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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內部備忘錄流出:抓人無須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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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美國總統川普的強力掃蕩移民政策導致國內緊張情勢升高之際,負責執行川普的旨意的“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的1份內部備忘錄顯示,ICE幹員被告知他們擁有更大的權力,即可以在無逮捕令下直接抓人。


紐約時報》1月30日報道,此一改變擴大了層級較低的ICE幹員的權力,使之能在執行掃蕩任務時,徑自逮捕其所遇到與懷疑是無證移民的人,而非如過去般僅在從事針對性執法行動時,持逮捕令抓捕特定人士。

這份在1月28日由ICE代理局長裡昂(Todd M. Lyons)簽署、發給所有ICE幹員的內部備忘錄的重點,是1條聯邦法律--該法授權ICE幹員可在無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被他們認為是無證移民,但前提是此人“可能”會在幹員取得逮捕令之前“逃跑”。


ICE長期以來對上述法律的解讀,是幹員認為某人有潛逃風險,以及日後不太可能遵守像是出席聽證等的移民義務。 但根據該備忘錄,裡昂批評此等詮釋“不合理”與“不正確”,並且更改ICE對該法律規定的解讀--將之改為幹員認為某人不太可能留在現場。


裡昂在備忘錄中寫道,所謂的外國人可能會逃跑,是只要移民官員判定,一旦取得行政逮捕令,已不可能在遇到此人的現場或是其他明確可辨地點找到人,就算。




全美各地1月31日同步舉行反ICE示威,加州洛杉磯的1名抗議人士在活動中高舉遭ICE幹員槍殺身亡的明尼蘇達州護士普雷蒂的照片。 (法新社)

前朝拜登政府時期的前ICE資深顧問崔克勒-麥諾提(Claire Trickler-McNulty)認為,該備忘錄對“逃脫”一詞的解釋,顯然極度寬松... 基本上意味ICE可在未持逮捕令下隨意逮捕任何人,讓得取得逮捕令才能抓人此一前提變得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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