夏俊峰的遭遇得到广泛的同情。众多法律人士也为他辩护,他在被围殴时被迫杀人,属于正当防衞。


  中国是世界上当之无愧的死刑大国,每年处死的囚犯比其他国家总和的十倍还要多。尽管如此,死刑判决和覆核在这里都有很大的弹性。陈良宇、刘志军、薄熙来等高官贵胄,按照法院认定的贪腐数量和中国刑法规定,均死有余辜,然而都只在秦城享受酒店式监狱。此前的贪官们受审时都老实巴交,甚至痛哭流涕,成为从轻判决的理由。然而,薄熙来奋力抗辩,也能免死。事实上,人人都知道,法庭审案不过是作秀,法律条文也只是为我所用,生杀予夺大权不在法官。

  因此,和法治国家不一样,很多中国人相信民意在案件判决中会起更大的作用。虽然事实上重大案件都是领导在决定,但是领导总是宣称他们尊重民意。老百姓并不真的相信,但是他们以为,对于像夏俊峰这样不跟领导争权夺利的底层民众的遭遇,正是领导们重视民意的好机会。于是,从线民到律师都以为,夏俊峰的死刑覆核可能无限搁置,可怜的小贩最终倖免于死。


  然而他们想错了,杀人令突然发出。官方并非不知道民意,因此他们在杀人之前,先要媒体噤声。9月24日,媒体收到宣传禁令:辽宁夏俊峰故意杀人案死刑覆核已审结,将于9月25日执行,各媒体如作报道一律依据法院发布的权威消息刊播,不评论不链结,不渲染炒作。此时夏俊峰的妻子毫不知情,直到25日凌晨5点,一行人才敲开她的家门,要她去和丈夫见最后一面。下午,她得到法院通知,那个早上她对着流泪的人,已化作灰烬。

  前述网络舆论,正是在严厉禁止之下的表达。可以想见,更多的声音已被删除。这种悲愤,除了对于夏俊峰的同情之外,还因发现中共政权越来越像城管的嘴脸,流氓不再装作正人君子。包括很多知识分子在内的中国人,对习近平新政仍然抱有新帝登基、大赦天下的幻想,谁知新帝刚说了要尊重宪法,就令喉舌媒体大张旗鼓反宪政,同时大举抓捕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人士和网络的抱怨分子。在人们看来,将死刑滥用于底层民众,也是在这个背景之下,对敢于反抗者格杀勿论的一种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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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 9 人参与评论    (其它新闻评论)
    评论7 游客 [鼻.幼.东.奥] 2013-10-01 19:57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评论6 游客 [曰.月.道.乐] 2013-09-30 01:22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如果只是防卫,何须连捅数刀不致人死不罢休。每个人在受到不公正对待时都去杀人,那是怎样的可怕。
    评论5 游客 [制.所.其.命] 2013-09-27 12:17
    随着夏的死亡,三个家庭都破碎了,另两个城管人员,一个是四代单传,一个是家里的经济支柱,真是悲剧。因果报应啊。
    评论4 游客 [有.月.长.共] 2013-09-26 08:15
    历史是向前的,轮子功没用的。
    评论3 ggang350 2013-09-26 04:02
    五千年来最黑暗的日子 1949年至今
    评论3 ggang350 2013-09-26 04:02
    五千年来最黑暗的日子 1949年至今
    评论3 ggang350 2013-09-26 04:02
    五千年来最黑暗的日子 1949年至今
    评论2 游客 [金.十.十.故] 2013-09-26 01:20
    苟活, 国法尽坏.
    评论1 海诺 2013-09-25 23:09
    还是旧社会主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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