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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籍政策收紧 影响移民深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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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入籍及公民申请] 加入籍政策收紧 影响移民深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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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邦政府2月6日公布《加强加拿大公民法》的C-24法案,改革方案将简化公民入籍申请和审批手续,但提高对入籍申请者要求,包括更长居住时间,更严格语言及公民知识考试等,对加国移民社区带来长远影响。

  

  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希望国会今年底审议通过C-24法案后,明年实施。今次是加国自1977年《公民法》(Citizenship Act)实施以来,首次作出全面修订。亚历山大在多伦多表示,由于2006年以来,每年接收永久居民人数持续创记录新高,导致近年入籍申请个案增加,目前积压待审入籍个案约有32万宗。修订《公民法》主要目的,在于加快入籍审批,减少申请积压。他指目前入籍轮候时间长达25至 35个月,而美国和澳洲入籍审批时间只需半年。


  移民部称,简化入籍申批程序后,有望快速减少积压,缩短入籍等待时间。至2015至16年,平均审批时间有望由24至36个月,加快至12个月以下,积压个案届时可削减八成以上。

  加拿大永久居民入籍公民的比率高达85%,在世界各主要移民国家中居于前列。目前积压32宗入籍申请

  C- 24法案全名是《加强加拿大公民制度法案》(The 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主要目的增加加拿大公民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强化公民身份的价值,保护公民制度的诚信和严肃性,保护公民利益,提高入籍审批过程效率,公民申请过程造假者给予更严厉惩罚,包括取消公民身份。对参与极端恐怖活动的人在国籍上给以更严格管控,以增强国土安全。

  亚历山大又说:“入籍不是权利,而是一种符合法律要求所赋予的特权(privilege)。”入籍是公民与国家之间关于权利与义务的一个契约,代表公民对加拿大价值观的认同和分享。政府希望通过入籍制度的改革,鼓励和帮助新公民更多参与和建设加拿大的民主生活、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

  他指将居住时间延长是正确做法。因为大家都同意一个人要能够真正认识、了解作为加拿大公民、参与加拿大社会的意义,唯一途径是必须亲自居住在加拿大一段长时间。

  他强调,《公民法》自从1977年实施至今,都未修改过。为提高效率,防止造假或滥用,必须修改以确保《公民法》的完整性。

  根据《公民法》修订内容,今后永久居民申请入籍,须于过去6年实际住在加拿大4年,且每年必须住满183天方有资格。申请人并要出示政府评税单(Notice of Assessment,简称NOA),证明入籍前确实住在加国。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一旦生效,将取消现行计算非永久居民入籍前居住时间(目前国际学生入籍前在加国居住时间,可以一天算作半天)。



  申请造假可罚10万元囚5年

  C-24法案也赋予移民部长更大权力,有权取消或给予国籍。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被法庭裁定曾从事恐怖、间谍或其他叛国活动,除了入籍申请将被拒绝外,移民部长也可以剥夺他们的公民资格。

  修改后的法案要求申请者提供永久居民期间,向加拿大国税局(CRA)的报税资料,申请者在成为永久居民前在加居住时间,将不再作为居住时间计入公民申请资格。此外,法案增加公民入籍的申请费用,以降低国家财政的补贴比重,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公民修改案中没有提及旅游婴儿(又称双非婴儿)问题。不过亚力山大表示,政府意识到有人滥用加拿大移民制度的慷慨,以旅行身份抵加,只为产下婴儿并令他们取得公民身份。政府正与各相关团体和部门对这问题进行仔细研究,未来一定会以某种法规形式,面对和解决这一问题。今次提交国会的公民入籍制度修改法案,主要做出如下重要改革:

  第一、对申请者的居住要求提高:

  目前规定永久居民在申请入籍前4年内,必须在加国居住满3年(1095天)。新法将门槛提高至必须在申请入籍前6年内实际居住(physical presence)满4年(1460天)。同时在这6年内,申请者必须在其中4年里每年在加拿大实际居住至少183天。

  提高入籍要求的其它规定还包括:申请者在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前在加居住的时间(non-PR),在入籍申请时将不再被计算进居住天数(现在一天可抵半天)。申请者必须按照加拿大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的要求向国税局报税,才有资格申请公民。此外,申请者必须声明并令入籍官员相信确有意愿在加拿大居住,才能获批准入籍。此一新规定名为“有意定居条款”(intent to reside provision)。

  第二、更严格的公民入籍考试:

  目前规定年龄在18岁至54岁的申请者必须达到一定的语言程度及通过公民考试,但允许申请者借助翻译帮助完成公民考试。

  新法案规定,需参加语言测试及公民考试的申请人年龄范围扩大至14岁至64岁,且公民考试必须由申请者以英语或法语独立完成。

  第三、增加成人申诸者入籍申请规费:

  由 2014年2月6日起,成人的入籍申请费由100元增加到300元,入籍费(Right of Citizenship fee)仍保持100元。所以总费用由原来的200元增加至现在的400元。未成年申请者的收费保持不变。增加收费主要是为了加快审批速度,削减积压个案。

