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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校園霸凌致死案,六名嫌犯被判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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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青少年成為霸凌者,關注他們在學校的行為至關重要。


某次小組作業期間,鄭同學和他的中國同伴遭到本地同學和導師的共同霸凌。本地學生向導師造謠說,鄭同學和他的同伴只在這次作業中幹了1%的活,還通過惡意截圖、禁止群組發言等方式阻撓鄭同學做出申辯。而他的導師在沒經過調查的情況下,就不分青紅皂白批評他說,“在馬來西亞,你們不做貢獻、不參與小組作業是一件極不禮貌且不正確的行為。”

最終,鄭同學和同伴得了小組最低分。事後,鄭同學試圖通過各種渠道向學校舉報這一霸凌行為,卻無疾而終。除了課堂上受到不公待遇,鄭同學也曾因為搬運行李、打飯等小事遭到當地學生乃至學校工作人員的霸凌。在他看來,這主要源於當地人根深蒂固的種族歧視。


身為馬來西亞第五代華人的林欣則認為,校園霸凌與種族歧視的關系不大。“霸凌事件是少數學生家庭教育的失敗,不應將其同種族或宗教掛鉤。”林欣告訴《鳳凰周刊》,“有人天生懦弱,有人骨子裡就是壞,這才導致了霸凌事件的發生。”如今為人父母的林欣不僅會給孩子灌輸正確的價值觀,還教她要學會保護自己。

馬來西亞霹靂州安順中央醫院精神專科醫生鄒升見看來,霸凌行為主要與霸凌者的生理、心理或環境因素有關,其中大多數源自心理因素,且往往與原生家庭有很大關聯。“無論施暴者是因為失去雙親,或是源於父母的疏忽管教,都會讓他們在一個缺乏管控或正確的教育環境下長大。”

馬來西亞教育家長行動小組(PAGE)主席諾爾·阿齊瑪(Noor Azimah)認為,霸凌始於家庭,“學生從父母那裡學到(霸凌),並在學校裡強化了這種行為。”

因此,在他看來,家長是解決校園欺凌問題的主要利益相關者。“學校要想解決校園霸凌,需要得到家長的信任與配合。”


為了應對越來越多的校園霸凌,馬來西亞教育部計劃,將在校內增加指導和咨詢教師的數量。不久前,該國教育部副部長林慧英在議會上表示,“必須對霸凌者進行適當輔導,讓他們明白為什麼不應該參與霸凌。”



2023年1月28日,檳州首席部長曹觀友(一排左四)出席在聖芳濟國民中學舉行的活動時,擺出“停止”手勢,希望借此提高學生們的反霸凌意識。


近年來,要求制定反霸凌法的呼聲也愈來愈高。去年9月,馬來西亞教育部發布了《校園欺凌和性騷擾管理指南》,但不少專家認為這遠遠不夠。在他們看來,實施反霸凌法至關重要,因為它能讓霸凌者心存恐懼感,從而讓他們停止霸凌行為。

馬來西亞律師穆罕默德·阿克拉姆·阿卜杜勒·阿齊茲表示,教育部的指導方針是不夠的,需要通過執行帶有懲罰性的法規,才能給校園施暴者教訓。他還指出,目前的《刑法》僅適用於極端霸凌行為,而不包括口頭或是網絡霸凌等。“這就是為什麼我認為反霸凌法至關重要,它提供了一種更全面的方法來幫助受害者。”

馬來西亞博特拉大學社會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莫哈末·納丘丁(Mohamad Naqiuddin Dahamat Azam )也認為,要想全面解決霸凌問題,必須將其視為一種犯罪行為,並為此制定法律。“馬來西亞缺乏專門針對霸凌行為的法律,這對制止霸凌行為的努力構成了挑戰。現有法規更側重於對造成身體傷害的犯罪行為施以嚴厲懲罰,對言語霸凌的懲罰卻相當溫和。”

因此,不少專家建議馬來西亞借鑒美國菲律賓目前實施的相關法規,盡快制定反霸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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