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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等同家人?男女这次竟然都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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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的是,别把同居关系的男女比照成家人了,我更希望把家人比照成陌生人,陌生人之间的犯罪怎么处理,家人之间就怎么处理。


11月26日,微博话题“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冲上热搜榜首,引起网友热议。这是最高检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新闻。

新闻里称,检察机关依据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规定精神,将具有共同生活基础事实的婚前同居关系认定属于家庭成员关系,并将家庭成员身体伤害以外的精神虐待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对受害者的保护更加立体全面。


但是,网友们似乎不大领情,很多人留言表示反对,瞬间评论达到几千条。

为什么大家的反响这么大,而且与上面的期待完全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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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怕的就是,一旦同居,就等同于婚姻了。

现在结婚率这么低,不就是因为都不想结婚、害怕结婚吗?一旦政策有变,宣称恋爱同居等同家人,那会不会吓得大家连恋爱同居也不敢了?

要知道,自2013年达到最高峰后,国内结婚人数连续11年下降。2024年结婚对数更是创近47年来的新低,结婚率为4.3‰。

与此同时,未婚比例增加,2023年中国30—34岁男性未婚比例为26.8%,女性未婚比例为12.1%,分别较2019年升高了8.6、3.4个百分点。

为什么大家不想结婚了?

除去生育外,最重要的三个原因:一是,结婚和共同生活太费钱了;二是,离婚太难;三是,女性在婚姻当中如果遭遇到家暴的话,法律很难保障,怕了怕了。


大家不结婚,是因为出不起那9块钱的登记费用吗?显然不是啊。显然这种贴心的举措,并没有贴到心,更可能把那些原本就不想结婚的情侣们吓跑。

男性网友担心的是:我还没有结婚的打算,难道同居了就要平分财产吗?如果同居后我想分手跟别人结婚,莫非算重婚?所以,不少男性网友不支持“同居即等同于家人”。

对这一点,根据媒体解读,最高检这一认定仅适用于惩治家庭暴力犯罪领域,并不涉及其他民事权益:同居期间工资、投资等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购置财产按出资比例分割,无自动继承权;结婚证仍是夫妻共同财产制、法定继承权的唯一依据。

一句话概括:不涉及财产权。




但是女性担心的问题,严重程度就大多了。

最高检的出发点当然是好的:当同居中的男人殴打女人的时候(极个别可能是女人殴打男人,但数量太少,没有统计学意义,不再赘述),过去未婚关系不知道套用什么法律,现在变成是“家暴”或“虐待”,就可以适用于家庭关系来处理了。

但只要稍微对社会新闻有点关注的人都会纳闷:这不是搞反了吗?

如果是按照两个普通公民的身份,那么,暴力殴打,非常容易就能找到故意伤害罪等等刑法条件来应对,行凶者难逃法网。而一旦是按照夫妻、家庭内部关系处理,那么,最大可能就是和稀泥。把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变成内部争吵,那岂不是意味着刑事追责的门槛提高了?

我不想列出一个又一个家暴中多次报警最后还是被活活打死的女性,具体的案例实在是太多了。而且这些案子当中,加害方极少会被判死刑和无期,会因为是感情关系,而从轻判决。

许多类似犯罪在审判时的法律指导思想是这样的:凶手只伤害特定的家人,不会在社会当中伤害别人,不会引起社会恐慌,算“社会危害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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