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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广东录像厅杀人案"3凶手被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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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6日晚,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某村录像厅,4名年轻男子来询问是否可以夜里包场,女老板何某本不想答应,但想到丈夫也在,包场有50元收入便接下了生意。谁知,次日零时许,4名男子突然发难,冲向何某夫妇将其捆绑,致何某丈夫张某死亡,何某屏住呼吸,佯装死亡。4人抢劫后,用胶带封住夫妇俩4岁女儿的口鼻致其窒息死亡。随后,陈某1、胡某1先后将何某奸淫,逃之夭夭。




▲案发现场 图据黄埔检察


8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最高人民法院19日公布该案刑事裁定书,核准对被告人陈某1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陈某2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胡某1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裁定书显示,同案被告人胡某2已判刑。

30余年前

4名男子抢劫杀害录像厅老板父女

裁定书显示,3名被告人均出生于湖南省隆回县,被告人陈某1生于1972年7月1日,被告人陈某2生于1974年6月29日,被告人胡某1生于1960年3月29日。经复核确认,1994年5月6日,被告人陈某1提议,与被告人陈某2、胡某1、胡某2(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共谋抢劫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某村投影室(俗称录像厅),后4人携带胶带、棍棒前往投影室。当日22时许,4人待散场后以包场为名留在投影室内。

1994年5月7日零时许,4人分别持棍棒、砖头等物对投影室经营者张某(被害人,男,殁年29岁)、何某(被害人,女,时年29岁)夫妇实施殴打,并捆绑2人手脚、用胶带封嘴,致张某重型颅脑损伤并失血性休克死亡。何某屏住呼吸,佯装死亡。陈某1等4人在现场搜掠,劫得投影机、录像机、录像带、现金等物品。其间,张某与何某之女(殁年4岁)惊醒哭闹,陈某2紧捂其口鼻致不能动弹后交给胡某2,胡某2又用胶带封住张某女儿口鼻,致其窒息死亡。陈某1、胡某1先后将何某奸淫。直至5时许陈某1等4人才离开现场,所劫财物由陈某1带回家中。何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现场 图据黄埔检察

被告人陈某1负案在逃期间,与贺某2、陈某3(均已另案判刑)预谋抢劫被害人古某1(男,殁年50岁)。1998年4月21日10时许,3人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古某1住处,贺某2在一楼放风,陈某1、陈某3以制衣为由骗取古某1信任进入其二楼家中。陈某1、陈某3对古某1实施殴打,采取捂口鼻、扼颈、电线勒颈等手段,致古某1机械性窒息死亡。陈某1等三人劫得VCD机一台、音响一套、唱碟若干等财物(共计价值3979元)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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