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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槍的"魯迅夾煙"與國人的"舉報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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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人的想象中,他人不符合自己理念行為的自由是沒有的,而他們自己的個體又是孱弱的,但要獨斷的強迫他人屈從孱弱的自我去做或不做某件事,唯一的辦法就是舉報,靠乞靈於公權力完成自己心中那個小小秦始皇無法伸張的獨斷欲。


但如此發達的告密感官,似乎在全世界是並不多見的。

小時候看伏契尼的《牛虻》主人公少年亞瑟因為嫉妒自己心儀的女孩與革命領袖走進,在向神父告解時以懺悔的方式說出了他知道的革命計劃。結果他的告解神父向當局告了密。亞瑟因之背負上了告密者的恥辱,不得不用一輩子去洗清,整部《牛虻》小說幾乎都是以這個悲劇為起點而展開的。我童年時讀到這個故事,最大的感受其實是西方人對告密、舉報這件事的“罪感”實在是太濃烈了,你看亞瑟這樣一個無心之失,就非但得不到原諒,而且甚至不能自我原諒。


而如果你深入了解西方文化,會發現確實是如此的,基督教中最著名的罪人猶大,他所犯的罪其實也就是向羅馬政府舉報了耶穌——以當時的羅馬法律看來,猶大這做的絕對是個渾身正能量的舉動。但猶大卻因此被歐洲教會罵了整整兩千年。有這個故事做底子,歐洲人對“告密者”的痛恨一直就延續至今。



與之相比較,你會發現我們在文化審美上對告密、舉報這種事就一直保持著正向態度。這可能跟我們的歷史馴化有關。

中國上古時代有個周厲王,他為政嚴苛,還不許別人說他壞話,於是就安排了很多特工在市井穿行,偷聽人談話,誰有不滿就懲治誰,最後親朋好友路上相遇都只敢眨眨眼睛,不敢說話,所謂“道路以目”,但周厲王的這個做法最後也沒有搞成,可能是因為派那麼多人進行如此無死角的監視既不現實又耗費過大。所以他的方案破產了。


但商鞅變法的時候,就天才的想出了一個厲王政策的改進型:史載商鞅推行保甲制、連坐之法 ,鼓勵舉報,懲治不舉報 。商鞅訂下的規矩中,有一條叫“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也就是鼓勵大家舉報他人,這麼做的人和立下軍功的人享受一樣的獎勵。

商鞅的這個規定緊接著就造成了災難性的後果,被舉報的犯法者用繩子串著排成長隊在渭水邊砍頭,河水都染紅了。

到了漢武帝時,為了搞錢支持對匈奴的戰爭,也搞了一次大規模的舉報。漢武帝於元鼎三年頒布“告緡令”,發動天下平民告發偷稅漏稅者,以其偷漏金額的一半獎勵舉報人,另一半收繳國庫,偷稅者全家流放邊疆一年,並且錯告誣告概不追責。這個法律頒布下去,史載中產以上之家紛紛破產,從商者減少,物價飛漲。


到了唐代武則天上位的時代,因為權力得來的合法性不夠,於是大興舉報之風,搞了個匭檢制度,用於檢舉謀反的人,和漢武帝一樣,誣告、錯告蓋不追究,核查屬實則有重賞。一時之間朝堂之上人人自危。

以上三個故事,只是中國古代歷史上舉報學的三大高潮時期,實際上國人對舉報這件事的酷愛,是隨著歷史的演進不斷的累加的,一直累加到清代。

清朝皇帝之所以能那麼順手的執行文字獄,徹底實現周厲王無法實現的夢想,本質上不是因為他們比周厲王安插了更多的耳目,而是因為商鞅為中國古代帝制發明的這套馴化法,已經把這裡的民人們培養的過於熱愛舉報——熱衷於互相監視、互相舉報的大清國民們,今天你舉報我“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明天我舉報你“一把心腸論濁清”,後天皇上一並降旨,說那就都滿門抄斬砍了了事。然後,大家一起上刑場的時候兩家人還在互恨互害,覺得對方是惡毒的,朝廷是聖明的。

不信你去看看孔飛力的《叫魂》,清朝的中國遍地都是這種能活活把自己蠢死的底層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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