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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地鐵吃花生扔殼向勸阻者索賠3萬,法院:不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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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陶某認為,白先生對其進行了毆打,並損壞了他的財物,遂報警處理。


民警到現場後查看了涉事手機,確認手機可以正常開機並使用。警方認為,該案沒有違法事實,作出終止案件調查決定書。

不過,陶某並未就此罷休,一紙訴狀將勸他的白先生起訴至上海鐵路運輸法院,請求判決白先生向其賠禮道歉,並賠償其醫療費、手機維修費、受損的西裝、領帶費、誤工費等共計約3萬元!




法院稱制止不文明行為值得褒揚

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查明

在搭乘軌道交通2號線期間

原告陶某在座椅上食用隨身攜帶的花生

並將花生殼

丟在了車廂地面及座椅上


白先生上前勸阻

雙方因此發生爭吵

列車到達東昌路站時,被告白先生拉住原告的領口處,試圖將陶某拉出車廂,陶某拒絕下車,雙方繼續爭執。期間陶某拿出手機拍攝,被告制止時其手機掉落在地面,雙方繼續爭吵、相互推搡,直至在陸家嘴站下車。

法院指出,根據事發時的車廂內監控視頻,雙方肢體動作限於拉扯衣領和推搡,哪來的毆打?此外,原告陶某提供的就醫憑證也是事發多日後產生,難以證明與被告行為之間存在聯系。陶某也沒有證據證明,其手機、西裝、領帶受到了實際損害。因此,由於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上鐵法院特別指出

↓↓↓

每個公民均應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原告男乘客在地鐵車廂內飲食並隨意丟棄果殼的行為,有違社會公德,應予譴責。而被告白先生發現其不文明行為後挺身而出,主動勸阻、制止,值得褒揚!

最終,法院駁回陶某全部訴訟請求,一分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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