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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槍的"魯迅夾煙"與國人的"舉報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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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告老師去!


各位好,今天是8月的最後一天,海邊的西塞羅復更後度過的第二個月,從家庭的繁忙中抽出一點空閒,我想聊一天前兩天看到的新聞。

浙江省紹興市的魯迅紀念館有一面魯迅手裡夾著香煙的網紅打卡牆,部分游客到魯迅紀念館參觀游覽,會到這面牆點燃打火機或者香煙,拍一張打卡照。 近日,游客孫女士在社交平台發文,認為這幅魯迅抽煙的牆畫不妥,並在8月22日將此事投訴到了“浙裡辦”。 孫女士投訴紹興魯迅紀念館網紅牆畫的理由是,該畫的原畫是魯迅在自己家裡抽煙,牆畫去掉背景,有引導人室外聚集抽煙危害他人健康的風險,還有誤導之嫌,女士要求對牆畫進行更換。


這個事爆出之後一石激起千層浪,好多網友發散思維,問魯迅夾煙不行,那岳飛紋身“精忠報國”就更有誤導之嫌了!要打馬賽克。李白寫詩《將進酒》未成年人看了喝酒怎麼好?也應該刪掉。

可能這事鬧得確實太不像話了,最後是官媒人民日報下場發聲,然後微博等平台知趣的把戒煙愛好者孫女士的號給禁了。

說實話,這個新聞剛剛爆出的時候,我其實沒太在意,因為作為一個靠每天碼字為生的人,我遇到類似的情況實在是太多了,最近這幾年來,基本上我寫什麼,評論裡一定都會有人找到角度說你這個寫的不合規、不正能量、屁股歪了,最後一句“舉報了”結尾,言語間得勝的意味,仿佛魯迅先生筆下的阿Q在看到傷風敗俗的狗男女之後,躲到黑暗角落丟出的那塊小石頭。



我把這類人稱之為舉報愛好者,雖然在我評論區裡群聚的這部分舉報愛好者角度之刁鑽、用心之險惡,其實比好歹提倡禁煙的孫女士都過分一些,但我們還是能從他們的行為模式當中看到一二相似之處。

這類人,除了網友吐槽的“孔雀開屏只看腚”,專門從別人創作的好東西裡挑出幾根骨頭的天賦。我覺得最重要的問題是懂得“柿子撿軟的捏”,你看“魯迅夾煙”這個新聞裡,可能很少有人注意到,孫女士就算真的力求禁煙,她本來也有其他很多別的方法,去表達自己的主張——比如她自己都說了,很多人在畫像底下“陪一根”拍照,那她完全可以在看到游客做出這種舉動的時候上去勸阻,勸句“同志,吸煙有害健康。”之類的。亦或者,她的禁煙態度更激進些,也可以在畫像底下打橫幅、作演講、搞禁煙宣傳。

以上兩種行為,本來都可以起到表達自己禁煙主張的目的,但孫女士都沒有選,她的本能反應就是寫一封舉報信,直接投訴到“浙裡辦”去,要上級以政令的方式直接責令當地部門進行整改。這個方向感之清晰、准確,就真的也是沒誰了。

但為什麼她方向感如此清晰呢?因為她心裡其實清楚,魯迅的畫像是死的,但在底下“陪一根”拍照的游客是活的。她要真在畫像下面一個一個拉游客,勸戒煙,肯定要遇到阻力,甚至被罵神經病。

這個阻力是她不想碰到的,她只想以最小的成本達成自己主張和目的,所以她就本能的想起了乞靈於公權力,借助公權力去實現自己的訴求——是的,乞靈於公權力,這就是一切舉報,無論正當還是非正當的,共同的本質。

但孫女士的這種方向感之清晰,讓我想起了另一件事,那就是最近幾年國內男女權論戰激烈,而在論戰中,無論男性還是女性好像都特別善用“舉報”這種方式給對方添堵添惡心——今天男性們舉報女性們喜歡的某個耽美同人網站,明天女性們舉報男性們某個擦邊論壇,最後雙方你來我往,把彼此能獲得一點快樂的擦邊玩意兒全都給彼此封禁了,雙方被迫都這麼不那麼痛快的活著。這事兒說到底怪誰呢?可能只能怪我們從小被培養的舉報文化實在是過於發達。無論男性還是女性,無論看到魯迅夾煙還是看到別人寫你看來不爽的文字,某些老大不小的巨嬰第一反應,依然如被教育的乖孩子一般——“給你告老師去!”



