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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男孩為搶手機玩用電線勒死自己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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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8月27日,湖北鄖縣13歲男孩雄雄為了玩一部上網手機,用電線勒死了自己的姐姐。雄雄打算把姐姐燒掉,但是沒找到打火機,然後又打算挖坑把姐姐埋掉,可是挖不動坑。


  

  9月13日晚,魏修明一家在家中吃晚飯。本報記者孫明攝


  魏修明擔心過,妻子離家出走,自己常年在外打工,3個孩子在老家讀書,生活無人照看,會出現各種問題。但他沒有選擇,一家四口靠種田難以維生。

  問題真的發生了。8月27日,大兒子雄雄(化名)勒死了女兒芬芬(化名)。

  原因很簡單,為了玩一部上網手機,13歲的雄雄對大自己兩歲的姐姐下了狠手。一個本不完整的家,又一次遭受破壞。

  雄雄未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交由魏修明監管。

  案發後,雄雄無法在老家呆下去。魏修明打算帶其遠赴深圳打工,8歲的小兒子平平(化名)繼續留守老家鄖縣南化塘鎮。

  電視上學的狠招

  那本是一部普通的手機,可以打電話、發短信。成為慘劇發生的導火索,就是因為它可以上網。

  出事前兩三天,芬芬的同學將這部手機放在魏家充電,說好過幾天來取。

  8月27日上午,雄雄私自用這部手機上網,耗費了部分流量。芬芬為此責問弟弟,雙方發生了爭吵。雄雄想著玩不到手機,就非常生氣,遂在屋裡找來一根電線,從姐姐背後套住其脖子,直到她斷氣。這根電線是魏修明在外打工時,電飯鍋上用過的,後來帶回了老家。

  當晚,雄雄打算把姐姐抬上閣樓,用上面的舊衣服燒掉,但沒找到打火機。後來又想到把姐姐埋掉,還帶著弟弟在樓下一處空地上挖了坑。

  “他畢竟沒幹過農活,力氣不行,沒幹多久就挖不動了,小兒子去了也幫不上忙,最終沒能挖成。”事後,魏修明去看過距樓房30米處的那個坑,不到10厘米深。

  8月28日上午,遠在深圳的魏修明接到了兒子的電話,兒子告訴他,姐姐芬芬出門打工了,收拾好衣服已經走了。

  接電話時,魏修明正在上班,只是簡單問了一下情況,就匆匆掛斷了電話。之後,他越想越覺得不對勁,於是,打電話給老家的姐夫,要他去家裡看看,孩子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同天上午,芬芬的女同學來取手機。女同學獨自一人上樓,在樓道發現了躺在防盜門外臉部發紫的芬芬,驚聲尖叫。大驚失色的鄰居立即通知芬芬住在鎮上的親戚,並撥打110報警。

  後來,接到姐夫電話,魏修明才得知家中的慘劇。




  9月13日晚上,魏修明從警局領回了兒子,雄雄說,他行凶的手法“是從電視上學來的”。

  媽媽離家出走

  魏修明今年43歲,妻子小他10多歲。早年,他在十堰城區打工時認識了城裡的妻子。

  魏家在鄖縣南化塘鎮的一個山村,家裡不到一畝地,不夠養活一家人。他只能在外做裝修工、在山西挖煤,賺錢養家,常年在外打工。

  “其實我一個人在外打工賺錢,她在家種一點田,保證一家人的口糧,照顧好孩子,日子能過得很好。”可城裡的妻子,自然不甘心困在農村,總想在外面闖蕩。

  芬芬從小跟著爺爺奶奶生活。而雄雄一歲多時,就被寄養在姑姑家,後來被送往十堰城區外婆家長大。


  2006年,妻子跟隨魏修明遠赴山西煤礦打工,這時他們的小兒子已經快兩歲。就在煤礦上,魏妻撇下老公、孩子,跟一名男子遠走高飛。

  魏修明為了孩子,也四處打聽妻子的消息,可一直沒有找到。

  妻子離家那一年,為了方便孩子以後讀書,魏修明花了近5萬元,其中3萬元是借的,在南化塘鎮買下了一套房子和一個車庫。

  在他離家打工時,女兒芬芬帶著小弟弟上學、生活。魏修明定期給女兒寄錢,通過孩子的姑媽中轉。

  從10歲開始,芬芬成了家裡半個大人。平時跟小弟弟在學校寄宿讀書,周末在家照顧弟弟。

  為了吃菜方便,芬芬還在樓下的一小塊菜地中種菜。在魏修明眼中,女兒從小懂事,為這個家吃了很多苦。

  叛逆少年盼母回家

  遠在十堰城區的雄雄,由外公外婆帶大,接觸的卻是另外一片天。對這個兒子,魏修明寄予了很大希望,“可他很不爭氣”。

  雄雄說,他從小學6年級開始喜歡上網,那時感到學習壓力大,周末會跟朋友一起去網吧玩游戲。

  “外公外婆年紀大了,對他的約束不夠嚴厲”。魏修明發現,從去年暑假起,兒子在外婆家的抵觸情緒越來越嚴重。他感覺兒子沉默寡言性格的養成,與父母不在身邊有很大關系。

  “他的小姨從東莞回來,無意中說起孩子媽也在東莞,孩子聽到了。”魏修明與妻子的關系破裂後,曾向姨妹打聽過妻子的下落,對方都推托稱不知道。

  現在說妻子在東莞,魏修明感覺被欺騙。“雄雄也曾在電話中告訴我,希望我把他媽媽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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