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漫畫普法,讓萬千打工人笑著維權的生存指南!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婚姻的成功取決於兩個人,


但一個人就可以讓它失敗。

從法律自由的角度來說,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也包括離婚自由。但現實是,從你決定離婚那一刻開始就是異常艱難的。




現行法律規定的離婚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訴訟離婚不容易,這個不易來自於在傳統認知裡,失敗的婚姻像是一枚“質檢不合格”的印章,催促著雙方反復檢審和否定自己,與此同時,外界的審視也在同時發生。在開啟新的生活之前,雙方還有更多需要面對的問題:

生存的問題,比如去哪?財產歸屬?

關於法律中最新增設的“離婚冷靜期”問題,如被告表示不願意離婚(或是在30天冷靜期內反悔),訴訟離婚的進程該怎麼走下去?



這一點來看,做好情感破裂這道“證明題”很重要。法院如何判斷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沒有統一的標准,但法律明示了幾種可以被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這一點在書中也做出了總結。


岳律小課堂開課啦

哪幾種情況可以被明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針對上面這些情況,訴訟離婚方只有能夠取證留存,做好“證明題”,才可能成功離婚


點個贊吧!您的鼓勵讓我們進步     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在此頁閱讀全文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474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0036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