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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吧...刑警队长终于把自己抓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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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老人见到律师就喊冤,说被打了,不让睡觉,被逼着认罪。可证明刑讯逼供的录音录像呢?警方说:


派出所当时停电,无法同步录音录像。

但是,纸质打印笔录却有。


律师问:

停电了,怎么打印出来的?

后来,警方补一个说明:

监控和打印机不是一个线路。

检察院说,虽然头两次没录像,但后来在看守所录了,口供稳定,能用。

一审开庭,俩老人想当庭翻供,被法官频频打断。最后,苏纪峰死缓,苏晓峰无期。判决书认定:

二被告人被刑讯逼供的辩解不成立。

3

案子判了,但家属和律师没放弃。前后七位律师接力辩护,都坚持无罪。他们发现,这案子几乎就是个口供案,物证链条千疮百孔,甚至互相打架。

警方只提供夜晚模糊的监控,一个移动的光点(据说是头灯),以此推断作案时间和路线。

辩方质疑为何不提供白天同一角度的清晰录像进行比对?

检方说,是“根据案件关联性调取”:

这种选择性取证,指向性明显。

监控显示,俩老头晚上收网比白天下网多用了约30分钟。

控方说,这30分钟就是作案时间。

辩方做了模拟实验,证明晚上收网因为光线、操作等原因,多花半小时是常态,根本没空杀人抛尸。

警方也做了实验,找了个年轻渔民在白天快速划船,证明时间够用。

律师说:

让年轻渔民在白天替代眼花手慢的老人在夜间操作,这样的实验毫无可信度!

一审判决依据法医鉴定,死者胃内“充满食物”,推断死亡时间是饭后1小时左右,正好落在控方认定的作案时间段。


但是,卷宗里配的照片却标注“胃内空虚”:

文字和图片南辕北辙。

几年后,警方又补充了一张“胃内容物”照片,说:

之前标错了。

这张迟来的、模糊的照片,来源成谜,内容不清,更添疑窦。

该案的凶器,按口供是根木棍,随船沉了。

但警方始终没找到。


杀人凶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一个叫巴成发的狱友作证,说苏纪峰在看守所向他承认了杀人。这是唯一的人证。

但律师发现,巴成发的笔录签名是警察代签,理由是:

他不会写字。

可后来视频提讯时,巴成发:

自己签了名。

以上这些打架的证据,在一审都被强行统一了。

4

二审在山东省高院开了五天半。

这次,法庭给了被告和律师更充分的时间。

家属做的模拟实验视频也当庭播放了。

狱侦耳目巴成发也通过视频出庭接受了质证。

庭审的细节,让一审判决的根基摇摇欲坠。

2022年10月,山东高院裁定:

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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