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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刑警的日子》原著劉子明結局!與方婷婷離婚,成為人生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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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婚後就變得不一樣了,方婷婷的身份發生了變化,她不僅僅是劉子明的妻子了 她還是孩子的媽媽,身上有了責任。


而劉子明的工作又是經常見不到人,所有的壓力都在方婷婷一個人身上,她無處發泄,就連跟劉子明吵架的機會都沒有。




久而久之,方婷婷病了,正是這場病,讓她徹底改變,選擇跟劉子明離婚,方婷婷喜歡上了別人,所以放棄跟劉子明的婚姻,甚至連自己孩子的撫養權都放棄了。




這簡直就是劉子明人生的至暗時刻,他怎麼也沒有想到十一年代婚姻,最終還是以離婚收場,而方婷婷竟然還不要孩子。

在辦完離婚證之後,劉子明需要兼顧孩子的生活,他不再是一個父親,還要肩負起母親的那一部分,所以在工作方面自然沒有太多的精力。




所以劉子明決定辭去重案組組長的職務,卻遭到了黃隊的拒絕,因為劉子明的事情並非個例,有困難需要客服,培養一個優秀的重案組組長是非常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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