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婚姻: 男子毆打妻子後發生性關系被告強奸,婚姻....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6月24日,內蒙古額爾古納市的劉女士向記者反映,弟弟劉某因“婚內強奸”被移送檢察院,其認為有爭議,“夫妻倆同房怎麼能算強奸呢?”劉女士稱,今年3月,劉某懷疑妻子有外遇,夫妻倆因此事發生爭吵。“我弟確實動手打了她,但又後悔了,想哄哄她,二人發生了性關系,錄音筆錄下了全程,女方當時也沒說不同意啊,但是她第二天去告我弟強奸,說自己不願意。”


目前,該案正處於檢方審查起訴階段。24日,記者致電內蒙古額爾古納市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表示,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能透露。(據6月25日大皖新聞)




圖片來源:大皖新聞

距離弟弟劉軍(化名)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已經過去了3個月,但姐姐劉女士到現在也不願相信,自己的弟弟涉嫌強奸罪,“夫妻倆同房怎麼能算強奸呢?”目前,該案正處於檢方審查起訴階段。

劉女士提出的疑惑,折射出社會中普遍存在的認知誤區。很多人潛意識裡都認為,只要存在婚姻關系,夫妻間的性行為就天然合理合法,即便夾雜著一些暴力、強迫行為,也只是“夫妻房中事”,不應被視作違法犯罪。

然而法律上的判定標准並非如此。刑法明確規定,強奸罪的核心要件是“違背婦女意志”,未明確排除丈夫作為強奸罪主體,也未將妻子排除在強奸對象之外。任何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行為的行為,都可能觸犯刑法,構成強奸罪。按照法律,婚姻關系不是強奸的“免責金牌”。


“婚內強奸”向來是備受爭議的話題,根源在於,傳統觀念將婚姻關系與性行為深度捆綁,認為夫妻間存在“性義務”,這種觀念與現代法律保護個人性自主權的理念相沖突,但也使得判斷性行為是否違背婦女意志變得復雜微妙。

在現實案例中,“婚內強奸”的法律認定極為嚴格,也存在諸多難點。一方面,夫妻生活私密性強,暴力、強迫行為的證據難以留存;另一方面,夫妻雙方往往存在復雜的情感、經濟糾葛,容易讓事實認定變得模糊。同時,傳統觀念的束縛也讓一些受害者不敢發聲,擔心遭受輿論壓力。


每當“婚內強奸”的相關事件引發熱議,從各種說法、評論都可看出大眾對這方面的法律認知的模糊。劉某的姐姐劉女士自己身為女性,卻對保護婦女權益的法律缺乏了解,不僅對“婚內強奸”一無所知,還對弟弟毆打妻子的情節輕描淡寫。這足以說明,一些錯誤的傳統觀念對女性自身的禁錮何其之深重。在部分人心中,婚姻關系中的不平等、暴力行為都被視為“家務事”,被嚴重忽視甚至被合理化。

其實,“婚內強奸”之所以頻頻引發部分群體對婚內性行為法律風險的擔憂,一方面因為法律認定上確實仍有很多“灰色地帶”,另一方面也因為對婚姻關系的錯誤認知仍普遍存在。一些人將婚姻當作對伴侶的“所有權證明”,忽視了夫妻雙方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擁有完整的人格與權利。

要糾正這種錯誤認知,需要加強法律宣傳教育,讓人們明白婚姻是基於平等、尊重與愛的結合,而非權力與控制的工具。應建立更加暢通的家庭矛盾調解機制;倡導夫妻間的平等對話與相互尊重。當婚姻出現危機時,理性溝通、法律途徑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而非訴諸暴力或強迫行為。

只有當更多人清晰地認識到,婚姻關系不是性侵害的“保護傘”,健康婚姻應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才能構建更加平等、和諧的家庭關系,讓法律真正成為保護每個人合法權利的堅實盾牌。
點個贊吧!您的鼓勵讓我們進步     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353 秒 and 3 DB Queries in 0.0013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