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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或將進行筆跡鑒定
昨日上午,曾珊和哥哥曾賢一大早趕到長沙市第二看守所,計劃先拿到父親遺物後,再去殯儀館取回父親骨灰。但遺憾的是,在看守所呆了整整一上午,工作人員硬是以領導開會為由,未將遺物拿給兄妹倆。直到臨近下班時,看守所負責人帶著幾名法院幹部前來與曾賢交涉,讓其先到殯儀館領骨灰,再回到看守所拿遺物,法院拿了一張手寫清單,稱是曾成傑行刑前留下的遺囑,內容除交代棉衣內褲等生活用品燒掉之外,還要求工作人員把打官司的資料以及分別寫給兒子和律師的信轉交親人保管,落款時間正是7月12日。
不過,這份清單仍然被家屬質疑。曾賢表示,字跡與父親筆記相去甚遠,其次是很多用詞習慣頗為怪異,“如抬頭部分,一般人都只會寫我的遺留物品,絕不會寫曾成傑的遺留物品。”曾賢稱,他不會排除做筆跡鑒定的可能。法院工作人員表示,除了衣物等生活用品可以先行拿走,但資料以及信件還需要領導審核後才可交家屬,這讓曾賢有些生氣,“可以肯定的是,遺物裡有很多材料。”法院工作人員表示,這是他們的工作程序,希望家屬理解。
在長沙市殯儀館領取骨灰時,曾賢堅持要最便宜的骨灰盒,曾說父親一輩子在穿著打扮上從來都不肯多花錢,現在雖然死了,他還想把父親的習慣堅持下去。
下午回到看守所,曾賢兄妹倆拿到了清單裡所列出的物品,“至於資料有沒有給全,那也只是天知道了”,曾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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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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