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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郭鳳儀:香港當局監禁我父親,企圖令我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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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這肯定是想令我們自我審查、閉嘴,同時也是情緒勒索。”


“警方經常說,希望我們回到香港面對司法審訊。所以我認為,這正是他們想達到的目的。”

多名社運人士指出,這些做法是北京慣用的手法。人權團體長期指控中國當局恐嚇或拘留流亡異見人士的家屬。


劉珈汶表示,這對海外港人社群產生寒蟬效應,部分人擔心在港家人受影響,選擇避免出席流亡民主派人士舉辦的活動。

“他們想我閉嘴”

2019年,數十萬港人走上街頭,反對一項容許將疑犯移交中國大陸受審的修例草案。

抗議其後演變為民主運動,成為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以來,對政府最嚴峻的挑戰。

北京於2020年頒布《香港國安法》,稱此舉對維持香港穩定至關重要。批評者及人權團體指,該法將社會運動及批評政府的行為刑事化,營造恐懼氣氛,扼殺香港原本活躍的公民社會。

過往不少示威者多被控非法集結或公眾妨擾等罪名,但在《香港國安法》下,他們面臨更嚴厲刑罰,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至今已有數以百計人士因國安罪名被捕,包括前立法會議員及知名民主派人士,例如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他本月較早前被判囚20年。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Georgetown Center for Asian Law)高級研究員黎恩灝表示:“過去幾年,國際社會已認識到香港政府正把法院和法律武器化,用於政治打壓。”

他說,郭鳳儀父親的案件只是最新例子。


“這宗案件的根本問題是,這名所謂潛逃者根本不應被視為罪犯。”他指出,對在海外行使言論自由的“非暴力倡議者”發出懸紅通緝,“並不符合國際人權標准”。

香港政府在聲明中表示,“任何被控刑事罪行的人士均有權獲得公平審訊”。

政府又指,被通緝人士“並非因為‘行使言論自由’而被通緝,而是因為他們在海外持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包括要求外國對香港及中國內地實施‘制裁’”。

郭鳳儀則表示,港府希望藉判刑對她及其家人殺一儆百。

“當然心理上會感到內疚,”她說,但她也提到更大的使命:“我想傳達的很簡單。即使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也必須繼續下去。”

“香港政府肯定想令我噤聲。他們想我停止發聲,”她說。“但顯然,他們失敗了。我現在正跟你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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