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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 老電影身上的時代烙印,《法庭內外》裡隱含的那些特殊年代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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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在夏歡的犯罪事實被查清楚後,進入二審程序的時候,柳茹濂依舊奔走穿梭於各個上級領導的家各種找關系拉靠山,動用各種手段軟硬兼施給尚院長施加各種壓力,意圖逼迫尚院長對夏歡從輕發落,其行為事實上已經構成包庇罪,可最後影片裡為什麼沒有提到追究柳茹濂包庇罪的刑事責任呢?




影片中到處跑關系為夏歡減罪脫罪的柳茹濂


從法制觀點來看,柳茹濂的行為無疑構成包庇罪,且由於夏歡的犯罪性質極為惡劣,造成嚴重後果,對造成嚴重後果的罪行的包庇自然也算是嚴重的包庇犯罪。包庇孫小果犯罪的孫小果母親孫學梅最終被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可行為性質類似的柳茹濂為何能全身而退呢?


可是在影片當時所處的社會大背景下,柳茹濂的全身而退背後是有一套自洽的邏輯支撐的:

首先,她是夏主任的夫人,夏主任唯一的兒子已經被槍斃了,再抓他的妻子去坐牢,對夏主任來說太殘酷了,所以還是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其次,柳茹濂不是一個人在包庇夏歡,而是發動了許多人在一起包庇夏歡,其中不乏許多給尚院長打電話為夏歡開脫求情的領導幹部,把柳茹濂抓了,那這些領導幹部的責任要不要追究?事情豈不是越鬧越大?

所以,影片最後判了夏歡死刑,而放過了包庇夏歡的柳茹濂,在結束時還給了一個尚院長和柳茹濂這對原本關系不錯的好朋友長時間對視的鏡頭,也許影片的主創和編導也覺得這並不是個令人滿意的結果,雖有遺憾,但已經是社會主義法制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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