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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猥亵"背后:难以启齿的孩子和"谈性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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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程珊所经历的打着“网恋”幌子的“隔空猥亵”不同,进入司法视野的“隔空猥亵”案例中,猥亵者的手段更多样,受害者普遍年龄更小,伤害也来得更隐蔽。


今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案件,男子舒某从2019年起陆续从网络平台上对多名7岁-14岁未成年女孩下手,通过诱骗、胁迫等方式让对方给他发送裸露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用于满足自己的私欲并在网上传播。在2022年警方调查时,发现他手机上分类保存下的私密信息涉及40多名未成年人。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检察官李思瑶跟踪办理舒某案近两年,舒某告诉她,40多名未成年人只是最后“得手”的,而他在网络上去尝试联系的人,远不止这些。


舒某在网上以一个10岁左右小女孩的身份出现,用“交朋友”“处闺蜜”的方式,得到年幼女孩的信任,获取对方姓名、年龄、学校、住址等个人信息。

“我们一样大,但我觉得自己发育得不太好,你可以给我看看你胸部的照片吗?”

“你不给我发那我们就不是真闺蜜,我去找别人了。”

“之前觉得你很乖,但最近一年觉得你没那么听话了。”

“我是被父母收养的,家里的哥哥也欺负我,我觉得只有你对我是真心的。”

在舒某手机上储存和被恢复的海量信息里,有不少诸如此类的对话。他给每个女孩都建一个独立文件夹,她们裸露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充斥着屏幕,冲击着李思瑶的视觉,尽管已经有好几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经验,接触的性侵案也不在少数,但这些触目惊心的照片依旧让李思瑶崩溃,“血压都上来了。”

李思瑶花了大量时间逐条查看,将女孩个人信息梳理后交给警方,找到了其中20个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女孩。




李思瑶(右)和民警在向舒某案受害者核实案件情况。 受访者供图

难以启齿的受害者

说服这20个女孩的家长接受取证,远比想象中困难。


此前海淀区检察院也办理过不少“隔空猥亵”案件,与舒某案不同的是,先前案件多来自于受害者家长发现孩子手机上内容异常后报警,基于此,家长们有意愿将对方绳之以法,能站出来配合警方取证。但舒某案很特殊,“在他至少持续了3年的作案时间里,没有一个家长报警。”

李思瑶和办案民警一起到全国各地受害者家庭取证,他们首先要面对的是家长反复的推诿和漫长的沉默。

“怎么会这样……”多数家长第一反应是不敢相信,随之而来的是对司法机关介入的抗拒。有家长反复问她,“如果配合取证会记录在孩子的档案里面吗?”“开庭的时候别人会知道吗?” 李思瑶听得出他们的担忧和害怕,“猥亵”这个词天生让人难以启齿。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民警张家铭自2008年起就参与“隔空猥亵”案件的侦办,他总结出此类案件的侦办难点,一是嫌疑人删除聊天记录并且教唆受害者也清空记录,导致很多证据灭失。二是受害者的家长羞于将事情说出来,也不愿意让孩子因为司法取证的需要被“二次伤害”。

作为一个7岁女孩的父亲,张家铭能理解家长们的顾虑,但司法程序上,他们需要尽可能多的搜集证据,以便日后检察机关和法院根据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定罪量刑,“这一层障碍,我们需要跨过去。”

李思瑶也曾困扰过。有一位孩子的妈妈告诉她,孩子爸爸知道后,第一时间就是打孩子,甚至为了避开取证人员上门,带着8岁的女儿连夜离家。而类似这种知道孩子遭遇了“隔空猥亵”第一反应是责骂孩子的家长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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