在這些人的想象中,他人不符合自己理念行為的自由是沒有的,而他們自己的個體又是孱弱的,但要獨斷的強迫他人屈從孱弱的自我去做或不做某件事,唯一的辦法就是舉報,靠乞靈於公權力完成自己心中那個小小秦始皇無法伸張的獨斷欲。

但如此發達的告密感官,似乎在全世界是並不多見的。

小時候看伏契尼的《牛虻》主人公少年亞瑟因為嫉妒自己心儀的女孩與革命領袖走進,在向神父告解時以懺悔的方式說出了他知道的革命計劃。結果他的告解神父向當局告了密。亞瑟因之背負上了告密者的恥辱,不得不用一輩子去洗清,整部《牛虻》小說幾乎都是以這個悲劇為起點而展開的。我童年時讀到這個故事,最大的感受其實是西方人對告密、舉報這件事的“罪感”實在是太濃烈了,你看亞瑟這樣一個無心之失,就非但得不到原諒,而且甚至不能自我原諒。

而如果你深入了解西方文化,會發現確實是如此的,基督教中最著名的罪人猶大,他所犯的罪其實也就是向羅馬政府舉報了耶穌——以當時的羅馬法律看來,猶大這做的絕對是個渾身正能量的舉動。但猶大卻因此被歐洲教會罵了整整兩千年。有這個故事做底子,歐洲人對“告密者”的痛恨一直就延續至今。




與之相比較,你會發現我們在文化審美上對告密、舉報這種事就一直保持著正向態度。這可能跟我們的歷史馴化有關。

中國上古時代有個周厲王,他為政嚴苛,還不許別人說他壞話,於是就安排了很多特工在市井穿行,偷聽人談話,誰有不滿就懲治誰,最後親朋好友路上相遇都只敢眨眨眼睛,不敢說話,所謂“道路以目”,但周厲王的這個做法最後也沒有搞成,可能是因為派那麼多人進行如此無死角的監視既不現實又耗費過大。所以他的方案破產了。

但商鞅變法的時候,就天才的想出了一個厲王政策的改進型:史載商鞅推行保甲制、連坐之法 ,鼓勵舉報,懲治不舉報 。商鞅訂下的規矩中,有一條叫“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也就是鼓勵大家舉報他人,這麼做的人和立下軍功的人享受一樣的獎勵。

商鞅的這個規定緊接著就造成了災難性的後果,被舉報的犯法者用繩子串著排成長隊在渭水邊砍頭,河水都染紅了。

到了漢武帝時,為了搞錢支持對匈奴的戰爭,也搞了一次大規模的舉報。漢武帝於元鼎三年頒布“告緡令”,發動天下平民告發偷稅漏稅者,以其偷漏金額的一半獎勵舉報人,另一半收繳國庫,偷稅者全家流放邊疆一年,並且錯告誣告概不追責。這個法律頒布下去,史載中產以上之家紛紛破產,從商者減少,物價飛漲。


到了唐代武則天上位的時代,因為權力得來的合法性不夠,於是大興舉報之風,搞了個匭檢制度,用於檢舉謀反的人,和漢武帝一樣,誣告、錯告蓋不追究,核查屬實則有重賞。一時之間朝堂之上人人自危。

以上三個故事,只是中國古代歷史上舉報學的三大高潮時期,實際上國人對舉報這件事的酷愛,是隨著歷史的演進不斷的累加的,一直累加到清代。

清朝皇帝之所以能那麼順手的執行文字獄,徹底實現周厲王無法實現的夢想,本質上不是因為他們比周厲王安插了更多的耳目,而是因為商鞅為中國古代帝制發明的這套馴化法,已經把這裡的民人們培養的過於熱愛舉報——熱衷於互相監視、互相舉報的大清國民們,今天你舉報我“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明天我舉報你“一把心腸論濁清”,後天皇上一並降旨,說那就都滿門抄斬砍了了事。然後,大家一起上刑場的時候兩家人還在互恨互害,覺得對方是惡毒的,朝廷是聖明的。

不信你去看看孔飛力的《叫魂》,清朝的中國遍地都是這種能活活把自己蠢死的底層互害。





於是商鞅得逞了,中國人終於被馴化的愛上了舉報這件事。並通過這種熱愛,他們為自己打造了一個周厲王也構建不了的關押他人和自己思想與行為的牢籠。

怎樣從這個牢籠裡脫出?我覺得首先,的確要從改造文化,讓人們開始厭惡舉報開始——也不用厭惡到歐洲人的那種程度,但至少看到牆上的魯迅夾煙,就立刻想到“要舉報”,這樣的神經質我們好歹還是先厭惡一下的才好。

只有當民眾不如巨嬰一樣不事無巨細的要求公權力介入到他們的一切日常生活中時,討論個體的自由與獨立才能成為可能。而這樣可能性,在只要看到別人有不合自己意願的舉動和發言就“舉報了”的人那裡是不可能存在的。

夾煙的魯迅先生的確說過“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 中國人的想象惟在這一層上能夠如此躍進。”

而今,我們會覺得先生說的害不夠完滿,不妨補上一句:“一見魯迅夾煙,就立刻想到帶壞小孩子,就立刻想到正能量,就立刻想到要寫舉報信告官,中國人的行動唯在這件事上能夠如此勇敢。”

願終有一日,我們能丟下這“躍進”,這“勇敢”,擺脫商鞅給我們的怪癖與枷鎖,奔向真正的人格健全與精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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