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離婚: 《簡愛》男主喜歡簡愛卻不跟伯莎離婚,是渣男,還是另有苦衷?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簡愛》男主深愛簡愛卻不與瘋妻伯莎離婚,他究竟是渣男無情還是身不由己有難言之隱?


1846年11月的深夜,倫敦下議院辯論聲未歇。有位年輕議員忍不住嘟囔:“婚姻不是枷鎖,為什麼要用律法釘死?”一句話激起哄笑,卻也映出當時英國社會的尷尬——想要合法離婚,比在工業區辦一間紡織廠還費錢、還麻煩。

那會兒的英國已經有蒸汽機隆隆作響,棉紗與煤煙讓城市膨脹,可在家庭法裡,時間似乎停在中世紀。婚姻依舊被視作“神聖聖事”,只有極少數理由能讓議會點頭拆散一對配偶,最常見的理由只有“確鑿通奸”。至於精神失常、長期虐待或離家出走,在法官眼裡不過是婚姻生活中的“意外小浪”,還夠不上撬開那道門。




要弄明白這份頑固,需要把鍾擺撥回到12世紀。那時的坎特伯雷教會法庭宣布:婚姻的生殺大權由教會掌管,世俗官府無權插手。奧古斯丁早年的“夫妻可暫分居、卻難拆婚約”的原則,被法典《教令集》寫得明明白白,自此“離而不離”成了英國常識。

300年後,亨利八世揮劍與羅馬教廷決裂,頒布《至尊法案》,把自己扶上國教領袖的寶座。可他只想擺脫羅馬束縛,卻沒想撼動婚姻教義。安立甘宗保留了“一夫一妻終身制”的脊梁,新教大陸上湧動的離婚自由並未渡海而來。

17世紀,內戰與王權更迭讓議會胃口大開。1670年,羅斯爵士憑私法案成功與不忠妻子分道揚鑣,這是英國第一次真正意義的離婚案例。從此,離婚不再由主教裁斷,而是交給議會投票。然而這條路只向富人敞開:先要在教會法庭判“分居”,再請下議院、上議院、國王或女王連簽三道關文,花費動輒數百磅——普通工匠幹到白頭也湊不出這筆錢。



統計顯示,之後一百年裡,真正跑完流程的離婚案只有三百余起,個個來自貴族或銀行家。程序越來越像一場昂貴的儀式,彰顯的是財力,而非公義。法律在無意間把婚姻變成了經濟特權的附屬品。


工業革命繼續向前推土,城市裡擠滿了新興中產。1832年議會改革擴充了選舉權,可對離婚法規卻始終拖沓。每逢有人提出簡化離婚程序,保守派總要舉起《聖經》與“家庭基石”作壁壘。1848年的數次辯論最終無果,社會只能在矛盾裡繼續拉鋸。






這正是夏洛蒂·勃朗特寫《簡·愛》的時代。書中那位個性鮮明的莊園主羅切斯特,本可以用錢擺平一切,卻仍被困在一紙婚書裡。伯莎·梅森的躁狂、縱火、毆打仆人——在現代法庭看來足以離異,可在當時只能歸入“疾病”,而“瘋癲”並非官方認可的離婚理由。加之《精神病人監護條例》將病妻監護權交給丈夫,更像在提醒他:你要麼守著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要麼背上重婚罪名接受教會譴責。

於是有了荊棘叢中的選擇:把妻子鎖在閣樓,謊稱鰥居,繼續尋覓愛情。這並非單一人物的道德潰敗,而是法律與宗教合力築起的圍牆。直到伯莎在大火中墜樓身亡,死亡——而非法庭——才替羅切斯特解除枷鎖,這也是小說情節得以推進的關鍵。



十年後,風向終於松動。1857年,《婚姻訴訟法》以世俗法庭取代教會審理,費用驟降,虐待與遺棄進入可受理的范圍。新法實施首年即受理300余起案件,數目幾乎追平此前兩百年的總和。宗教神聖論被讓位於“契約可解”的世俗觀,英國婚姻制度由此邁進新的階段。

羅切斯特與簡的遭際,便定格在兩種制度交替的狹縫中。一邊是祖父輩留下的宗教枷鎖,一邊是即將到來的法律松綁。假如他們再遲十年相遇,或許無需火光與殘疾來成全誓言。可文學往往借歷史留痕,正是這段過渡期的鈍痛,才讓人物的命運在書頁間久久回響。
不錯的新聞,我要點贊     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402 秒 and 3 DB Queries in 0.0022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