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紐約新聞: 法院不幫忙 紐約大90棟大樓租戶聯合對抗資本房東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市長曼達尼與市長租戶保護辦公室主任西婭·韋弗出席了會議。曼達尼強調,市政府的作用取決於租戶的施壓而非替代施壓。他指出,若非租戶持續抗爭,那些維修承諾絕不會被納入協議。曼達尼呼吁租戶們將自己視為執行住房法規的“城市基層的耳目”。


韋弗則認為,當前時刻是“大規模治理、租戶領導力與市政廳協作的全新實驗”。換言之,法律敗訴被視為制約而非終結,關鍵在於租戶建立的組織能否轉化為長期的談判籌碼。




將市政當局從監管者轉變為盟友圍繞頂峰大廈抗爭的討論,往往將市政廳描繪成失敗的救援者。這種框架忽略了核心問題:“破產法庭的設計初衷就不是賦予租戶實質話語權,”組織者特蕾西·羅森塔爾指出,破產程序旨在保護債權人,而非裁決住房條件。

這一現實解釋了為何法庭敗訴未能體現戰斗的實質。這場行動旨在法律效力薄弱處建立制衡力量。即便敗訴,租戶仍成功改變了出售條款。當正式法律救濟手段薄弱時,集體行動能改變政治與經濟層面的可能性邊界。

從這個視角看,市政廳並非中立仲裁者,而是可被改變的戰場。“我們把目標——市政府——變成了盟友,”羅森塔爾說。曼達尼政府的幹預並非取代租戶,而是由租戶力量催生。

實證研究佐證了這種策略:當租戶獲得組織化支持而非獨自面對房東和法庭時,住房結果會發生顯著改變。法律保護只有與組織能力及政治執行力相結合時,才能發揮最大效果。


租戶集體談判該策略的長期願景是實現“租戶集體談判”。由於住房法律體系長期將租戶原子化,這一概念顯得十分陌生。羅森塔爾解釋稱,美國目前既無全國性租戶關系委員會,也無強制房東承認租戶工會的法規。

租戶組織工作類似於美國建立正式集體談判框架前的勞工運動。工人迫使雇主談判並非源於法律強制,而是持續施壓使拒絕談判的代價高於妥協。租戶集體談判遵循相同邏輯:匯聚法律、政治、聲譽和財務多重籌碼,直至談判成為房東“最不壞”的選擇。

此類行動已有先例。在紐黑文,租戶群體通過集體行動迫使房東談判,隨後該市通過條例承認了租戶的結社權。在洛杉磯,租戶聯盟通過組織租金罷工,迫使房東簽署了涵蓋租金與維修的協議。即便法律尚未承認這種關系,租戶仍可憑借力量進行實質性的集體談判。


頂峰大廈的案例表明,市政府的幹預主要受制於時機。曼達尼就任時,破產程序已由前屆政府啟動。在埃裡克·亞當斯市長任期內,即便條件惡化,市政府仍基本缺席。更關鍵的問題在於:當租戶已組織起來,市政府從一開始就與他們站在一起時,下次會發生什麼?



實驗頂峰大廈的出售幾乎肯定會完成。懸而未決的是:租戶能否將組織力量轉化為持久的談判關系?市政府是否會繼續將組織起來的租戶視為集體行動者?

紐約住房法從未要求房東承認租戶工會,但雇主也從未自願承認工會。工人依然組織起來——罷工、停工,在法律跟進前展開談判。紐約租戶運動亦遵循相似軌跡:1930年代的租金罷工、1970年代的管制擴張、2019年的法律大修,每一次都是法律追隨力量。
不錯的新聞,我要點贊     無評論不新聞,發表一下您的意見吧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在此頁閱讀全文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371 秒 and 3 DB Queries in 0.0024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