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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海底電纜首宗刑事案 中國籍船長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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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台灣海底電纜頻遭人為破壞,被指與北京“灰色作戰”有關。台灣當局月前首次針對一艘涉案船只“宏泰58”及船員啟動刑事調查,這宗“海纜第一案”引起國際關注。


台南地方法院6月12日對該案宣判,中國籍王姓船長因違反《電信管理法》毀壞海纜纜線,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姜皇池向BBC中文表示,“宏泰58”的判決結果具有鼓勵效果,“台灣未來針對領海內可能的破壞行為,會更積極執法。”


但BBC中文記者從法庭審理過程中發現,多個疑團未能釋除,該船長否認破壞海纜是“故意”之舉,也稱對船東身分及航程一無所知。檢方也承認未查獲直接證據證明船員受中國官方指示,但後續會另外立案,調查貨輪船主的中資背景及是否涉及“國安因素”。

海纜切斷的事發經過

台南地方法院宣判後向外說明,指王姓船長有故意破壞海纜的意圖,該船電子海圖標注海纜位置,“理應對行駛海域環境有所掌握”,但仍恣意下錨,“放任貨船以未定錨狀態在該區域徘徊”致使電纜斷裂,嚴重影響政府與社會運作,遂判刑三年。

這起事件發生於今年2月25日,台灣海巡隊發現“宏泰58”在台灣南部外海下錨滯留多日。驅離該船16分鍾後,連結台灣本島與外島澎湖的國內海底電纜“台澎3號”即被通報斷裂。由於附近無其他船只,海巡隊遂以現行犯扣留“宏泰58”及船上人員並移送調查。

“宏泰58”是登記在多哥共和國的貨輪,船舶公司則登記在馬紹爾群島,船上包含王姓船長在內八名船員均為中國籍,外界懷疑其為中資背景權宜輪(Flags of Convenience, FOCs),有危害台灣國家安全之意圖,與中國“灰色作戰”有關。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2月底在例行記者會回應事件稱,全球每年約發生百余起海底光纜損壞事件,是“常見海上事故”,指“灰色作戰”一說為“民進黨當局刻意渲染,企圖政治操弄”。

台南地檢署4月依台灣《電信管理法》第72條毀壞海纜相關設施罪嫌,對該船王姓中國籍船長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書指,船長“刻意”在台灣政府公告的禁錨區下錨,並駕船在海纜線上以“Z字型”移動,有勾斷海纜的“主觀犯意”。其余七名船員則是聽令於船長,嫌疑不足不獲起訴,收容後即遣送出境。



中國籍船長:“海纜可能是我弄斷的”


BBC中文記者參與本案審理過程,王姓船長先前在准備庭和訊問皆否認毀損海纜,庭審當天則改口並提交認罪書,稱“海纜可能是我弄斷的”。

王姓船長未委任律師,他向法庭表示,當時船經台南外海,因為風浪過大難以航行,才指示船員下錨。他不知道該區為禁航區、有海底電纜經過,並稱其行為並非故意。

他表示,“毀損海纜”對其沒有好處,海巡登檢時其正在睡覺,若有犯意,“就會早點起來離開”、關掉船舶自動追蹤系統,而非留在當地。

檢方則當庭提示多項照片及文件證據,證明王姓船長“故意”毀損海纜,包含海軍公告該海域為海纜禁錨區,以及“宏泰58”船上電子海圖有清楚標示台灣海纜位置等。該海纜維修時發現的斷纜處,呈現遭外力勾斷,也與其下錨處吻合。

海巡署也書面回覆法院指,正常下錨時船只應以錨為圓心移動,“宏泰58”卻是流錨一路拖行,有造成船只碰撞的風險,不合常理。另外,該船在台南外海滯留近54小時,期間對海巡7次廣播均未回應,附近其他船只能正常通訊的情況下,此舉相當可疑。

台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徐書翰向BBC中文表示,船長不知道海底電纜確切位置,“才需要不停的、以Z字型方式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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