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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检方称交钱可免死,越南女首富当庭"卖惨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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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兰在庭审发言时称,她作为被告人的权利经常受到侵害,整个案件还有很多没被解释清楚的地方,而她也是“模糊不清的案情”的受害人。她恳请法院对她做出减刑处理。“考虑到我已经接近70岁的年龄,即使被判20年有期徒刑,到时候我也已经不在了。”


张美兰还在庭上回顾了自己的人生,她表示自己致力于商业,就是想要“为越南的经济发展引进外国投资”,她在忙碌的商业生涯中“从来没有哄孩子睡过觉”,孩子一出生就由保姆带大。她表示:“到了现在这个年纪,我已经对积累财产失去了热情,只想尽快把财富交给国家。”

张美兰提出,自己愿意设立一个慈善基金,专门扶持医疗事业的发展,帮助贫困人口,这是她“几十年来的心愿”。她称自己在平正县拥有一块土地,她愿意用来建设医院和为穷人提供集体住房。张美兰称,她的个人资产在还完赔偿款后可以全部捐赠给慈善基金,因为她的家人无需她操心供养。


检方给出“保命”底线:

须上交至少280万亿越南盾财产

才能避免死刑

本案中血本无归的投资者们,对张美兰的“卖惨”毫不领情。他们在位于河内的越南国家银行门外抗议,要求赔偿损失和严惩犯案人员。


对于张美兰的减刑请求,检方代表表示,认可张美兰积极配合的悔罪态度,但由于该案涉及的赔偿金额“在越南历史上都前所未有”,因此减刑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检方代表还表示,张美兰必须上交至少280万亿越南盾的财产,才有可能获得减刑,即避免执行注射死刑。

越南《刑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丙项规定,被判处死刑的罪犯返还因贪污罪被挪用财物二分之一以上的,不得执行死刑。同时,越南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会议第03号决议还指示,犯罪分子或其家属交出赃款3/4以上的案件,主管机关将考虑减刑。




▲张美兰(右)与女儿朱悦怀

张美兰在庭审时还对自己旗下房地产项目的资产估值提出了抗议。比如,位于胡志明市第一郡的“西贡时代广场”大楼在2017年就价值45万亿越南盾,在2021年时被评估价值60万亿越南盾,但是西贡商业银行雇佣的评估公司却在今年对该项目评估仅价值20万亿越南盾,这和近些年越南地产市场火热的大趋势明显不符。

据报道,很多外国投资者对张美兰名下的房地产资产表示有兴趣,其中包括马来西亚富豪陈志远。一旦张美兰需要变现资产还清赔偿款项,应该有不少愿意接手的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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