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新闻资讯

论坛

温哥华地产

大温餐馆点评

温哥华汽车

温哥华教育

黄页/二手

旅游

怎样才能把青岛"路虎女"送进监狱?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1

8月29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就发布通报称,驾车逆行的王某因正常行驶的林某某未对其让行,便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连续辱骂、殴打,导致林某某鲜血直流,王某随后逃逸;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舆论场对王某殴打他人,仅仅被判处拘留10日很不满。有人对比2018年发生的“20年后学生当街殴打老师案”,在那起案件中,常某某同样是扇耳光,却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入狱一年六个月。舆论呼吁对青岛路虎女王某也要判刑。

这件事情一方是开豪车路虎的路虎女,另一方是开民宿的退伍军人,具备了成为舆论爆款的要求。然而,要判路虎女,还是得依法办事,没法舆论场直接判刑。

那么,怎么才能把青岛路虎女送进监狱呢?

2

法律上,想把一个殴打他人的凶手送到监狱里,首先就是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两个构成要件,第一是“故意”,第二是“伤害”。路虎女的行为,故意是板上钉钉的。问题是“伤害”。退役军人被打得满脸是血,能够得上“伤害”吗?

很遗憾,目前看被打的退役军人的情况,确实够不上“轻伤二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创口鉴定为轻伤二级,需要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 以上或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 以上,从视频看,没有这么严重。退役军人面部也没有骨折,牙齿也没有脱落两颗或以上。应该没有办法鉴定为轻伤二级。


没有伤,就没法用“故意伤害罪”来量刑了。受害者没有受“伤”,还想把打人者送进监狱,只能靠“寻衅滋事”罪。之前的学生当街殴打老师,也是用寻衅滋事罪把凶手送进监狱的。

寻衅滋事这个罪,在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都有涉及。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路虎女已经被罚了1000元,拘留了10天,已经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比较重的处罚了。想把路虎女送进监狱,就得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路虎女肯定算是“随意殴打他人”,也算是造成“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问题是,到底算不算情节恶劣、严重混乱。

根据对《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有七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目前看,前三条不符合。视频里面好像路虎女手里有个黑色的东西,但估计也算不上凶器,第五条里面没有退役军人,也不符合,能够得上的就是第六条。这个事件,从实际发生的情况看,堵了一会儿车,但算不算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呢?我觉得也算不上。
您的点赞是对我们的鼓励     无评论不新闻,发表一下您的意见吧
上一页12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319 秒 and 4 DB Queries in 0.0029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