  第四、简化公民申请的审批程序,提高效率,改变上诉程序:

  目前审批程序分三步,移民部的公民官员(citizenship officers)审核申请资料,上报给公民法官(citizenship judge)决定接受或拒绝公民申请,然后将资料交回移民部公民官员。后者或代表移民部长向申请者授予公民身份,或是(在申请被拒时)指引申请人对公民法官的决定提出上诉。

  新法案建议的审批程序简化为一个步骤,即由移民部公民官员审核申请资料,并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案。材料不再上报给公民法官做决定。未来公民法官仅有主持公民入籍仪式一项职责。相应地上诉机制亦有所改变。目前公民法官做出的决定只可上诉至联邦法院。日后由公民官员做出的决定在一定情况下,可由联邦法院再上诉至联邦上诉法院,甚至联邦最高法院。

  第五、打击公民申请欺诈行为,对造假进行更严厉惩罚:

  联邦政府将被授权设立一个新的规管机构,授权合格公民顾问的专业资格并规管公民入籍顾问的行为。申请人未来若使用公民顾问代理申请,必须在申请资料中明确申明顾问的情况,否则将被视作材料不全而退回。未经授权的无牌顾问收费代理申请人进行公民申请及出席聆讯属违法行为,可被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入狱两年的惩罚。



  在公民申请过程中采取欺诈行为的个人,以及教唆、指导、引诱、协助他人在申请过程中采取欺诈行为的人,其处罚由目前的罚款1000 元、入狱1年增加至罚款最多10万元及入狱5年。申请者若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有关事实以获取公民资格,其申请将被拒绝,并且5年之内不能再次申请入籍。

  在新法之下,剥夺公民资格(revocation)的法律程序也将简化。对于大多数涉及伪造居住记录、隐瞒犯罪记录等欺诈方式获取公民资格的案件,移民部长有权直接决定剥夺其公民资格,一旦罪成,十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公民。相关人士可向联邦法院上诉。对于涉及战争罪、反人类罪、恐怖行为等而遭剥夺公民资格,相关决定由联邦法院做出。加拿大公安部根据法院判决进行遣反作业。

  第六、增强爱国观念,保护国土安全,打击犯罪和恐怖活动:

  法案将对在加国军队服役的永久居民及其子女申请入籍提供快速通道和便利,对其入籍居住要求降低一年。

  对于1947年加国首部公民法实施以前在加国出生或归化、因种种原因从未申请或未取得加拿大国籍的人士(被称为迷失的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s),以及他们的第一代子女,将明确其加拿大公民身份。

  对于拥有双重国籍、参与外国军队或武力团体、与加国作战或不利加拿大利益的人,或是参与国际恐怖活动、叛国、间谍等活动被定罪者,本国可剥夺其加拿大公民资格,或拒绝其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请。对于在加国以外犯有刑事罪或被判入狱的人,将被拒绝入籍申请资格(现在只要求申请者在加拿大境内无犯罪记录)。这项规定旨在加强加拿大的国土安全。

  对于确实在国外遭受不公正司法待遇而被入罪判刑的人,可通过部长特许令豁免这项规定。C-24法案在温哥华华裔社区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有华裔新移民家庭认为,这些改革政策对于英语不太好、年龄偏大的移民是一种排斥。

  7年前从山东青岛移民来到加拿大的Wendy Zhou女士于2月28日参加并通过了入籍考试,大学学习英语专业的周女士花了三天时间准备考试,和她同时参加考试的还有她21岁的女儿,两个人都顺利通过考试,心情大好。

  但周女士年近50岁的丈夫王先生没有申请入籍,因为他的英语不太好,原计划等55岁不需要考入籍试时再申请入籍,现在新的入籍政策要求14岁至64岁的移民都参加入籍试,王先生认为自己受到新政策的排斥,只能放弃入籍了。

  周女士一家是技术移民,7年前登陆温哥华后一直在努力、勤奋地工作和学习,也渐渐融入了本地社会。当他们3年前就够入籍条件时,并没有马上入籍,后来受朋友的影响才申请入籍的。她说:“当我们有条件选择是否入籍时,我们会很慎重地作出我们的选择。我们移民来到这个国家,也确实是热爱这个国家的。现在保守党政府制定苛刻政策,让我丈夫这样一些年龄偏大、英语不好的移民倍感排斥和歧视。我们来自英语非官方语言国家的移民,虽然语言不是很好,但我们努力工作,努力融入社会,合法缴税,为加国社会做的贡献是一样的。”


  周女士还认为,本来华裔移民就不太关心政治和选票,现在政府硬性的规定,让不能入籍的华裔移民更加不关心政治,也让入籍后的华裔加拿大公民也不重视自己手中的选票了。C-24号法案受到在野党的一致抨击,认为不利家庭团聚,更是对忠心加拿大人的侮辱。

