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新闻资讯

论坛

温哥华地产

大温餐馆点评

温哥华汽车

温哥华教育

黄页/二手

旅游

"隔空猥亵"背后:难以启齿的孩子和"谈性色变"...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我们一样大,但我觉得自己发育得不太好,你可以给我看看你胸部的照片吗?”


猥亵者藏在网络那头,二十岁出头的他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小女孩,来诱骗孩子拍摄自己隐私部位的裸露照片并发给他。

约3年间,舒某通过网络平台对多名7岁至14岁未成年女孩进行“隔空猥亵”,最终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刑15年。


2023年6月1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正式发布了“隔空猥亵”的定义,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中,均明确说明,“隔空猥亵”符合刑法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作为不法分子“隔空猥亵”的“猎物”,很多未成年人在案发后仍然不清楚自己遭遇了什么,“只知道是不好的事情”。哪怕是当时已经接近成年的程珊(化名),在对方叫她自慰时,也只是觉得这是和“网恋男友”的互动。

还有很多受害者对此羞于启齿,甚至他们的家长也觉得,孩子被猥亵是一种错误和耻辱,采取回避、迁怒的态度。

“为什么我的孩子会被盯上?”在教育专家看来,未成年人教育的缺失,亲子关系的疏离,都是“隔空猥亵”案件频发背后的“暗礁”。



李思瑶(右)和司法社工在对未成年人受害者开展救助。 受访者供图


“原来我曾被侵犯”

时隔9年,已经成为一名在读硕士研究生的程珊终于给自己高一时的遭遇找到了解释,那叫“隔空猥亵”。

电话那头自称是一名宠物医生的男子,教程珊如何用手操控自己的下体进行自慰。对方告诉她,那是一种能让自己渐入佳境的快乐感受,当然,感到快乐以后要“分享”出来,“他让我一边对着手机摄像头自慰一边发出呻吟,后来为了让我‘呻吟’得更好,他会提前发一些成人性爱视频给我。”


程珊把他当成了网恋对象,虽然害怕却没有拒绝。后来,视频那边“男友”开始与她“性爱互动”,给她寄来情趣内衣。这让程珊有点害怕了,一方面是担心藏在卧室的这个秘密被父母发现,另一方面,她坦言,对身体的探究让自己越来越迷茫,“有时候上课也在想(做爱)这件事,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下流的女孩。”

持续了大概7个月,程珊逐渐疏离这段关系,她没敢和任何人讲。直到2021年,在看到一起“隔空猥亵”案件报道后,她在社交媒体上发出一句话,“原来我曾经被侵犯”。已经成年的程珊第一次知道了“隔空猥亵”。

去年6月1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正式发布了对它的定义,“隔空猥亵”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10月,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就曾指出,近五年来,未成年人被侵害犯罪持续上升,其中“隔空猥亵”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频发,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网络猎物”。

但显然,作为“猎物”的程珊们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即便是在成年后回想起那段经历,她也很难将自己和猥亵受害者画上等号,不适感是有的,但程度有多深?边界在哪里?她无法说清。

这大体是“隔空猥亵”受害者的基本画像。
您的点赞是对我们的鼓励     这条新闻还没有人评论喔,等着您的高见呢
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381 秒 and 4 DB Queries in 0.0072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