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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蹺的涉黑案:證人變共犯,案卷疑被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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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內蒙古烏蘭浩特市洮兒河南岸這棟別墅內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件,16年後被認定為涉黑案件。(南方周末記者杜茂林|圖)

內蒙古興安盟烏蘭浩特市洮兒河南岸,一幢牆皮剝落的別墅院內,雜草叢生。


別墅的主人薛鐵成是當地一名從事工程建設的民營企業主,2022年4月因涉嫌開設賭場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刑拘。兩個月後,案件經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指定,移送赤峰市公安局偵查。

同年7月,赤峰市公安局發布通告,薛鐵成為長期活躍在興安盟及周邊地區的涉黑犯罪集團頭目。

經過兩年多偵查、起訴,2025年1月,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薛鐵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11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同案另有7人因“涉黑”獲刑, 但起訴書中共有16人被指控“涉黑”。

作為黑惡勢力的典型特征,“暴力性”在本案中卻顯得特殊:唯一的一起重傷案件發生在這幢別墅內,而薛鐵成在該案中原本是證人,19年後被一審認定為共犯。

案件有諸多疑點:被害人和多名證人突然改變證詞,兩份原始審判卷宗中的重要書證疑似被替換。

打人者自首,判三緩四

指證薛鐵成為共犯的故意傷人案發生在2006年8月28日。


南方周末記者在當地了解到,當時薛鐵成家正建造別墅,多名互不相識的零工在那兒裝修、挖溝。工友張柏林將受害人於友介紹到別墅幹活。“之前我和薛互不認識。”2025年 3月 31日,於友在家中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案發當日上午,薛鐵成從別墅出來時,因路過放置在溝渠上的跳板,差點掉到溝裡。站在一旁等活的於友因為互相拌嘴和他發生了沖突。

關於事件經過,雙方各執一詞。

於友 2006年稱,薛鐵成差點摔倒,便遷怒於他,扇了他兩耳光。一旁還有五六個工人毆打自己。薛鐵成堅稱只是口頭謾罵了一句,並未動手,而於友則指著他長時間回罵。


此時,一旁的崔俊山趕來,見於友一直辱罵薛鐵成,上前制止和於發生爭執。

在爭執中,崔俊山用鍬把擊打於友頭部,見於友倒地不起,他隨即逃離了現場。而於友被薛派人送往醫院,後診斷為顱骨骨折,鑒定為重傷。

事涉重傷案件,公安局於當日立案。

案卷材料記錄,中午12時左右,最早的報案人白海峰接受了警方詢問。他稱自己未目睹具體傷人者。此後兩日,警方詢問包括王立軍、王明飛、魏寶山等多名在場人員,他們均未指認薛鐵成參與毆打,大多表示未看清打人者。其中魏寶山第一次表示當時打架的就倆,從描述來看,指的是崔和於,後表示未看清。

據薛鐵成和崔俊山稱,大約在2006年10月初,薛打電話告訴崔,於友被打成重傷,讓崔主動去公安局說明情況。2008年10月13日,崔俊山在薛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歸案後,崔俊山共做過4次筆錄,供述穩定,承認自己“用鐵鍬把”擊打於友頭部,這也與傷情鑒定相符。南方周末記者注意到,當年的辦案警官曾反復訊問崔,是否還有其他人打傷於友,他均否認。

2007年3月,烏蘭浩特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崔俊山犯故意傷害罪。考慮到崔有自首情節且積極賠償被害人,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 3年,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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