  联邦新民主党党魁唐民凯(Thomas Mulcair)抨击联邦政府改革公民入籍的C-24号法案,是不利家庭团聚和难民的恶法,要求执政保守党打消原意。

  唐民凯:新法不利家庭团聚



  唐民凯表示,新民主党一贯主张完整的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因此极力赞成家庭团聚;但遗憾的是,联邦政府上台以来坐现不理。新法案更将入籍费用由100元增加至 300元,对不少家庭构成沉重负担,甚至可能打击一些优秀人才移民加拿大的意愿。加拿大应分担难民的国际义务,但总理哈珀似乎并不在意加国的责任。而要一位五六十岁到加拿大与家人团聚的新移民,学习相当程度的英、法语,以通过入籍考试是不切实际,也不公平。

  他说,哈珀政府的政策无疑是拒绝母语并非英、法语的人。保守党忘记了加拿大是一个移民国家,除了原住民或恩律人之外,所有人都是移民。只是有些人是早期的移民,也有不少是近期移民或新移民。有容乃大,门户开放令加拿大能够建立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唐民凯指保守党政府的临时工作签证,是剥削外劳的薪酬和待遇。

  唐民凯指出,如果新民主党执政将立刻扭转保守党取消家庭团聚的意图,因为最好的社会政策是一个完整的家庭。保守党认为家庭团聚会耗费大量资源;他相信不能够团聚的家庭代价更高。在加国读书或工作的移民,要考入籍试是无可厚非,但要求退休者通过复杂的语文考试并不公平,是阻碍他们与家人团聚的绊脚石。

  而联邦新民主党(NDP)移民政策评论员、魁省国会议员布兰沙拉莫特(Lysane Blanchette-Lamothe)也批评道,联邦保守党政府根本是玩弄政治,没采取行动解决家庭团聚等实际问题。她说:“新法案只是把更多的权力放在部长手中。”

  自由党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评论员麦家廉(John McCallum)也狠批哈珀政府新法案侮辱忠心加人。他说,虽然法案部分方面正面,但保守党正以“双倍等候时间,三倍费用”来招呼准新公民。根据保守党调拨资源不足,令申请积压导致个案处理时间急速增长一倍的往绩,他不相信法案能在两年内大减轮候时间,刚好赶上2015年大选。

  麦家廉:侮辱忠心准移民

  他也不认同扩大语言测试年龄,由18至 54岁扩至14至64岁,认为14岁太年青,64岁亦太年长,很多60多岁长者英语能力并不完美,但不减他们对加国的承诺,提高年龄范围是对上万忠心加国公民的侮辱。C-24法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中侨互助会一方面肯定《加强加拿大公民法》C-24法案,有助减少入籍申请案积压情况,一方面就希望给予入籍要考英语的55岁以上人士,更长的适应时间。

  中侨互助会行政总裁周潘坤玲对《星岛日报》记者表示,现行《公民法》原给予55岁以上人士无需考试可入籍,将来要求他们须达加拿大语言基准(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s,简称CLB)4级以上才能入籍,还要通过入籍试才成为公民,对这些年长人士极具挑战性:“我认为至少给他们18个月的适应期。”新法规定,14至64岁申请入籍者须考英文。

  周潘坤玲说,中侨设有新移民与长者英文班,希望移民充分利用,既然来加移民,就应努力学好英语。

  另外,加拿大专业移民顾问协会(CAPIC)总裁杰德(Dory Jade)指出,联邦政府不应收紧对实际居住的要求,否则会吓跑那些因工作需要出国旅行的商界人士。

  加拿大亚太基金会主席兼行政总裁胡元豹也担心政府低估海外加拿大永久居民的价值,应该加强和他们联系,而不是和他们一刀两断。他在接受 Postmedia News访问时表示,现实情况是,专业人才可能在很长时间内在国外生活和工作,他们是加拿大的财富。而该会项目总监张康清也认为大幅收紧入籍规定,可能会打击华裔入籍意愿。他说:“新法尤其对许多‘太空人’家庭影响很大,将打乱他们的移民规划,估计他们如果无法坐更长‘移民监’,不少人会放弃入籍,仅保留枫叶卡。”

  大温不少印裔及菲律宾裔社区团体代表,也对C-24法案将入籍免试年龄由55岁改为64岁表示不满。印裔卡尔萨迪温协会(Khalsa Diwan Society)主席狄奥(Sohan Singh Deo)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他对联邦政府计划将入籍免试年龄提升至64岁感到十分惊讶,称难以理解政府为何做出如此改变。



  温市菲律宾裔的多元文化援助舍协会创办人阿维达诺(Thomas Avendano)表示,菲律宾裔移民中年龄较长者一直不多,特别是联邦政府停止父母及祖父母团聚移民以后,抵加菲律宾裔长者移民将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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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1 游客 [孙.香.纪.能] 2014-02-20 20:48
    流氓政府,流氓行为。这就是民主吗?总算见识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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