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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繼承父母房子再出售,到底要不要繳這筆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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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現在的政策有什麼變化?


新政策下,出售繼承所得房產的個稅,按照差額征收,但同樣必須符合滿五唯一才能免這20%的個稅。

根據2009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2009〕78號文中已經明確規定,上述政策廢止,按照以下方式計征個稅:


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余額,為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該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格核定其轉讓收入。



其中有個關鍵的變化:

“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這是新增扣除項,即征收個稅的基數,由“全額征收”變為“差額征收”。

也就是說,現在計算個稅時,可以減去當初父母買房的實際成本。

比如,當初老人買房100萬,現在繼承以後的出售價是200萬,20%的個稅就=200萬-100萬=20萬稅費。

當然,“滿五唯一”這個免稅條件依然存在。如果不符合“滿五唯一”,仍然要交稅,只是現在按差額計算,而不是總價。




03.新規下常遇到的幾個實際問題

①父母當年買房很便宜,現在房價漲了很多,差額還是很大,怎麼辦?

沒辦法!除非你把這套房子變成“滿五唯一”,這樣賣出就可以免稅。


比方以前老人買來的房子五六萬,但現在市價已經漲到了100萬,那麼這個差額其實跟全額征收沒啥區別,這種情況可以想辦法讓房子符合滿五唯一,比如將房子贈與沒有房子的子女再進行出售。

②如果辦理時,對方還說“就得按全額的20%交”,怎麼辦?

你可以提醒他,政策早在2009年就調整了,現在應該按差額的20%計算。如果對方不清楚,可以出示相關文件依據。

③“這是遺產稅嗎”。

不是,目前中國並沒有頒布關於遺產稅的法規政策。按現行的規定,繼承房產本身一般沒有稅,只是在繼承後再次出售時,可能會產生個人所得稅,這和遺產稅是兩回事。



總結:毫不誇張的說,但凡有房子,將來必然要面臨繼承問題,所以對於繼承房子,賣房前多做功課,必要時咨詢專業律師或稅務人員,可以避免多交冤枉錢,也減少後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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