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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蘭蘭豪車案二次提訊拒不答辯 控罪重大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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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全球華人社群高度關注的悉尼華裔女子楊蘭蘭(Lanlan Yang,音譯)駕駛勞斯萊斯發生嚴重車禍一案,於2025年9月26日上午在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Downing Centre Local Court)進行了第二次提訊。


被告楊蘭蘭此次並未通過視訊出庭,而是由其律師代表。庭上,楊蘭蘭方面未對任何指控做出答辯,法庭批准將案件延期三周。與此同時,檢方在庭上提出了一項新的備選指控,為案件的後續發展增添了新的變數。

二次提訊進展 案件再度延期至十月


在9月26日上午的提訊中,楊蘭蘭的西人出庭律師約翰‧科恩(John Korn)親自到庭。他向法庭表示,自己在本周二(9月23日)才與楊蘭蘭進行會議,需要更多時間來准備答辯,因此請求將案件休庭三周。代理副注冊官S Najm批准了該請求,將案件延期至10月17日再審。屆時,楊蘭蘭將被要求做出認罪或不認罪的答辯。

法庭的代理副注冊官批准了延期請求,但明確告知律師,楊蘭蘭必須在下一次提訊時做出認罪或不認罪的答辯。科恩律師向《衛報》透露,法庭已批准楊蘭蘭無需親自出席本次提訊。案件將於10月再次開庭。

關於楊蘭蘭的保釋條件,《衛報》報道稱,楊蘭蘭目前的保釋條件是每周向警局報到一次。

提訊過程中,楊蘭蘭的律師還嘗試為其修改保釋條件,希望將每周向警局報到的次數從三次減少到一次。然而,代理副注冊官當庭回應,她並非地方法官,無權批准變更保釋條件,相關請求必須通過正式申請才能被考慮。因此,楊蘭蘭目前的保釋條件維持不變,包括:

交出護照

遵守宵禁令(晚上20點至早上6點不得離開其悉尼公寓

禁止駕駛任何車輛

盡管此次提訊不像首次那樣人潮洶湧,但法庭內三十多個旁聽席依然座無虛席,其中約八成是華人面孔,顯示出華人社區對此案的持續關注。




引發全球華人社群高度關注的悉尼華裔女子楊蘭蘭(Lanlan Yang,音譯)駕駛勞斯萊斯發生嚴重車禍一案,於2025年9月26日上午在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Downing Centre Local Court)進行了第二次提訊。(圖片來源:X)

控罪重大變更:一項撤銷、一項新增

本次提訊最關鍵的進展在於指控的變化。根據《衛報》(The Guardian)的報道,法庭確認,最初針對楊蘭蘭的“以不當行為造成人身傷害”(causing bodily harm by misconduct)的指控現已被撤銷。


與此同時,檢方新增了一項備選指控——“疏忽駕駛致人重傷”(Negligent driving occasioning grievous bodily harm)。此舉被視為檢方的策略性部署,即如果情節更嚴重的主要指控“危險駕駛致嚴重傷人”因證據等原因難以成立,法庭仍可考慮這項較輕的罪名。

因此,楊蘭蘭目前面臨的四項指控更新為:

危險駕駛致人重傷(Dangerous driving occasioning grievous bodily harm)

疏忽駕駛致人重傷(Negligent driving occasioning grievous bodily harm)

拒絕或未能接受酒精呼氣測試(Refusing or failing to submit to a breath test)

未向警方提供個人信息(Failing to provide police with her details)

根據新州法律,主要指控“危險駕駛致嚴重傷人”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而備選指控“疏忽駕駛致人重傷”初犯最高刑期為9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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